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angyu (jh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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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 [申诉] 版主沟通纪录22 (paul40807)
时间Sat Aug 4 23:04:50 2018
※ [本文转录自 jhangyu 信箱]
作者: paul40807 (IM@S 最高)
标题: Re: [公告] 水桶
时间: Tue Jul 24 01:32:42 2018
※ 引述《jhangyu (jhangyu)》之铭言:
: ※ 引述《paul40807 (IM@S 最高)》之铭言:
: : 没有问题吗?
: : 不是啊 这里是手机板欸 然後你们一直拿相机来说
: : 而且还是莫名其妙就讨论到相机 原文不是只有检讨Sonyㄇ
: 那讨论到相机是我提的吗?
: 你不是之前说过偶尔离题几句OK?
是可以啊 可是那个是离题的讨论
你在那边说要告来告去 「无助於讨论」的东西 我不该桶吗?
: 靠北根本不是我起头的我解释个一两句
这东西本来就没谁起头的啊
我以前水桶的水桶也没有只处理起头的人啊
: 根本没超过一页,然後再用你的标准桶?
: 喔~前面我没回覆他们完全无关的抹黑指控
: 所以不算「无意义的争吵导致版面混乱」
: 现在我「终於回了」几句但没有超过一页
: 就算是「无意义的争吵导致版面混乱」阿
: 我懂了,原来两者的差别就是我这个ID呢!
: 哈哈哈哈
: 笑死人的双重标准
你自己以前的检举文章有哪个是讨论HDR+以外的东西
不就那个车而已吗
阿那个车的起头不就是比喻说你的说法就是拿基本款车辆改装>>>高等跑车
拿比喻来用也不行?
再来 你反驳他的理论不也是有助於讨论的比喻吗 请问跟说什麽我在NTU版被告 还有在
那边说什麽告来告去加年终 是不是有差? 做出差异判决是不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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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jhangyu (122.116.126.155), 08/04/2018 23: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