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h35 (Englishness)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建议] 对Mobilecomm板务之两点建议
时间Thu Apr 7 03:06:36 2016
根据Mobilecomm板规之四-A:
A.要检举违规,或是对板规内容有建议,可至MobilePicket「手机通讯检举板」。
对判决不服则可依站规与组务规定申诉。在板上讨论板务、板规与
判决者,
退文与水桶一年处分。
也就是说:判决是不能被当事人及第三方评论的,这个很合理
(不过第三方在判决底下推文追加嘲讽好像可以,似乎不会被处罚)
再看看MobilePicket板规:
本板为MobileComm板之建议与检举板。
目的为:
A. 供使用者检举违规文章
B. 提出板规建议。
因本板性质特殊,禁止一切与本板无关之文章内容。
除板主与组务人员外,
禁止一般使用者回应他人文章,以避免任何争执。
也就是说:即便是当事人,只要被他人检举,当事人是不能在水桶判决前做答辩的
请问:被检举的当事人不能回应、不能在禁言判决前答辩,这样的制度会比较好吗?
我们发现,如果MobilePicket板规不修改
当事人被检举後,唯一的救济管道居然是到Sub_DigiTech找小组长申诉?
但依照现任小组长的管理风格,申诉案是很少翻盘的
这代表板主群和小组长很英明吗?我看未必。
拿Honorguard06来说,他是一年多前被罢免过板主职务的人(ChangHua)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9005131.A.6BE.html
解职公告(L_TaiwanPlaz组务板)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9005377.A.A9B.html
看了Honorguard06过去的管理风格,六个字形容:
不懂比例原则
案例一:扩大解释板规,应判禁言30日判到270日,判决遭群组长撤销,要求改判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6238095.A.F44.html
案例二:又扩大解释板规,对板友的禁言判决再度遭群组长撤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6563183.A.670.html
当上版主後,带头违规
案例一:称呼ZenFone为「贱风」,kblover板主承认不妥,仍包庇未公开警告,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mGame-Plan/M.1428048886.A.797.html
案例二:未经公告,偷偷修改板规
kblover版本 分身之行政惩处为有期徒刑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obileComm/M.1418920172.A.9BC.html
撷图
http://imgur.com/CdEvM7P 分身判2*N天
Honorguard06版本 分身之行政惩处变无期徒刑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obileComm/M.1446543923.A.D7F.html
撷图
http://imgur.com/XvwiNez 分身判永久水桶
以上,我提出两点具公共讨论意义之建议:
1.MobilePicket应开放当事人以推文或回文答辩,作为禁言判决前之救济管道。
2.建议板友一同思考Honorguard06之能力是否适合担任人气看板之板主与小组长职务。
最後不是建议,是要求Mobilecomm板主群说清楚:为什麽会有两个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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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寄信询问kblover板主此事,结果kblover威胁我
故意以我有申诉为由,要把我朋友使用的帐号移送ID_Multi砍掉重练
还会让我被连带停权,影响我正进行中的申诉案之答辩权利。
本人在此发表ID不自杀声明:本人并无向kblover板主提出帐号异议申诉
请kblover与Honorguard06板主勿恣意滥权
及滥用行政惩处,侵害一般使用者之权益。
最後,小组长Honorguard06如认为此建议,需向群组长提出,请明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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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1.181.13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Tech/M.1459969599.A.A2C.html
※ 编辑: cash35 (114.41.181.130), 04/07/2016 03:10:30
1F:推 kblover: 没有两版阿 就新版的把文字修好排版弄好就替换旧版 04/07 09:16
2F:→ kblover: 这有这麽难懂吗... 04/07 09:16
3F:→ cash35: 调整板规没公告,请问时效要如何判定? 04/10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