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un318 (夏雪)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申诉] mobilesales二位板主无故水桶且不理来信
时间Fri Jun 1 09:41:41 2018
c板主所认为的
『千元以内』为自我认定,推一个五千、四千、三千等
但我认为「千元」等於「一千元」也等於「1000」也等於「1000元」
有其他板友也笑问
「1000以内 跟 千元以内 有什麽不同w」
由以下近两个月的社会事实 可以知道千元就是一千元:
千元以下
https://24h.pchome.com.tw/store/DYAI5M
买饮料爽赚9百!妇人百元硬拗付千元(三立,2018年5月8日)
https://goo.gl/UPKRsC
假的!冷气大厂遭盗图 直销网卖冷气千元有找(三立,2018/04/26)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73037
千元以内吃到饱
https://goo.gl/kUt7Pv
至於a板主所谓的应该以数字为准 法院却不这麽认为 多笔判决(仅列举四例)如下
https://imgur.com/a/XckfmJY
https://imgur.com/a/AKqu6t8
https://imgur.com/a/564ChLU
https://imgur.com/a/cH1P17u
(c板主你的谎言不攻自破了)
c板主另一个论点:
『千元以内』为自我认定,推一个五千、四千、三千等
他这个人观点 缺乏立论基础与根据 因此我就以自身认知的「社会常理」说理如下:
五千、四千、三千都不叫做千元 而叫做「数千」或「数千元」或「几千」或「几千元」
如果c板主还有疑问 建议向国文老师请教 或者可以买本国语辞典来查
透过以上的说明 数字(号码)与文字 应以文字为准 而「千元之内」等同「1000之内」
依a板主所言「1000之内」不会被水桶 但对「千元之内」执行水桶者却也是他
将同一件事说成两回事 逻辑不通 故失去了水桶正当性
至於c板主所谓的「明确价格」问题 因为其所举之例 都不是社会一般性的观念或概念
所以不攻自破 而PTT虽属无营利单位 但依消保处函令解释及消保法施行细则第2条:
「本法第二条第二款所称营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者为限。」
於是PTT若有因此而生的消费纠纷(被水桶)自也须接受消保官的检验与介入
a板主的辩词与c板主的谎言也就爆了 因消保官若要介入也是看你水桶这件事是否无理
a板主却不断提出与此无关的辩词 c板主甚至搬出一堆谎言 企图雾里看花 却难掩事实
再看消保法第11条第2项
「定型化契约条款如有疑义,应为有利於消费者之解释。」
板规为板主一方所订 使用者(板友)只能配合遵守 性质上当然就是定型化契约条款
因此 无论是「d‧价格: 贩卖、徵求、交换物品无明确价格。」之板规
或是「欲徵价格:(请勿填来信报价 无明确价格者水桶6个月)」之系统提示
我所填写的「千元以内」虽自认没有抵触板规
但就算有所疑义
也应该作有利於我的解释 这些构念早就是普世价值 二位板主不能接受
只是彰显彼等法治教育不足 社会常识亦不够 亟待改善
以下开放不遵守此板板规却只想他人遵守板规的二位不听话板主推(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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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5.148.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Tech/M.1527817305.A.39A.html
1F:推 crc2121: 请麻烦把判决书原文附上,你断章取义,你只是撷取符合你 06/01 11:09
2F:→ crc2121: 你自己的说词。 06/01 11:09
3F:推 crc2121: 一直说我说谎,究竟谁在说谎?你现在说的不过就是圆了你 06/01 11:11
4F:→ crc2121: 自己说的谎言。 06/01 11:11
5F:推 crc2121: 那试问一下你认为文字呈现『千元以内』是明确,又为何不 06/01 11:15
6F:→ crc2121: 愿意数字呈现『1000以内』呢?再或者用文字呈现『一千以 06/01 11:15
7F:→ crc2121: 内、壹仟以内』呢? 06/01 11:15
8F:推 crc2121: 两者之间差别,前者有弹性与议价空间但无显着透露徵收者 06/01 11:21
9F:→ crc2121: 心中的价格;後者来说至少或至多有一千、壹仟或1000元徵 06/01 11:21
10F:→ crc2121: 收价格。 06/01 11:21
11F:推 crc2121: 再白话一点,前者若是发生交易或诉讼纷争或多或少有模糊 06/01 11:25
12F:→ crc2121: 空间可议;後者若是发生交易或诉讼纷争则是既定价格1000 06/01 11:25
13F:→ crc2121: 元、壹仟或一千堪以认定。 06/01 11:25
14F:推 crc2121: 从版规来看,就是在价格: 贩卖、徵求、交换物品『无明确 06/01 11:27
15F:→ crc2121: 价格』。 06/01 11:27
16F:嘘 arl: 不需要拿什麽新闻当作你违规的藉口跟理由,那些都跟我版务无 06/01 13:24
17F:→ arl: 关 06/01 13:24
18F:→ arl: 讲白一点法院判例干我屁事? 06/01 13:24
19F:嘘 arl: 你可以继续偏理你的违规事实顾左右而言他没关系,消保法管不 06/01 13:32
20F:→ arl: 到我也没资格管 06/01 13:32
21F:推 crc2121: 你拿的判例跟你触犯板规的问题根本无对等关系! 06/01 23:28
22F:→ crc2121: 再来请把判决的全文附上,判决书是要看全面的好吗XDDDD 06/01 23:29
23F:→ crc2121: 你断章取义来掩盖你的行径不就显示你欲盖弥彰。 06/01 23:30
24F:推 han999: 路过看到这判决卖车的和票卷的跟y大的行为呵呵呵XDDDD 06/01 23:39
25F:推 han999: y大我不是要激你!请问你有取得律师执照吗?你在哪实习? 06/01 23:46
26F:→ han999: 你师承何处?还是说你只是法律系学生?这是网路行话,请见 06/01 23:47
27F:→ han999: 谅。建议你要用对的判例才是对的! 06/0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