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tieheuser (lanti)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Fw: [公告] treasurehill 人身攻击警告一次 引战警告一次
时间Sat Jul 9 07:14:31 2016
※ [本文转录自 DSLR 看板 #1NUJXzOS ]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看板: DSLR
标题: [公告] treasurehill 终身水桶
时间: Mon Jul 4 00:08:25 2016
违规ID:treasurehill
违规文章:
#1NTq_cq- (DSLR) [ptt.cc] Re: [问题] 数位影像输出 微喷
引用板规:
3-5.人身攻击
於文章、签名档、推文中针对特定对象(如板友、性别、某一团体)等出现酸
言酸语、辱骂、脏话以及其他未列出但是令人感到不快之言语者,或是明显
有暗示某一 (些)特定对象(如板友)出线上列语句者,均视为人身攻击。
限被攻击者本人方得检举。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终身水桶
3-6.引战
未达人身攻击程度,但有挑衅板众、刻意引发无意义笔战之行为者。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终身水桶
此板规由板主视情况执行,不得检举。
多篇引战与人身攻击 各警告一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7.12.12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SLR/M.1467562109.A.61C.html
※ 编辑: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7/04/2016 00:09:38
1F:→ ukimi: 没戏看了 07/04 00:13
2F:推 SAMMY728: 极刑 07/04 00:14
3F:→ masa200292: 手动置底好几篇了.. 07/04 00:15
4F:→ jaylj14: 这处理真的非常严重啊!!!!! 07/04 00:15
5F:→ jaylj14: 倒是闪电黑卡文没有违规就是了 07/04 00:16
6F:→ SAMMY728: 请问有意见是否可以直接在这边PO还是私信呢? 07/04 00:16
7F:推 fosa: 其实多亏他,DSLR版很久没那麽热闹了... 07/04 00:17
8F:→ masa200292: 有意见可PO在这 07/04 00:20
9F:推 jaylj14: 还有我相信他自己是律师,他不会不知道他的很多发言已经 07/04 00:21
10F:→ jaylj14: 有公然侮辱的嫌疑了,虽然我是不太懂<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07/04 00:21
11F:→ jaylj14: 第五条是不是相对的也除罪了网路匿名辱骂之类的事情 07/04 00:21
12F:→ masa200292: 其实闪电那篇边边角角啦只是抓这麽严格没意义 07/04 00:22
13F:→ masa200292: 针对有检举的文章及核却发文内容及推文才会这麽决定 07/04 00:22
14F:→ masa200292: 终身水桶可以解桶 ~ 07/04 00:24
15F:推 SAMMY728: 个人认为,是否可以先给於警告,警告的部分在於边边角角的 07/04 00:25
16F:→ SAMMY728: 人身攻击.虽然他办护他自己的论点是激烈了点,但大方向是 07/04 00:25
17F:推 lantieheuser: 再犯要有前犯确定,哪有不警告就合并执行的? 07/04 00:26
18F:→ SAMMY728: 版上的内容. 07/04 00:26
19F:→ whe84311: 死去 07/04 00:26
20F:推 lantieheuser: 姑不论他谈的内容有没有问题,有几篇明明就是他先被 07/04 00:28
21F:→ lantieheuser: 挑衅,然後才还击。现在抓最惹人嫌的杀头就对了? 07/04 00:29
22F:→ masa200292: 事实上我也依职很难抉择原因在於两篇引战跟多篇人身 07/04 00:29
23F:→ masa200292: 攻击 因为这样叠上去早就爆表了 07/04 00:30
24F:推 lantieheuser: 1.大家都看得出来,此君不是蓄意闹板,只是脾气臭 07/04 00:31
25F:推 VdustR: 阿就真的很惹人嫌阿 07/04 00:32
26F:→ lantieheuser: 2.这一串那麽多天了,有争议的文章也超过 48 小时 07/04 00:32
27F:→ lantieheuser: 中间没有一次警告就极刑?这程序合理吗? 07/04 00:32
28F:→ masa200292: 确实~检举还是会去看发文及推文内容并不会大意决策 07/04 00:32
29F:→ lantieheuser: 当事人未见得在意,但这种处理方式不能苟同。 07/04 00:33
30F:→ masa200292: 去查询他帐号及编辑内容事实上偏向引战 07/04 00:33
31F:→ masa200292: 昨天在文章就有标注S有说此文引战搂 07/04 00:34
32F:嘘 aa08175: 直接呛版友嫩了,就是引战阿 07/04 00:34
33F:→ masa200292: 引战的板归太武断所以会再三确认并标注S才会做裁策 07/04 00:36
34F:推 lantieheuser: 所以在裁决之前就无所谓再犯之论。 07/04 00:37
35F:→ lantieheuser: 没有法院还没判决定谳还没抓去关就再犯这种事。 07/04 00:38
36F:→ lantieheuser: 你要一次多判他几个警告,那也行。 07/04 00:38
37F:→ lantieheuser: 但在判决之前要怎麽再犯?请君教我。 07/04 00:39
38F:推 TexasFlood: 真可惜,明明前几篇言之有物,怎麽突然自焚 07/04 00:39
39F:推 tings0910: 或许人生挫折才这麽呛,在网络找慰藉 07/04 00:39
40F:→ masa200292: 其实是多篇被检举指有两篇有引战 另外有多次文内人身 07/04 00:39
41F:→ jaylj14: 我觉得不能以被挑衅来解套,况且有的不是挑衅,只是被他 07/04 00:39
42F:→ jaylj14: 视作挑衅,更何况不论有没有被挑衅的事实,都不该人身攻 07/04 00:40
43F:→ jaylj14: 击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07/04 00:40
44F:→ masa200292: 攻击 如果L板友觉得这样不妥要拆开来发公告文 07/04 00:40
45F:→ lantieheuser: 重点不是几篇有问题,重点是你的板规不是看你累积几 07/04 00:41
46F:→ masa200292: 也可以 只是很占版面但结果还是终身水桶.. 07/04 00:41
47F:→ lantieheuser: 次警告而终生水桶。是再犯终生水桶。没判决到底要怎 07/04 00:41
48F:→ lantieheuser: 麽再犯? 07/04 00:41
49F:→ lantieheuser: 晕,公告警告後又引战才叫再犯啦。 07/04 00:42
50F:→ masa200292: 板规两次人身攻击终身水桶 他这两篇就被检举超过了 07/04 00:43
51F:→ lantieheuser: 那你就应该这样公告,不是引述再犯这种条例。 07/04 00:44
52F:→ lantieheuser: 重点是程序,不是结果。 07/04 00:44
53F:推 ferrinatice: 呃,怎麽这麽严重 07/04 00:45
※ 编辑: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7/04/2016 00:49:52
54F:→ lantieheuser: 明明板规人身攻击和引战都是再犯终身水桶。 07/04 00:49
55F:→ lantieheuser: 这麽重的判决,不用警告给人纠正的机会? 07/04 00:49
56F:推 haoto: 板主动不动开大绝真的是蛮蠢的 难怪这板没落成这样 07/04 00:49
57F:→ lovemost: 说这板没落是板主开大绝,这本身也是一种大绝吧 07/04 00:51
58F:推 godchildtw: 人家得了好多摄影奖欸,而且还有首奖,乡民全部加起来 07/04 00:51
59F:→ godchildtw: 还比不过他一个人 07/04 00:52
60F:→ masa200292: haoto 说真的算你运气好 因为你人身攻击我 我只是不想 07/04 00:52
61F:→ masa200292: 跟你计较 但你推文我都可以去备案了... 07/04 00:53
62F:→ linpo1206: 哇靠在演哪出 07/04 00:54
63F:推 kblover: 版规早该修了 哪有这种不是警告就是永久水桶的处理 07/04 00:55
64F:→ kblover: 自找麻烦 07/04 00:55
65F:→ lovemost: 板规上是写初次警告,再犯终身水桶,不是两次就终身水桶 07/04 00:55
66F:→ lovemost: 这两者间有明显的差异 07/04 00:55
67F:→ kblover: 还有永久水桶居然还可以靠写悔过书出桶 这是哪们子的 07/04 00:55
68F:→ kblover: 永久水桶 07/04 00:55
69F:→ kblover: 而且很奇怪 他在头几篇有骂人的时候就该处理了 07/04 00:56
70F:→ kblover: 你拖到他又多骂几次再来直接送他永久水桶跳过警告 07/04 00:57
72F:推 ka22: 支持版主 这版风气很呛 敢纠正给推 07/04 00:57
73F:→ kblover: 这样子警告意义就很低落了 07/04 00:57
75F:→ lantieheuser: 看看甚麽叫累犯、再犯。这也太夸张,哪有人这样玩的 07/04 00:58
76F:→ ka22: 不过程序跟罚则似乎有修改空间 07/04 00:59
77F:→ ukimi: 又有好戏看了 07/04 01:01
78F:→ masa200292: 应该说 其几篇都有人寄来检举但边边角角的 07/04 01:01
79F:推 TexasFlood: 额...内规不用一定要同法律程序吧 07/04 01:02
80F:推 sorochis: 推,其实吵了这麽多天我本来想说这个版已经没板主了吗 07/04 01:02
81F:→ sorochis: 原来版主们是在等候时机,推 07/04 01:03
82F:推 lantieheuser: 内规也要表述,再犯这种用字、内涵和精神很明确 07/04 01:03
83F:→ masa200292: 是要慎查啦 都有在看在讨论处理.我还活着!! 07/04 01:03
84F:→ lantieheuser: 为什麽要说再犯重罚?就是要给你个纠正的机会。 07/04 01:03
85F:→ lantieheuser: 你未经初犯的处罚就用再犯,那就等於不给人纠正的机 07/04 01:04
86F:推 TexasFlood: 也许板规太严格或是不周延,可以讨论 07/04 01:04
87F:→ lantieheuser: 会;这道理应该很浅显明白。 07/04 01:04
88F:→ TexasFlood: 只是我觉得内规不见得要遵循法律的标准 07/04 01:05
89F:→ lantieheuser: 难道哪天你小孩偷打电动一个礼拜,你说你这是再犯要 07/04 01:06
90F:→ lantieheuser: 重重处罚?没有这种道理嘛。 07/04 01:06
91F:→ lantieheuser: 不教而杀谓之虐,就是这样一句话。 07/04 01:07
92F:→ masa200292: 不会 因为我会跟我的小孩一起打电动.. 07/04 01:07
93F:→ masa200292: 我想不只版主群其他使用讨论者应该也都希望看到版面 07/04 01:08
94F:→ masa200292: 不是发公告文而是讨论文多多益善 07/04 01:09
95F:推 SAMMY728: 连讨论他要不要被水桶都能这麽热烈...他真是厉害厉害~~~ 07/04 01:09
96F:→ masa200292: 说真的很多高手都像结饱的稻穗一样谦虚 07/04 01:10
97F:推 jaylj14: 所以现在是要引用版规10了吗XD 07/04 01:10
98F:推 BIGP: 反正被桶的人有意见就往上申诉阿 07/04 01:23
99F:嘘 alayaosu: 又要赶走有料乡民吗?看来这边礼貌跟性别重於内容 07/04 01:24
100F:→ deepdream91: 真正社会法规不也有特案? 重点是做人要有自觉,还要 07/04 01:25
101F:→ deepdream91: 等人警告再警告.. 07/04 01:25
102F:→ deepdream91: 网路世界也是需要礼仪还有自觉, 我是这麽觉得 07/04 01:27
103F:→ deepdream91: 况且他多次修改自己的论点,也许会造成新手资讯混淆 07/04 01:28
104F:推 lantieheuser: 人有没有自觉,那是他自己的问题。现在是板要守自己 07/04 01:29
105F:推 NewTypeNeo: 再开分身出来18周後又是一条好汉~ 07/04 01:29
106F:→ lantieheuser: 的规矩,这规矩要合於情理。至於 T 兄想当甚麽样的 07/04 01:30
107F:→ lantieheuser: 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07/04 01:30
108F:→ lantieheuser: 反正以他那臭脾气,如果真的再来板上,你还怕不引战 07/04 01:32
109F:→ lantieheuser: 不能终身水桶?这显而易见的事,急甚麽? 07/04 01:32
110F:→ deepdream91: 板有自己规矩,规矩不是死的,板主可以选择 07/04 01:33
111F:→ deepdream91: 那就等他再上来吧~ 07/04 01:34
112F:推 lantieheuser: 规矩当然是死的,你的公民社会到底怎麽学的? 07/04 01:34
113F:→ lantieheuser: 这还是包青天的年代吗? 07/04 01:35
114F:→ deepdream91: 是死的还能修改修法修案修条例...可修改的还算死的? 07/04 01:38
115F:→ deepdream91: 反正 我支持板主的决定, 你慢慢争议吧 晚安~ 07/04 01:38
116F:→ speedshuffle: 不缺有料的乡民啦 喷子倒是一个都不能多 07/04 01:48
117F:推 sorochis: 有料…? 07/04 02:05
118F:→ sorochis: Q:低光对焦不准 A:我都手动对焦 07/04 02:05
119F:→ sorochis: Q:相机测光不准 A:我用B快门多拍几张抓最佳快门时间 07/04 02:06
120F:→ sorochis: Q:拍不到闪电 A:天空过曝,请摇黑卡 07/04 02:06
121F:推 luswtin: 这处理有欠妥当,而且有民粹倾向 07/04 02:34
122F:推 anandydy529: 板规combo技原来是这样接的 07/04 02:38
123F:推 AirRider: 脾气虽然大了点,但是至少没问候老母,说引战有点over 07/04 08:12
124F:推 lef1986: 支持板主 07/04 08:25
125F:推 jackeighteen: 版主难为~辛苦了,支持理性讨论但呛人嫩就免了吧 07/04 08:58
126F:→ jackeighteen: 不遵守网路礼仪又违反版规,被水桶只能说刚好 07/04 08:59
127F:推 AirRider: 遵守网路礼仪?这帽子很大顶,在那串讨论下,礼仪为何物? 07/04 09:57
128F:→ AirRider: 不要看风向就洗人脸,不然以後就看风向发文就好了 07/04 09:58
129F:推 jackeighteen: 请问楼上什麽较看风向洗人脸,当初讨论也被他呛很大 07/04 10:07
130F:→ jackeighteen: 他要说明论点可以,但这种口气跟态度是开放网路平台 07/04 10:08
131F:→ jackeighteen: 乐见的吗?彷佛他讲的全部都对,其他人就是狗屁似的 07/04 10:08
132F:→ jackeighteen: 这样对这个版是好事吗?一被质疑就开炮是心理受创? 07/04 10:09
133F:推 SteinsGate: 版主辛苦了。重读一次系列文觉得内容专业,但大家讨 07/04 10:19
134F:→ SteinsGate: 论到後面因为目的不同就没有交集了,是觉得蛮可惜的 07/04 10:19
135F:推 GPX2000: 一个人发问就被呛嫩,这还叫扣帽子喔? 07/04 10:20
136F:推 luswtin: 重点是桶人的程序有问题,但版主似乎把这部分的失误无视 07/04 10:23
137F:→ luswtin: 掉,直接转嫁到被桶的人身上 07/04 10:23
138F:→ luswtin: 然後版友们的左一句"板主难为,右一句"辛苦了",就掩盖 07/04 10:26
139F:→ luswtin: 掉这些问题,不是民粹做主是什麽? 07/04 10:26
140F:推 AirRider: 看不爽实战经验觉得被照瞎眼,做法觉得不满意拿不出方法 07/04 10:29
141F:→ AirRider: 然後在没人身攻击的情况下(嫩?在人家战绩前面就承认吧) 07/04 10:30
142F:→ AirRider: 因为一面倒的嘘就把人关水桶,这不是民粹吗? 07/04 10:31
143F:→ AirRider: 说穿了这里有几个人真的拿作品好好的印出来检视的? 07/04 10:32
144F:→ AirRider: 实务经验怎麽跟输出端搏斗,那是很恶心的事情 07/04 10:33
145F:→ AirRider: 要坚持还是妥协,有人提出现实的做法,这是值得赞赏之事 07/04 10:34
146F:→ AirRider: 你能做得更好当然可以呛死他给你100个赞,可惜没看到啊 07/04 10:35
147F:→ AirRider: 就小弟看来那些讨论也就是角度不同,作法当然差异很大 07/04 10:36
148F:→ AirRider: 尊重人家用血泪时间换来的经验,如果知道那後面代表甚麽 07/04 10:38
149F:→ AirRider: 版主在还没提出引战示警之前直接多篇引战入桶 07/04 10:40
150F:→ AirRider: 小弟觉得多少有些over了,请斟酌之 07/04 10:40
151F:推 lantieheuser: 民粹没有问题,民粹就是直接民主。但是民粹也要有规 07/04 10:41
152F:→ lantieheuser: 矩。你今天如果规定嘘爆就要桶,或可以投票决定永久 07/04 10:42
153F:→ lantieheuser: 水桶,那也行。大家至少知道这板就是这德行,要不要 07/04 10:43
154F:→ lantieheuser: 进板来自己可以决定。 07/04 10:43
155F:→ lantieheuser: 关於 T 兄,窃以为不是目的引战,而是态度引战。 07/04 10:45
156F:→ lantieheuser: 战是实际的结果,板主要判引战这也无可厚非。 07/04 10:46
157F:→ lantieheuser: 我相信板主不是,也没有需要刻意入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07/04 10:47
158F:→ lantieheuser: "入罪" 07/04 10:48
159F:推 MichaelKS: 推lantie大 07/04 10:49
160F:推 mingjay33: 这个人该桶阿~这里不是让他来呛人的地方 07/04 10:52
161F:推 SteinsGate: 至於桶人程序当然有问题,应该先警告,尔後再犯才桶, 07/04 10:55
162F:→ SteinsGate: 不能直接开连续技水桶。觉得版主辛苦并没有要掩盖问题 07/04 10:55
163F:→ SteinsGate: 的意思,我也不懂说句版主辛苦就能跟民粹挂钩的逻辑 07/04 10:55
164F:→ SteinsGate: 何在。 07/04 10:55
165F:推 GPX2000: 直接永统的确不太合理 07/04 11:04
166F:推 lef1986: 板主开连续技也不是第一次了XD 07/04 11:09
167F:推 jackeighteen: Air你觉得版主水桶程序有问题可以提出,我也觉得可以 07/04 11:24
168F:→ jackeighteen: 先警告再犯再永久水桶,但你这跟他文章呛人引战无关 07/04 11:25
169F:→ jackeighteen: 所以你觉得有得奖就能到处呛人嫩?别人都不能质疑??? 07/04 11:25
170F:→ jackeighteen: 虽然我被他highlight在文章呛也不赞成民粹水桶阿 07/04 11:27
171F:→ jackeighteen: 大家都是来这讨论没义务要接受他那臭文章被他批嫩 07/04 11:28
172F:推 canandmap: 整理一下大家的意见:treasurehill引战→板主以记两次 07/04 11:30
173F:→ canandmap: 警告永桶→有板友质疑这过程有瑕疪,因为没有前科(已被 07/04 11:31
174F:→ canandmap: 板主用公告警告一次)→再犯定义为何? 07/04 11:32
175F:→ canandmap: 我个人意见是treasurehill违反板规无误,但不应未有先 07/04 11:33
176F:推 lantieheuser: 我上面推文贴了法律定义,下一篇公告推了国语字典 07/04 11:34
177F:→ canandmap: 例(之前在板上有警告过)而默默等他踩好几次警告後再来 07/04 11:34
178F:→ lantieheuser: 再犯这两个字甚麽意思是个常识,根本不需要讨论定义 07/04 11:35
179F:→ canandmap: 公告说treasurehill你已经被板主永久水桶,这对於违规 07/04 11:35
180F:→ canandmap: 者而言是不公平且逼他走上诉诸组务板的程序 07/04 11:36
181F:推 sorochis: 我倒不觉得有什麽瑕疵,板主都已经S并在推文警告,就算 07/04 11:37
182F:→ sorochis: 他不看这点,一堆版友也已经指出他态度有问题,他依然故 07/04 11:38
183F:→ sorochis: 我,这不就是蓄意吗? 07/04 11:38
184F:→ sorochis: 维持版面整洁不是板主一个人的责任,所有人都可以被视为 07/04 11:38
185F:→ sorochis: 监督版面的人,他不理大家的质疑,被板主执行义务不也是 07/04 11:40
186F:→ sorochis: 合理吗? 07/04 11:40
188F:→ canandmap: treasurehill警告一次,只说板主群会进行讨论 07/04 11:40
189F:→ canandmap: 正常程序上,S之後就要发公告文treasurehill警告一次 07/04 11:41
190F:→ canandmap: 但拖到现在才发布公告文且还连记两次就永桶,这样的程 07/04 11:42
191F:→ canandmap: 序是有问题且有待商确的 07/04 11:42
192F:→ canandmap: 另一篇s文也没发现板主推文警告过treasurehill 07/04 11:43
193F:→ badaseases: 我也觉得又不是没有事先警告过...板主早就推文提醒过 07/04 11:43
194F:→ badaseases: 了不是吗?他坚持继续用相同的态度~加重处罚或是开先 07/04 11:43
195F:→ badaseases: 例之类的处分我觉得并无不妥 07/04 11:43
196F:→ canandmap: 问题在於板主有没有在推文中写出「警告一次」这四个字 07/04 11:44
197F:→ canandmap: 不然请其他板友举出在本公告文前板主有写出这四个字或 07/04 11:45
198F:→ canandmap: 板上有treasurehill警告一次的公告文章 07/04 11:46
199F:→ badaseases: 我所谓的警告不是指公告警告一次以及有无合乎程序这个 07/04 11:51
200F:→ badaseases: 问题~而是说有提醒他已经引战了~但是他却依旧继续如 07/04 11:51
201F:→ badaseases: 此~我觉得板主群进行讨论然後决定特例处理并无问题 07/04 11:51
202F:→ canandmap: badaseases,板主群进行讨论但结果是连续记警告两次? 07/04 11:53
203F:→ canandmap: 所谓的瑕疪在先前没有提出「警告一次」的纪录 07/04 11:54
204F:→ canandmap: 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没有谁是特例就要加重处分 07/04 11:55
205F:→ canandmap: treasurehill尽管出现多次违规纪录,但板主群并未在 07/04 11:56
206F:→ canandmap: 第一时间锁文并发公告警告,这是疏失1 07/04 11:56
207F:→ badaseases: 我完全无意讨论程序有无瑕疵的问题...我是要表达板主 07/04 11:56
208F:→ badaseases: 讨论过後决定直接水桶用特例加重处分此举并无太大问题 07/04 11:56
209F:→ canandmap: 疏失2,板主未明确说明初犯及再犯於此之定义,迳行水桶 07/04 11:58
210F:→ canandmap: 你现在不就是讨论处理程序上的问题吗? 07/04 11:59
211F:推 lantieheuser: 那要板规干甚麽?板主想怎麽判就怎麽判,板友事後 07/04 12:00
212F:→ lantieheuser: 有问题再来讨论覆议就好了。 07/04 12:00
213F:→ badaseases: 觉得程序有问题麻烦依照“程序”申诉~就算板主要恶搞 07/04 12:02
214F:→ badaseases: 某人~板众也是只能照程序处理~回应我一些我没有要讨 07/04 12:02
215F:→ badaseases: 论的内容对此问题并无帮助~再说板规也并没有规定是否 07/04 12:02
216F:→ badaseases: 能用特例处理~无规定的事项严格来讲并不能说版主不合 07/04 12:02
217F:→ badaseases: 程序~在这边讨论很难会有结果~看看是否有申诉区之类 07/04 12:02
218F:→ badaseases: 的吧 07/04 12:02
219F:推 canandmap: 板主都说了可以在这里给意见,楼上是没看到吗? 07/04 12:04
220F:推 lantieheuser: 当然是先讨论看看板主是否认知有误而误判。 07/04 12:05
221F:→ canandmap: 板规没有规定也不代表能用「特例」处理,况且特例究竟 07/04 12:05
222F:→ lantieheuser: 如果板主刻意曲解板规,因人设事才会走程序。 07/04 12:05
223F:→ canandmap: 标准为何,大家都不知道回/推文後下一秒自己就会成为 07/04 12:06
224F:→ badaseases: 我也没说你不能给意见...你有看到我这麽说吗? 07/04 12:06
225F:推 sorochis: 我觉得现在就像路上有人拿枪扫射被警察一枪打死後家属 07/04 12:06
226F:→ canandmap: 板主口中的特例,如此由板主自己心证的风险实在难以 07/04 12:07
227F:→ sorochis: 质疑为什麽鸣枪示警一样… 07/04 12:07
228F:→ sorochis: PS而且是已经有人受害了 07/04 12:07
229F:→ canandmap: 承受 07/04 12:07
230F:→ sorochis: ^没有先 漏字 07/04 12:08
231F:推 canandmap: 警察抓超速,是看违规者超速一次就开罚,还是看违规者 07/04 12:09
232F:→ canandmap: 超速两次以上才开罚,还罚你一亿的天价,试问你是违规 07/04 12:09
233F:→ canandmap: 者,你对於前者与後者做何感想? 07/04 12:09
234F:推 lantieheuser: 其实这事件已经很清楚,板主已经引用板规,而且明显 07/04 12:11
235F:→ lantieheuser: 错误。就板主之表达,这并非甚麽特例。一个板,我也 07/04 12:12
236F:→ lantieheuser: 不知道有甚麽事严重到需要特例处理?闹板会出人命吗 07/04 12:12
237F:→ lantieheuser: 板规,是对板主的授权。特例可以板主随便开,板规何 07/04 12:13
238F:→ lantieheuser: 用?怎麽可能说出:"板规也没有不准板主特例"这种话 07/04 12:14
239F:→ badaseases: 这就是你与板主认定对方做的事情严重性的差别~板主认 07/04 12:14
240F:→ badaseases: 为适合直接扫荡~你认为没那麽严重~对判决有意见应该 07/04 12:14
241F:→ badaseases: 有专区可以申诉~毕竟你都已觉得在本板讨论会有特例处 07/04 12:14
242F:→ badaseases: 理的风险了对吧 07/04 12:14
243F:→ lantieheuser: 板规没有授权板主可以,板主就不行。 07/04 12:14
244F:推 susicat: 假如真的有需要直接水桶那这篇应该就直接水桶了 07/04 12:19
245F:→ badaseases: 你觉得板规没有说可以就是代表不行~但是板主已经这麽 07/04 12:19
246F:→ badaseases: 做了~表示你认为板主失职~你可以按照程序申诉~或是 07/04 12:19
247F:→ badaseases: 在这边多多讨论~看看板主是否会做修改 07/04 12:19
248F:→ susicat: 而不是用警告一支来发这篇公告文,之後下一篇直接水桶 07/04 12:19
249F:→ sophigo: 好像有人的法治观念还要再加强呢 07/04 12:42
250F:推 susicat: 没这麽严重啦,反正尊重版主的判断,而且不是当事人我们 07/04 12:49
251F:→ susicat: 没有权利以及义务去说嘴,有问题当事人应该就要提出来 07/04 12:50
252F:推 canandmap: 不,当事人被水桶,只能去组务板申诉 07/04 12:53
253F:→ canandmap: 如果换做是自己被板主这样对待,比如说badaseases引战 07/04 12:54
254F:→ canandmap: 被板主说这案子我们会讨论,结果判决是以「再犯」为由 07/04 12:55
255F:→ canandmap: 终身水桶,前面也没有任何「警告一次」的公告文或推文 07/04 12:56
256F:→ canandmap: ,若badaseases还认为这是合理的,那就没问题 07/04 12:57
257F:推 lantieheuser: 我们没有义务去讨论这件事,但我们有这权利。 07/04 13:06
258F:→ lantieheuser: 因为今天会发生在板有身上,明天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身 07/04 13:07
259F:→ lantieheuser: 上。蒋老大动员戡乱都需要先立法再执行,你直接把白 07/04 13:08
260F:→ badaseases: 特例这种东西换个人情况就不相同了~我也没有要讨论合 07/04 13:09
261F:→ badaseases: 不合板规程序或是合不合理这件事情~我只表明板主群特 07/04 13:09
262F:→ badaseases: 例处理“该位”板友的“该种”情况并无不妥~有异议或 07/04 13:09
263F:→ badaseases: 是觉得在本板有风险麻烦去申诉~至於我会不会出现这种 07/04 13:09
264F:→ badaseases: 问题与情况~你有兴趣可以另外讨论~我个人是不会把其 07/04 13:09
265F:→ badaseases: 他板友代入此问题作思考的~毕竟人事时地物有差别 07/04 13:09
266F:→ lantieheuser: 纸黑字的板规辗过去,用自己的方式解释和执行。 07/04 13:09
267F:→ lantieheuser: 这怎麽会和板众没有关系? 07/04 13:09
268F:推 lantieheuser: 如果尊崇人治,当然可以觉得并无不妥,没有问题。 07/04 13:12
269F:→ lantieheuser: 你的观点一句话表述:因人设事,并无不妥。 07/04 13:13
270F:→ canandmap: 既然没有要讨论程序,那麽还请勿继续干涉想继续对此表 07/04 13:16
271F:→ canandmap: 达意见的板友 07/04 13:16
272F:→ badaseases: 你一下说“没看到不能给意见吗?”~现在又说请勿继续 07/04 13:35
273F:→ badaseases: 干涉表达意见的板友...我实在不知道我从哪边干涉你表 07/04 13:35
274F:→ badaseases: 达了?难道请你有意见可以去申诉就是要你别在这边讨论 07/04 13:35
275F:→ badaseases: 吗?你对一些用词如“再犯”什麽的那麽注重~怎麽在这 07/04 13:35
276F:→ badaseases: 边又会混淆我的说法?请问一下可以申诉跟能不能表达意 07/04 13:35
277F:→ badaseases: 见有何关系? 07/04 13:35
278F:→ badaseases: 我前面都说了“你可以按照程序申诉~或是在这边多多讨 07/04 13:39
279F:→ badaseases: 论 ”...我没有要干涉你表达意见~请勿曲解别人说法 07/04 13:39
280F:推 lantieheuser: 你觉得因人设事并无不妥;了解,不同意。 07/04 13:39
281F:推 canandmap: 你自己说过你完全无意讨论程序有无瑕疵的问题 07/04 13:39
282F:→ lantieheuser: 你觉得可以讨论但没啥意义,对板主执行有疑问不如 07/04 13:40
283F:→ lantieheuser: 申诉。了解,但我们想先和板主、板友讨论讨论。 07/04 13:40
284F:→ canandmap: 那我请你不要继续干涉针对程序上的问题讨论,有何不可? 07/04 13:40
285F:→ canandmap: 又说板主这样判没问题,又说自己无意要讨论程序上问题 07/04 13:42
286F:→ lantieheuser: 申诉是不能沟通才作的事,没那麽严重为什麽要放弃沟 07/04 13:42
287F:→ lantieheuser: 通? 07/04 13:42
288F:→ canandmap: 别人请你不要对此再做讨论你又有意见,如此反覆我还真 07/04 13:42
289F:→ canandmap: 不知道你在此推文的目的为何? 07/04 13:43
290F:推 AirRider: 原来叫人不要讨论版规程序也是沟通的一种,长见识了 07/04 13:43
291F:推 canandmap: 既然无意讨论自己又要对号入座,何需讨论? 07/04 13:46
292F:推 canandmap: AirRider,沟通不包含祈使句吗? 07/04 13:52
293F:→ AirRider: 楼上Bad大才讲过同样的话,你多打几个问号也是无助讨论 07/04 13:59
294F:→ canandmap: 既然如此,保持缄默并无不可,等板主出面对此讨论做 07/04 14:02
295F:→ canandmap: 出回应之後再说吧 07/04 14:03
296F:→ badaseases: 原来我说我无意讨论就是干涉你讨论~我一开始不就只是 07/04 14:04
297F:→ badaseases: 表达我对此事的看法而已?是你自己要跟我讨论我毫无提 07/04 14:04
298F:→ badaseases: 及的程序问题~然後我说我无意与你讨论此议题~可你却 07/04 14:04
299F:→ badaseases: 要一直跟我说同样的内容吗?你不提我ID我会回应你?提 07/04 14:04
300F:→ badaseases: 了别人ID还说别人对号入座...是有其他人用这ID吗?现 07/04 14:04
301F:→ badaseases: 在你又说请我不要对此再作讨论了...到底是你干涉我还 07/04 14:04
302F:→ badaseases: 是我干涉你啊? 07/04 14:04
303F:→ canandmap: 那就不是干涉,而是你在闪避我的问题 07/04 14:06
304F:→ canandmap: 我已经对你的论述「我觉得并无不妥」提出理由反驳 07/04 14:07
305F:→ canandmap: 而你的回应是「没问题」还说「觉得程序有问题麻烦依照 07/04 14:09
306F:→ canandmap: “程序”申诉」,这就表示你开始回避我的反驳并叫觉得 07/04 14:10
307F:→ canandmap: 有问题的板友直接去申诉,那就失去在此讨论的意义 07/04 14:10
308F:→ badaseases: 这种各表立场的问题没什麽好反不反驳的...我不想讨论 07/04 14:12
309F:→ badaseases: 程序问题也是因为我没有要反驳你的意见...我刚开始的 07/04 14:12
310F:→ badaseases: 用意就只是要给板主看我个人的小意见~你有兴趣与板主 07/04 14:12
311F:→ badaseases: 讨论请尽情发表意见~也麻烦不要误会我有干涉你讨论的 07/04 14:12
312F:→ badaseases: 意思~你要说我闪避程序问题那也没错~因为我本来就没 07/04 14:12
313F:→ badaseases: 认为程序正确无误~打从一开始我就是表明特例处理此事 07/04 14:12
314F:→ badaseases: 我是赞成的 07/04 14:12
315F:推 canandmap: 表明自己无意讨论程序又叫板友有问题自己去申诉,所以 07/04 14:14
316F:→ canandmap: 请你不要继续针对程序表达意见,我这样的做法不对吗? 07/04 14:14
317F:→ canandmap: 那好,我不会再对本文下的你做任何回应,你高兴要推文 07/04 14:16
318F:→ canandmap: 表明什麽立场,都和程序问题的讨论毫无干系亦无关紧要 07/04 14:16
319F:→ badaseases: 我压根没有对程序是否正确这件事情表达意见...我建议 07/04 14:17
320F:→ badaseases: 你有问题可以申诉~不代表你只能去申诉~ 07/04 14:17
321F:→ badaseases: 若你能一开始就这麽做就太好了~无来由的就被当成干涉 07/04 14:24
322F:→ badaseases: 你发表意见~现在自己又说请我不要表达意见~指名道姓 07/04 14:24
323F:→ badaseases: 写出我ID却又说我对号入座... 07/04 14:24
324F:→ canandmap: 给lantieheuser大:检举时限为三天(72小时) 07/04 14:28
325F:推 alayaosu: 有料的一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7/04 17:37
326F:推 SAMMY728: 楼上有什麽疑问吗?愿闻其详? 07/04 17:39
327F:推 alayaosu: 那怎麽近年u质好文m文这麽少?承认此版排挤人才很难吗 07/04 17:39
328F:推 lantieheuser: 因为有个姓 S 的只喜欢推文...:P 07/04 17:48
329F:推 canandmap: 原来t君是个人才呀,受教了 07/04 17:52
330F:推 jaylj14: 我觉得就内容丰富度而言,s君乃神人啊! 07/04 17:56
331F:→ jaylj14: 有关光学的计算,物理原理真的是艰涩难懂,能解释给版友 07/04 18:01
332F:→ jaylj14: 听懂,才是神人 07/04 18:01
333F:→ jaylj14: 至於一些网路上就能查到的摄影技巧,像是黑卡怎麽摇,闪 07/04 18:03
334F:→ jaylj14: 光怎麽打,网路上多的是教学文,还有很多评测在展示各种 07/04 18:03
335F:→ jaylj14: 不同柔光的差别,这些资源都很多,只能算是经验分享而已 07/04 18:03
336F:推 SAMMY728: M文少和排挤人才的关联性在哪,可否可以先解释下呢?避 07/04 18:15
337F:→ SAMMY728: 免误会~ 07/04 18:15
338F:推 SAMMY728: 人呢? 07/04 19:18
339F:推 IloveBlack2: 一天PO五篇文 自己回自己的手动置底 换成别的版早就 07/04 19:30
340F:→ IloveBlack2: 视为闹板劣退光光水桶浸到饱 07/04 19:30
341F:推 goodrain: 楼上这堆文只证明:版主自己在吞恶果而以... 07/04 20:36
342F:→ goodrain: 一堆踩线不警告.. 连公告文下面都闹成这样@@" 07/04 20:37
343F:→ lantieheuser: 第一天觉得没甚麽不警告,第二天觉得没甚麽不警告 07/04 20:42
344F:→ lantieheuser: 第三天觉得有争议迟疑了一下。第四天闹大了说:我研 07/04 20:42
345F:→ lantieheuser: 究研究。研究出来说此君恶性重大,一犯再犯,斩立决 07/04 20:44
346F:→ lantieheuser: 真正英明神武....XD 07/04 20:44
347F:推 haoto: XD 快去备案喔 板管成这样难怪这边剩A7R崩溃哥这种货色 07/04 23:16
348F:→ BombTrain: 推文的不也是一堆酸吗? 07/04 23:18
349F:→ BombTrain: 连开2张警告,是有警告的意义吗? 07/04 23:39
350F:推 canandmap: 板主管成这样也要拜M4/3酸酸哥所赐,换成别的板主早就 07/05 02:36
351F:→ canandmap: 永桶了 07/05 02:37
352F:→ canandmap: 全新日币A7R买不到就崩溃乱酸M4/3一通,不愧是A7R崩溃 07/05 02:38
353F:→ canandmap: 哥兼M4/3酸酸哥 07/05 02:38
354F:推 canandmap: 补字:全新日币九万A7R买不到就崩溃乱酸M4/3一通 07/05 02:41
355F:→ aztec1234: haoto你那来的脸提A7R?你自己讲过的东西连你自己都不 07/05 07:46
356F:→ aztec1234: 承认?忘记的话自己去看这篇:#1NI3fTk2 07/05 07:48
357F:→ aztec1234: 只会逃避,看了就恶心 07/05 07:48
358F:→ jaylj14: 我也酸过M43,然後就一堆人群起攻讦,这版在讨论器材方 07/05 11:30
359F:→ jaylj14: 面其实早就是一言堂,人人都在拥护自己喜欢的品牌,人人 07/05 11:30
360F:→ jaylj14: 都在拥护自己的相机,观察久一点,你就可以发现某些人就 07/05 11:30
361F:→ jaylj14: 是M43粉,M43什麽都好,什麽都平衡,然後说拿FX的眼睛长 07/05 11:30
362F:→ jaylj14: 在天上,然後还有C粉,一天到晚酸双尼版,阐扬C家有多棒 07/05 11:30
363F:→ jaylj14: ,基本上这样的发言也常常都出自某几个人,现在看到讨论 07/05 11:30
364F:→ jaylj14: 机身镜头谁比较强之类的,都笑笑看一看而已,搞到最後都 07/05 11:30
365F:→ jaylj14: 像小孩子吵架一样,谁都只相信手上拿的品牌最好,是要说 07/05 11:30
366F:→ jaylj14: 服自己还是说服他人都不知道咧,不知道在这里回这串有没 07/05 11:30
367F:→ jaylj14: 有违反版规,不过只是想说,XX粉XX黑这种情况层出不穷, 07/05 11:30
368F:→ jaylj14: 说这个版排挤大师?我看就算是有气度的大师,看到这里一 07/05 11:30
369F:→ jaylj14: 天到晚小孩子吵架一样,也懒得说什麽吧! 07/05 11:30
370F:推 NewTypeNeo: 中肯 流泪了 07/05 11:38
371F:→ aztec1234: 说真的啦,有喜好的品牌被称为XX粉没什麽好丢脸的,就 07/05 12:11
372F:→ aztec1234: 怕明明有偏好的品牌还要装公正才是莫名其妙 07/05 12:11
373F:→ aztec1234: 而且提了M4/3粉提了C粉却不提其他厂牌的支持者也有偏差 07/05 12:12
374F:→ aztec1234: 行为,不也是做一样的事情? 07/05 12:12
375F:推 canandmap: 支持喜欢的厂牌没什麽不对,但酸他人支持的品牌来表示 07/05 12:13
376F:→ canandmap: 自己喜欢的品牌之优越感就是不可取且不对的事情 07/05 12:14
377F:→ aztec1234: 另外我不认为酸某一阵营被围剿就是一言堂,别忘了这是 07/05 12:27
378F:→ aztec1234: 公开的版面,任何人放上来的言论都要有心理准备受到各 07/05 12:27
379F:→ aztec1234: 种检验,检验别人的那一方也要知道你检验别人的言论也 07/05 12:27
380F:→ aztec1234: 有可能被反过来检验 07/05 12:27
381F:→ aztec1234: 如果你认为他人检验攻击的理由是无理的,当然也可以反 07/05 12:28
382F:→ aztec1234: 击回去 07/05 12:28
383F:→ aztec1234: 如果变成你丢什麽我就要照单全收不能有异议,这才是一 07/05 12:31
384F:→ aztec1234: 言堂(例如m01很多人利用检举机制把不利自己的言论拿 07/05 12:31
385F:→ aztec1234: 掉,有些人甚至还是m01的站务方人员) 07/05 12:31
386F:推 lantieheuser: 各据山头,互相倾轧怎麽会叫作 "一言堂"? 07/05 12:33
387F:推 canandmap: 真正的一言堂是像01那样:敢踩我线我就删你文章,停权你 07/05 12:35
388F:→ canandmap: 在01的发言权,连发言都无法,好让对方能就他立场发言 07/05 12:36
389F:推 jaylj14: 我只是举例,我倒还没看过$ony粉喷CANON已死之类的言论 07/05 12:37
390F:→ jaylj14: 有的话,麻烦给个传送门吧! 07/05 12:38
391F:推 canandmap: 因为对方比自己大尾不敢喷,只好喷比自己小尾的呀XDD 07/05 12:38
392F:→ jaylj14: 虽然说你讲NIKON已死我可能就相信啦...... 07/05 12:39
393F:→ canandmap: 这就是比上不足(?)只好找下的拼命酸了 07/05 12:39
394F:→ canandmap: 不过我在讲的那个某人,很可能连一台相机都没有,因为 07/05 12:40
395F:→ jaylj14: 我现在就是觉得不必要这样搞啊,现在重点就不是谁强谁弱 07/05 12:40
396F:→ jaylj14: C家DR就是不老(1DX2例外),N家新镜(定焦除外)就是不行 07/05 12:41
397F:→ canandmap: 从过往发言来看,镜头光圈都搞不清楚,被纠正後也没出 07/05 12:41
399F:→ jaylj14: M43就是高感不行,这都是客观事实,不用刻意贬低别人拉高 07/05 12:41
400F:→ jaylj14: 自己的优越感吧! 07/05 12:41
401F:→ canandmap: 而从aztec大提供的代码来看,他连台币日币都能搞混。 07/05 12:42
402F:→ canandmap: 不是心理年龄还没跟上,不然就是真的小朋友或年轻人 07/05 12:43
403F:→ canandmap: @jaylj14:你说的是,这就是面对喜爱的品牌出现缺点的 07/05 12:44
404F:推 jaylj14: 他倒是讲对了一件事,是单一像素进光越多越好 07/05 12:44
405F:→ canandmap: 时候,粉丝与使用者之间的差别 07/05 12:44
406F:→ jaylj14: 但是他忽略了,如此FF24mp,M43就只能6mp 07/05 12:44
407F:→ jaylj14: 恩,差不多,我想表达的就是粉丝vs使用者的差异 07/05 12:46
408F:→ canandmap: 补充上述:再不然就是还没弄懂摄影专业名词,又或是 07/05 12:46
409F:→ canandmap: 被某些自以为懂的人给误导。这些都是可能 07/05 12:47
410F:→ canandmap: 不过我想说的是:面对自己的错误其实没什麽好逃避的 07/05 12:47
411F:→ canandmap: 我屡次请他出面回应A7R之事,从对方的回应来看显然他还 07/05 12:48
412F:→ canandmap: 没做好准备。如果他准备好了,就会说「抱歉我弄错了」 07/05 12:50
413F:→ canandmap: 这没有拉不拉下的脸的问题,人都会犯错,但不该 07/05 12:51
414F:→ jaylj14: 刚刚我还真的仔细去看A7R的二手价,九万日币还真买不起! 07/05 12:51
415F:→ canandmap: 「死不认错」。他要求找出FE28是变焦,我也拿图出来给 07/05 12:51
416F:→ jaylj14: 这次引起争议的T大也是一样啊,他就是绝不承认现在大部分 07/05 12:52
417F:→ canandmap: 给他看了,FE28是定焦也可以是变焦,端看有没有把全部 07/05 12:52
418F:→ jaylj14: 内闪都有阶段调整,结果最後还跑去战人家内闪有多不堪用 07/05 12:52
419F:→ canandmap: 的名称写出来,m大在那篇文章纠正我,我也只是说这是 07/05 12:53
420F:→ canandmap: 反串制造一些乐趣而已 07/05 12:54
421F:→ canandmap: 至於t君,我是觉得被他的职业病给影响,且还没有跟上 07/05 12:54
422F:→ canandmap: 现在相机的功能进步而已,他要凹说那种不是出力无妨, 07/05 12:55
423F:→ canandmap: 那只是证明他的观点与众不同,只是他不愿明说 07/05 12:56
424F:→ jaylj14: 职业病同感,基本上进了法院就是不要认错,不要道歉 07/05 12:57
425F:→ canandmap: 且他说的打脸,在我看来是他硬要打脸对方,用尽任何手 07/05 12:58
426F:→ jaylj14: 可以说你感到很遗憾,但是说了你感到抱歉就间接说 07/05 12:58
427F:→ jaylj14: 明你认错,官司赢面就小很多 07/05 12:58
428F:→ canandmap: 段不惜也要让对方下跪认错,私以为这是「硬打脸」 07/05 12:58
429F:→ canandmap: 当然,t君也可以反过来,列出实际上有证明过的论点或 07/05 12:59
430F:→ canandmap: 学说等,但不主观,也不要求对方回应。这是「软打脸」 07/05 13:00
431F:→ canandmap: 同样都是打脸,但打的力道大小就会影响对方的感受 07/05 13:01
432F:推 lantieheuser: 没甚麽,T 君就是脾气臭讲话 Troll 而已。 07/05 13:02
433F:推 canandmap: 现在问题在於,有人在下篇公告提出他有分身在板上发言 07/05 13:04
434F:→ jaylj14: 就Trundle啊 07/05 13:04
435F:→ canandmap: 并被处分永久水桶的纪录,板主真要送帐号部的话,不仅 07/05 13:04
436F:→ canandmap: 这个板,连PTT这个平台t君都面临无法使用的最坏结果, 07/05 13:05
437F:→ canandmap: 好一点就是退注重写注册单 07/05 13:06
438F:推 lantieheuser: 你觉得,一个四五十岁的人会在乎这个吗? 07/05 13:06
439F:→ lantieheuser: 我打赌他不会在乎,因为我也不会在乎....:P 07/05 13:06
440F:→ canandmap: 在不在手我是不知道啦,毕竟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07/05 13:06
441F:→ lantieheuser: 该怎麽办就怎麽办,他不上 ptt 不会死。 07/05 13:07
442F:→ jaylj14: 别说你们有年纪的不在乎,我年轻人也没在在乎的...... 07/05 13:07
443F:→ canandmap: 我只是列出现在的情况出来,他有看到的话怎麽行动我也 07/05 13:07
444F:→ lantieheuser: 违规被抓到就依规则处理,事情很简单。 07/05 13:07
445F:→ canandmap: 无法也不想干预,不上PTT也与我无关。 07/05 13:08
446F:→ jaylj14: DSLR版看不看对我来说也没差,不过光学学术上的问题倒是 07/05 13:08
447F:→ canandmap: 改错字:在不在「乎」我是不知道啦 07/05 13:08
448F:→ jaylj14: 倒是时常可以得到解答 07/05 13:08
449F:→ jaylj14: 如果只是单纯问经验,问摄影技巧,FB上现在也多的是良性 07/05 13:09
450F:→ canandmap: 这个板还是有专业人士出没的,例如在推文下的s大 07/05 13:09
451F:→ jaylj14: 讨论的社团,回应又更即时 07/05 13:09
452F:推 canandmap: 各取所需罗 07/05 13:11
453F:→ aztec1234: 老实说违规的处理方式也不用考虑对方在乎与否,况且谁 07/05 13:11
454F:→ aztec1234: 知道某t弄了两个帐号是不是因为发现可以从中得到什麽好 07/05 13:11
455F:→ aztec1234: 处? 07/05 13:11
456F:→ jaylj14: ptt的匿名性比FB还要高,感觉很多人就是仗着这种匿名性 07/05 13:13
457F:→ jaylj14: 变得口无遮拦,笔战比较多也不难想像啦 07/05 13:13
458F:推 canandmap: 所以才需要制定板规、水桶(暂停发言)这种机制 07/05 13:14
459F:→ jaylj14: 但是所谓非良性讨论跟违规中间往往会有很大的灰色地带, 07/05 13:16
460F:→ jaylj14: 有时候就会流於毫无意义的隔空喊话,说实在的看起来也是 07/05 13:16
461F:→ jaylj14: 挺累的…… 07/05 13:16
462F:→ aztec1234: 至於粉丝的偏差行为不一定针对C家,君不见M4/3已死或M4 07/05 13:16
463F:→ aztec1234: /3将死喊了多久? 07/05 13:16
464F:→ jaylj14: 我就跟你说我只是举例…… 07/05 13:17
465F:→ jaylj14: 例子这麽多,我难道讲的完啊 07/05 13:17
466F:→ canandmap: a大也是举例啊,举出4/3已死或M4/3将死的例子 07/05 13:19
467F:→ canandmap: 面对灰色地带,挑重点的看就好了,那些乱喊的可以略过 07/05 13:20
468F:→ jaylj14: 我浸来这也没很久,不知道过去到底有多少M43已死的言论, 07/05 13:20
469F:→ jaylj14: 不过最近出现就是h了吧 07/05 13:20
470F:→ canandmap: 看久了就会觉得那些口号式的喊话只是喊心安而已 07/05 13:21
471F:→ canandmap: 关键字:FMANT 07/05 13:22
473F:推 canandmap: 至於____取得体积与画质间的平衡,那只是个人意见 07/05 13:24
474F:→ jaylj14: 我觉得M43只是贵了点,不然还满平衡的,倒是我上次说觉得 07/05 13:24
475F:→ jaylj14: M43贵又被喷啊…… 07/05 13:24
476F:→ canandmap: 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测或宣称____就是体积与画质间的 07/05 13:25
477F:→ canandmap: 平衡代表作。至於M4/3贵不贵,这也是自由心证 07/05 13:25
478F:→ canandmap: 我如果有喷过你认为M4/3贵的话,表示当下我认为你可能 07/05 13:26
479F:→ canandmap: 还不太了解镜头与机身制作的成本究竟有多高 07/05 13:27
480F:→ aztec1234: 我也是举例啊,而且你不是也问了其他家粉丝的偏差言论 07/05 13:27
481F:→ aztec1234: 在哪里?这也是告诉我们公开的版面发言前其实要更谨慎 07/05 13:27
482F:→ aztec1234: 思考,像举例这种事如果一直只拿部分出来讲,很容易变 07/05 13:27
483F:→ aztec1234: 成新闻标题杀人的情形,看看那篇在讲64时数位相机厂把 07/05 13:27
484F:→ aztec1234: 技术压着不发表的新闻,有多少人认为是Sony的功劳而不 07/05 13:27
485F:→ aztec1234: 是当时所有数位相机厂的功劳? 07/05 13:27
486F:→ jaylj14: 我记得大部分的人第一个反应就是,大片幅别来乱 07/05 13:28
487F:→ canandmap: 当然我也可以直接喷:不爽不要买这种大绝 07/05 13:29
488F:→ jaylj14: 大片幅了不起喔之类的…… 07/05 13:29
489F:→ canandmap: 对,因为片幅大小跟制造成本并非正相关 07/05 13:29
490F:→ jaylj14: 我觉得不爽不要买都远远比不上我上面说的酸度咧 07/05 13:29
491F:→ canandmap: 我怀疑,因为片幅大所以买贵是合理的说法究竟从何而来 07/05 13:30
492F:→ canandmap: 而拿摄影机来看,也有的片幅小却也是贵得吓吓叫 07/05 13:31
493F:→ jaylj14: 还是稍微有啦,大片的APO的确研制成本高了些,不然那些32 07/05 13:31
494F:→ jaylj14: 8是在贵什麽意思的 07/05 13:31
495F:→ canandmap: 那麽就奇怪了,为什麽像RX10m3这种小片幅的可以卖得和 07/05 13:32
496F:→ canandmap: 全片幅的A7R一样贵? 07/05 13:32
497F:→ aztec1234: 酸度其实是主观的,但有没有这种行为却是一翻两瞪眼, 07/05 13:32
498F:→ aztec1234: 而且又会流於「刚才你是问有没有这种行为,现在又变成 07/05 13:32
499F:→ aztec1234: 谁的行为比较严重」这样的争论 07/05 13:32
500F:→ jaylj14: 摄影机好像又是另一个世界了吧,摄影镜头很龟毛的,focus 07/05 13:33
501F:→ jaylj14: breathing也不能有,暗角也不行,变形控制要达到接近0, 07/05 13:33
502F:→ jaylj14: 跟静态摄影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境界 07/05 13:33
503F:→ jaylj14: 你说的是RX100m3吧,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07/05 13:34
504F:推 canandmap: 所以,制造成本并非只单看片幅一项而已 07/05 13:34
505F:→ aztec1234: 同样的半导体制程下越大片的感光元件越贵是正常的,因 07/05 13:34
506F:→ aztec1234: 为一片Wafer能切下的裸Die数量越少 07/05 13:34
507F:→ jaylj14: 总之,我觉得RX100太贵,我不会去买,但说觉得他贵,也没 07/05 13:35
508F:→ jaylj14: 必要来攻击我吧,个人管好个人的事就好 07/05 13:35
510F:→ canandmap: 有时候,发生过的事情不必在意这麽多,等时间过去再久 07/05 13:36
511F:→ canandmap: 回头看又是不一样的感受 07/05 13:36
512F:→ aztec1234: 但那只是感光元件的部分,其他的东西也是成本,只是很 07/05 13:36
513F:→ aztec1234: 多人都以为那些应该要用送的,只有感光元件值得花钱 07/05 13:36
514F:→ jaylj14: 那我搞错了,我记得索尼有出一台RX10是不能换镜的A7R2? 07/05 13:37
515F:→ canandmap: 是的,难道机身防手震不用钱吗?难道防尘防滴不用钱吗? 07/05 13:37
516F:→ canandmap: A7R2是全片幅,RX10系列是用比它更小的1寸片幅,和你说 07/05 13:38
517F:→ canandmap: 的RX100是同样的片幅尺寸 07/05 13:38
518F:推 jaylj14: 喔我查到了,是RX1m2啦 07/05 13:39
519F:→ canandmap: 不得不吐槽一下Sony的RX系列有时候会让人搞混... 07/05 13:39
520F:→ jaylj14: 好啦,这不重要,卖不好他自己会降价XD 07/05 13:40
521F:推 lantieheuser: RX1 全幅定焦随身,RX100 1寸随身,RX10 类单小炮 07/05 13:40
522F:→ canandmap: 论降价,某厂商的功力可是无人能及的 07/05 13:40
523F:→ lantieheuser: 不过在这标题下讨论这些不太适合吧?...:P 07/05 13:40
524F:→ jaylj14: 我知道,所以该停止了XD 07/05 13:41
525F:→ canandmap: 没违规啊,而且板主又不出来回应程序问题,来乱的也退 07/05 13:41
526F:→ canandmap: 场了,讨论DSLR板相关的事情并没有太大问题吧? 07/05 13:42
527F:→ jaylj14: 应该还不至於涉及违反版规6? 07/05 13:47
528F:→ masa200292: 没有板规六疑虑 因为上方有说开放讨论 07/05 14:26
529F:→ masa200292: 程序问题 只是时间差的问题 不针对任何人 07/05 14:27
530F:推 loveadu: 累犯跟再犯有差啦 07/05 15:24
531F:→ masa200292: 另外他的本尊帐号在本版也是永桶 理由是引战 人身攻击 07/05 16:24
532F:→ masa200292: 也是一篇公告 所以程序应该没有甚麽太大问题 07/05 16:24
533F:→ masa200292: 前任版主永桶时没有板规没针对分身帐号有规定 现在有 07/05 16:26
534F:→ masa200292: 他的分身帐号在多重帐号申请已有纪录..他是累犯也是 07/05 16:30
535F:→ masa200292: 再犯 07/05 16:30
536F:→ masa200292: 版主群是查清楚再桶 而不是有无限的权力上纲 07/05 16:34
537F:推 canandmap: 所以现行板规是有溯及追往的效果这样吗? 07/05 16:37
538F:→ canandmap: 既然如此,该公告应修正为先前有因违反规定而被永久水 07/05 16:38
539F:→ canandmap: 桶之纪录,且经多重帐号查询确定为分身。而不是等到有 07/05 16:38
540F:→ canandmap: 板友提供连结後才来推文底下补充 07/05 16:39
541F:→ masa200292: 没有是经过版友提供好吗..本来就有纪录了.. 07/05 16:46
542F:→ masa200292: 水桶系统本来就有. 07/05 16:47
543F:→ masa200292: 有溯及追往的话 他这次被桶的帐号哪来的.. 07/05 16:48
544F:→ masa200292: 因为没有追究的问题 所以不能像C版友所说的这样公告 07/05 16:51
545F:推 canandmap: 同一人不同ID,本尊p帐号被永久水桶後,分身t违规 07/05 16:55
546F:→ canandmap: 应援引板规3-8之规定进行永久水桶并於公告中说明 07/05 16:55
547F:→ masa200292: 就没有追溯的问题...所以现在是T违规只能重新公告 07/05 16:56
548F:→ masa200292: 如果照C大您说的这样做才真的是程序上有问题 07/05 16:58
549F:推 canandmap: 你大概没看懂我的问题...因为你说先前公告中 07/05 17:03
550F:→ canandmap: 前任版主永桶时没有板规没针对分身帐号有规定 07/05 17:03
551F:→ canandmap: 之後才出现3-8针对分身帐号条款,而我所谓溯及追往 07/05 17:03
552F:→ canandmap: 就是指现行板规3-8可以对还没有出现分身条款时的违规 07/05 17:03
553F:→ canandmap: 者产生效力,若没有的话,程序还是存在着没有警告一次 07/05 17:03
554F:→ canandmap: 的纪绿问题 07/05 17:03
555F:→ canandmap: 不然就是板主你认为违反一条算一次,同时违反两条就算 07/05 17:04
556F:→ canandmap: 再犯 07/05 17:05
557F:→ masa200292: 这确实是在发公告时有缺失 07/05 17:06
558F:→ masa200292: 但她是多篇 检视後仅两篇涉及引战违规与人身攻击 07/05 17:07
559F:→ masa200292: 被检举 当下发公告仅发一篇确实疏失 但两篇累计下来 07/05 17:08
560F:→ masa200292: 还是永桶 07/05 17:08
561F:→ jaylj14: 我怎麽记得PTT帐号部对於分身的规范已经很清楚了? 07/05 17:24
562F:→ jaylj14: 而且PTT明令禁止分身帐号的存在,且一经查获连注册信箱 07/05 17:25
563F:→ jaylj14: 都永久禁止,这样的原则下,各分版应该也无需增设分身条 07/05 17:25
564F:→ jaylj14: 款之类的吧 07/05 17:25
565F:推 lantieheuser: 到底中文要有多不好才会死要把数次犯行当作再犯解读 07/05 17:25
566F:→ lantieheuser: ?犯行>裁决违规>犯行 这样叫再犯 07/05 17:26
567F:→ masa200292: @J大 新的站规要申请认定 板主不可以认定 07/05 17:28
568F:→ lantieheuser: 犯行 > 犯行 Loop100 次 > 裁决违规 这样叫数犯并裁 07/05 17:28
569F:→ lantieheuser: 这种时序上的问题有那麽难理解? 07/05 17:28
570F:→ lantieheuser: 未经裁决,就不会有再犯。 07/05 17:28
571F:→ lantieheuser: 至於多重帐号。我不太记得站规对多重帐号有无规范 07/05 17:30
572F:→ masa200292: 文字游戏就免了这个LOOP太绕圈子了 简单来说 07/05 17:30
573F:→ lantieheuser: 如果站规有,那当然依站规,站规没有,看他上次被桶 07/05 17:31
574F:→ masa200292: 违规文章两篇 两篇都是引战 人身攻击 各一支 07/05 17:31
575F:→ lantieheuser: 的时候重帐的板规是不是已经存在。 07/05 17:31
576F:→ masa200292: 站规上对於分身是有规定的 07/05 17:32
577F:→ masa200292: 板规那时候没有规定站规有规定 当时依照站规送 07/05 17:32
578F:→ lantieheuser: 谁跟你文字游戏?你去问问看哪个再犯的法律规定可以 07/05 17:33
579F:→ lantieheuser: 用你这样的方法解读?那还不天下大乱? 07/05 17:33
580F:→ masa200292: 现在版规有 站规也有 问题不再於多重帐号 07/05 17:33
581F:→ masa200292: 也没有追溯多重帐号的是 是短时间多篇违规 07/05 17:33
582F:→ lantieheuser: 那你就直接依站规送就好,不要在那硬凹曲解板规。 07/05 17:34
583F:→ masa200292: 你讲的现实法律 这是板规跟站规 依照您的逻辑 07/05 17:34
584F:→ lantieheuser: 教了又不学,莫名其妙。 07/05 17:34
585F:→ masa200292: 班规处罚都有可能违宪 07/05 17:34
586F:→ lantieheuser: 你不会查字典? 07/05 17:35
587F:→ lantieheuser: 再犯是甚麽意思,清清楚楚。 07/05 17:35
588F:→ lantieheuser: 难道字典的意思不适用,您佬的认知才标准? 07/05 17:36
589F:→ lantieheuser: 不可理喻嘛。 07/05 17:36
590F:→ masa200292: 短时间内篇数分成两篇算不算再犯?我的认知 是 因为是 07/05 17:37
591F:→ masa200292: 版规 你说通不通情理 他还是有帐号再发文 没送帐号部 07/05 17:38
593F:→ masa200292: 主要是他在他某些文章还是有专业讨论 不需要如此 07/05 17:38
594F:→ lantieheuser: 这样叫文字游戏? 07/05 17:38
595F:→ lantieheuser: 如果字典我都帮你查了你还要硬凹:我认知 是... 07/05 17:39
596F:→ lantieheuser: 那我不想多费唇舌了,你这不是可以沟通的样子。 07/05 17:40
597F:→ masa200292: 您的态度也不像可以沟通 倒像是个律师 07/05 17:41
598F:推 lantieheuser: 能说的我说了,话我搁这里。要怎麽做人,那是你的决 07/05 17:42
599F:→ lantieheuser: 定。 07/05 17:42
600F:推 canandmap: 那可不可以解释一下,以本例而言短时间违规是在几天内? 07/05 17:43
601F:→ canandmap: 现在看来是24小时内,日後的「短时间」违规也要依此 07/05 17:45
602F:→ canandmap: 比照办理吗?因为现行板规并无此类规定 07/05 17:45
603F:→ masa200292: 他同一天内五篇被检举 两篇认定有 都在7/02 07/05 17:46
604F:→ canandmap: 故24小时内两篇以上被检举且认定违规成立,就算是「 07/05 17:46
605F:→ masa200292: 板规还是有空间 但同一天内确实怎麽裁决争议 07/05 17:46
606F:→ canandmap: 短时间」的违规了? 07/05 17:46
607F:→ masa200292: 板规的追溯是三天 07/05 17:47
608F:→ canandmap: 我对追溯期为三天没有问题,只是对「短时间」的定义有 07/05 17:48
609F:→ canandmap: 疑问而已 07/05 17:48
610F:→ masa200292: 其实也只能用日期跟篇数认定 07/05 17:56
611F:→ masa200292: 一天发好几篇被检举好几次结果警告一次这样也说不过 07/05 17:56
612F:推 lantieheuser: 如果你的问题在这里,那只能说过去的板规在这问题上 07/05 17:58
613F:→ lantieheuser: 思虑不周。可以制定新的板规来处理以後的问题,但不 07/05 17:59
614F:→ lantieheuser: 能曲解板规来使这次判决符合你心目中合理的判决。 07/05 18:00
615F:→ lantieheuser: 法有缺失漏洞当然会有人得利,这是很正常的事。 07/05 18:01
616F:→ canandmap: 所以才说板规有修改必要啊 07/05 18:05
617F:→ hans7192: 一天发好几篇被检举好几次结果警告一次这样也说不过 07/07 11:02
618F:→ hans7192: 有争议,在没有被版主警告下,违规人可以解释不知违反版规 07/07 11:04
619F:→ llw116: 只看了几篇但t言之有物也拿出实绩证明,反而对呛者左躲右 07/08 23:17
620F:→ llw116: 闪反而没事? 07/0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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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lantieheuser (61.228.223.203), 07/09/2016 07: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