作者GXIII (Trained Disability)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证3] 不服Mobilecomm水桶
时间Mon Jul 7 23:07:05 2025
※ [本文转录自 GXIII 信箱]
作者: starskyjth (星空)
标题: Re: 通讯板水桶申诉
时间: Fri Jul 4 18:16:14 2025
※ 引述《GXIII (Trained Disability)》之铭言
: 板主您好:
: 本人发言之原意,仅是针对该系列文章内容空泛、重复无新意提出观察。
: 因相关内容已连续数篇,却未见板主即时管理,才会於推文中表达抵制意见。
上一篇请你提出举证,你也不提
就不用再跟我说人家内容怎样了
PTT是要多高标准才能发文?
: 提及特定ID,旨在让读者追本溯源,厘清讨论本质,并无挑衅之意,更无人身攻击之实际
行
: 为。
: 关於被认定「挑衅特定ID」的4则推文,若仅以「话题高手」一词即构成挑衅,是否也须
明
你就是在嘘ID,嘘跟ID两个要件都符合
还连续多篇文章,这就是针对人
: 示判定标准?
: 至於其他2则并未指名ID的推文,亦遭认定违反板规B3,是否也可请板主具体说明其违规
依
: 据?
判罚会依据前後多篇推文做综合判定
并非针对特定文字
: 否则难免让人有「文字狱化」的观感。
: 再者,就此次裁罚为「累犯」而判处1,890天而言,亦有疑义。
: 根据法律上对於「累犯」与「数罪并罚」的区别:
: 累犯,须为「经判决确定并执行後,再犯」。
: 数罪并罚,则适用於同期间或同程序内的多项行为。
我一直在手机板的累犯判罚都是以次数依据
这里没有要对照法律,所以这点无须再议
: 本次6则推文均发生於同段期间,尚未历经任何既成处分程序,应属数罪并罚之范畴,并
不
: 构成「累犯」。
: 若此情况下即认定为累犯并大幅加重处分,那岂不是所有芝麻绿豆的小事,只要一段期间
多
: 做了几次,通通都要文字狱「牢底坐穿」?
: 此外,通讯板上不乏更为直接、甚至涉及人身攻击的发言,在未被检举的情况下常常未被
处
: 置,却唯独对我予以严厉惩处。
未被处置不代表不会被处置
我不认识你,没有必要特别选择你来判罚
: 此举是否过於选择性执法,亦值得省思。
: 综上说明,恳请板主重新审酌此次判决是否过重,并考虑调整为更合理之处分,以维板规
之
: 公正与一致性。
: 恳请理解与卓处,谢谢。
只要行为涉及对人的我都会严格判定
此水桶案不再回覆,感谢来信
: ※ 引述 《starskyjth (星空)》 之铭言:
: : 标题: Re: 通讯板水桶申诉
: : 时间: Fri Jul 4 13:47:08 2025
: :
: : ※ 引述《GXIII (Trained Disability)》之铭言
: : : 板主您好:
: : : 针对我被水桶一事,想请您协助厘清:
: : : 首先,我并未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
: :
: : 请确认B3板规
: :
: : : 我所标记的ID,确实是该系列文章的发文发起者,
: : : 目的仅在於指出问题源头,并无针对个人之意。
: :
: : 你就标记ID了
: : 照你的说法应该是标文章代码
: :
: : : 既然您有关注该板务情况,不知是否能说明,
: : : 为何对於他所发起的一连串内容空洞、偏离讨论主题的文章,
: :
: : 你可举证一下他哪里空洞跟偏离
: :
: : : 还有检举板上对於实际恶劣行为的检举,
: : : 均未见任何板主处置?
: :
: : 检举板会有排程处理
: :
: : : 是否有板规适用的考量,还是另有标准?
: : : 此外,恳请说明此次「1890天水桶」的天数计算方式?
: :
: : 30+60+120+240+480+960
: :
: : : 该事件发生於同一日,为何会被视为多次累犯处分?
: :
: : 累犯以次为计算,非日计算
: :
: : : 这部分若能更明确说明,将有助理解板务处理逻辑,也可避免未来误触。
: : : 感谢您的回覆与辛劳。
: : : 敬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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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GXIII (101.10.238.168 台湾), 07/07/2025 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