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wenli (用力生活)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申诉]Headphone 水桶申诉(文章)
时间Mon Oct 12 10:48:16 2015
F版友是在板上讨论效果有争议产品之文章内
正反双方意见并陈,虽各有所本
(本人不评论证据是否坚实,禁得起考验。实则本人未曾使用该产品亦有存疑)
但立场各自坚持,僵持争执不下
讨论气氛紧绷,已濒临失控边缘
F版友推文内容并未针对争议产品有何评论
而是,针对参与推文讨论的其他版友
泛称推文中支持产品有效之板友为厂商之打手
已逾越理性讨论范畴
反而会造成更多无谓之争执
本版对各种产品之效果均采开放讨论之态度
就本件讨论之产品,前亦有板友另发表文章公开质疑其效果
版面并未针对特定产品采取支持或反对之特定立场
各申己见正反并陈为讨论区之重要价值(是否采信则应有公评)
惟仍应针对产品而非攻讦不同立场之使用者
F板友所为适如见双方剑拔弩张时大喊"冰的啦"
加油添醋使讨论气氛更趋失控
为维护版面秩序,遂以引战判处水桶30日之处分
本人以为,判决并无违误。
以上,敬供小组长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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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6.21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Tech/M.1444618100.A.CF1.html
1F:→ fekar: 根本不是 10/13 18:38
2F:→ fekar: 我三四天没逛耳机版~一上又看到厂商发言 10/13 18:38
3F:→ fekar: 推文随便看一下~回个三句~就被锁了~莫名奇妙 10/13 18:38
4F:→ fekar: 如果是特殊时期为何不公告 10/13 18:38
5F:→ fekar: 版上类似言论者那麽多~只罚我一个~ 10/13 18:39
6F:→ fekar: 这叫因人设事 10/13 18:39
7F:→ fekar: 没先公告 就因时设事~根本不公平 谁会推文全部看 10/13 18:39
8F:→ fekar: 更何况未指名道姓~版主也说是有人检举才罚 10/13 18:40
9F:→ fekar: 那请问版规二设来何用 10/13 18:40
10F:→ fekar: 另 十、板规之修订由板主群议定并公告7日後施行。 10/13 18:41
11F:→ fekar: 要有不一样的罚则也请依照版规十 公告七日後实施好吗? 10/13 18:42
12F:→ fekar: 明明这次处罚就是特例性质~不符合版规二 也与版规十抵触 10/13 18:42
13F:→ fekar: 却官官相护,强行赋予自己裁罚权~豪无正当公平性 10/13 18:43
14F:→ fekar: 版规2 限本人来信检举由板主受理後定之,板主视情况水桶 10/13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