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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fekar 信箱]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看板: Headphone 标题: [公告] fekar 推文引战 30天 时间: Sat Oct 3 00:01:53 2015
1F:嘘 fekar: ............10/02 07:29
2F:→ fekar: 如B大说~没啥参考性10/02 07:30
3F:→ fekar: 看这种文~底下一堆打手~好困好困~欢迎对号入座 10/02 07:32
4F:→ fekar: 以後隔离介质的材料也是调音的重要部份勒~不唬10/02 07:35
收到来信检举,检举原因为,影射先前有发过心得文的板友皆为打手 因其推文并非是推在板友的心得分享文之下,来信检举者也非原文作者 推文中也并无明确影射对象之ID,故依理由不符驳回 但又以正常讨论情况下,其内容交锋之言词应该围绕在产品或物件上 而非把矛头指向板友本身,这样的言论对於讨论事情上没有助益 只会伤害别人,就算是没有指名道姓的地图炮也一样 故判决推文引战、挑衅 30天 为两位板主共议之结果 有疑虑可至L板主推文尺度公告一文详阅 以上 ================================================================== 关於delaluna板友所提出的疑问,我明白你的立场 毕竟站方是用自主的方式让各板自治,板主具有一定的权利 事实上我的确是用板规九来广义解释板规二 你要说判决有瑕疵或不完美,我也接受甚至认同 这种言论在大部分的板,其违规度性的确不至於被水桶 但是今天板上两方的矛盾已经升到高点了,基於和平讨论的原则 我认为此时板规开始从严认定,能一定程度警告双方不要越线 总比放火烧山要好的多 反之如果今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只要没有板友检举 我都不会去干涉双方的讨论,昨天这个水桶自然也不会有 再者在系列文前篇的讨论中,已有板友提出对於分享心得文的朋友 打手或业配这些词语的伤害性很大,当然我也强烈认同,因为我也被说过 因此我也公开回应类似的词语我必会处理, 下午才回完,晚上你就拿关键字来填充你的地图炮 我觉得被检举人也是有点故意 在判决文的下面可以让各位讨论板规,但是还是请就事论事,以和为贵 不要弄得最後得锁文 当然如果你有其他想法或想指教的,直接来我信箱比较快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81.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eadphone/M.1443801715.A.3AA.html
5F:推 st110261: 酸酸进桶啦~ 10/03 00:33
6F:推 hellscythe: GJ 10/03 03:51
7F:推 fish123333: 桶啦~ 10/03 08:16
8F:推 smaller: 请问版主 以所谓地图炮做标准 一楼是否该桶? 10/03 10:26
9F:推 smaller: 还是说人打手该桶 叫人酸酸就没关系? 10/03 10:28
10F:推 jakkx: 楼上你可以检举,这也是有检举才判,题外话,我也有讲人酸 10/03 10:47
11F:→ jakkx: 要桶也请便 10/03 10:47
12F:推 yamana: 网路言论一直都是放话的人多,实践的人少… 10/03 10:50
13F:推 yamana: 另外就如jakkx上篇所说,现在风气的确让人无心发文 10/03 11:00
14F:→ zabonyuzu: 我个人是觉得讨论你一言我一句,难免有摩擦,彼此都应 10/03 12:33
15F:→ zabonyuzu: 该保有器量,前几篇我被呛到飞起来也没打算要检举啊XD 10/03 12:33
16F:→ zabonyuzu: 反之弄到大家检举来检举去,一起进水桶,我不认为这样 10/03 12:33
17F:→ zabonyuzu: 的风气就有比较好 10/03 12:33
18F:→ chunyulai: 酸一下是会怎样 这样就要检举 10/03 12:35
19F:→ chunyulai: 现在资本社会本来就很难有温良恭俭让这回事 10/03 12:36
20F:→ chunyulai: 我可不认为以前的尊师重道适用於现代社会 10/03 12:36
21F:→ chunyulai: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都可以是老师 10/03 12:37
22F:→ chunyulai: 因此每个人当然也都可以被打脸 10/03 12:37
23F:→ chunyulai: 只要不无脑人身攻击 酸的有梗当然也OK啊 10/03 12:38
24F:推 yamana: 检举自由人人有,just do it! 10/03 12:42
25F:推 s1s1: 楼楼上逻辑超怪的 10/03 13:23
26F:推 tnshoho: 一个耳机讨论区扯到资本社会...颇呵,这神脑 10/03 13:29
27F:推 vitzou: 原来资本社会就没有温良恭俭让XD 看来以後都不用让博爱座 10/03 14:08
28F:推 smaller: 检举人很小心眼 他也没指名道姓 这样的标准大家都该桶了 10/03 14:20
29F:→ chunyulai: 国外的资本社会真的没这回事啊 你会有这观念是传统东亚 10/03 14:22
30F:→ chunyulai: 儒家文化影响 10/03 14:22
31F:推 Misohagi: 钓鱼王就别理了,颗颗,随便GOOGLE就有引战被桶的资料 10/03 14:33
32F:嘘 delaluna: 逻辑错误 他说一堆打手 不代表影射所有发心得文的都是 10/03 14:42
33F:→ delaluna: 打手 我觉得这类判决 要要明确指控对象 而且为告诉乃论 10/03 14:42
34F:→ delaluna: 被影射人检举才有效 10/03 14:43
35F:嘘 delaluna: 搞到跟手机板依样就颇ㄏ了 10/03 14:45
36F:推 jakkx: 所以原因是第二段啊… 10/03 14:46
37F:→ jakkx: 而谁检举才有效…就单纯看法是怎麽立… 10/03 14:47
38F:→ mongduo: PTT没有手机版只有安卓版 10/03 14:49
39F:嘘 delaluna: "就算是没有指名道姓的地图炮也一样" 这就逻辑不符了阿 10/03 15:17
40F:推 jakkx: 对不起,这我就看不懂逻辑不符的点了 10/03 15:18
41F:→ delaluna: 如果地图炮可以桶 那就无关乎谁检举、告诉乃论的问题 10/03 15:19
42F:→ delaluna: 简单来讲 没有明确指涉对象 必然造成板主自由心证 10/03 15:20
43F:推 jakkx: 照这样定义的话,我说楼下的都是____算不算? 10/03 15:21
44F:→ jakkx: 不算的话,嗯,你比较严格,一定要骂到特定的人才算 10/03 15:21
45F:→ delaluna: "楼下都是" 跟本判决的 "底下一堆" 有明显差异 10/03 15:23
46F:推 jakkx: 所以我才说你比较严格啊,对我来说都是指"有人" 10/03 15:24
47F:→ jakkx: 甚至一位以上,而不是可能有或可能没有这种瑷味不明的文句 10/03 15:25
48F:→ delaluna: 简单来讲啦 你今天在马路上大喊: "投XX党的都是脑包" 10/03 15:26
49F:→ delaluna: 这种地图炮 谁来告有效? 检调会起诉? 法官会判有罪吗? 10/03 15:27
50F:→ delaluna: 网路上越多板主自由心证的空间 最後侵犯到的一定是板友 10/03 15:28
51F:推 ox1005: 怎麽又在法律论战了,觉得判决不公自己去向站方上诉吧 10/03 15:28
52F:→ delaluna: 这种案例 顶多只能板友用舆论反击 就像gg之前被警告一样 10/03 15:28
53F:推 jakkx: 这我不知道,但我保证你在其它板放类似的地图炮一定有八成 10/03 15:29
54F:→ jakkx: 以上会被桶…不然你可以以身作则试试w 10/03 15:29
55F:→ jakkx: 原因就是引战 10/03 15:29
56F:→ delaluna: 那就代表一定有8成的板规不完备 板主太自由心证阿 10/03 15:30
57F:→ delaluna: 8成以上的人错代表2成要跟随? 10/03 15:30
58F:→ jakkx: 那我也没办法了,如果你不满就来当让这里变的完美法治板吧 10/03 15:30
59F:→ jakkx: 不代表,只是代表现在的法就是这样,不是改就是遵从,法治 10/03 15:31
60F:→ jakkx: 社会不就这样?恶法亦法,不是改变就是遵从它啊 10/03 15:31
61F:→ delaluna: 现在的这个标准也是另一个版主最近才公布的阿 10/03 15:32
62F:→ jakkx: 不然跟板主反应也可以啊,看要怎麽样要修到100%的人都满意 10/03 15:33
63F:→ jakkx: 我也很想看看这样的法长什麽样子 10/03 15:33
64F:→ delaluna: 很简单: 有明确指涉对象、被指涉对象检举才有效 10/03 15:34
65F:→ delaluna: 就这一条 其他的 就不在板主管制范围内 10/03 15:34
66F:→ jakkx: 所以我说"那是你的标准" 10/03 15:34
67F:→ jakkx: 不谈了,感觉第二段加注白加了,板主也辛苦了 10/03 15:35
68F:→ delaluna: 我可以说 这不是我的主观美学因素 而是这样可以把模糊 10/03 15:36
69F:→ delaluna: 地带完全排除 模糊地带就交给板友自行舆论 但不该在 10/03 15:37
70F:→ delaluna: 规章处置的范围内 如果你要说这是我的标准 那当今法律 10/03 15:37
71F:→ delaluna: 你也要说是法学家的武断标准 只是民众只能遵从而已? 10/03 15:38
72F:推 jakkx: …又绕回来,我说你有本事改啊,要嘛自己当,要嘛找板主谈 10/03 15:39
73F:推 jakkx: 明确的挑衅用条文我也想看你可以怎麽列出来 10/03 15:42
74F:→ jakkx: 只要有人肯当,且用相对公平的方式管理,大家都很乐见我想 10/03 15:46
75F:→ delaluna: 我肯当也不会当选阿 10/03 15:47
76F:→ jakkx: 这就难讲,我觉得直接问说不定会上,可以问板主看看… 10/03 15:49
77F:→ jakkx: 看这麽久管这里真的不是件简单的差事啊… 10/03 15:49
78F:→ delaluna: 如果直接问板主就可以当选 那还真是人治的极致 10/03 15:50
79F:→ jakkx: 不,我只是说可能板主有可能累了或怎样的,然後再办一次选 10/03 15:50
80F:→ jakkx: 则又没人当(这状况曾经持续好几年…) 10/03 15:51
81F:→ jakkx: 当然,我是直接把中间过程省掉了,你也不会认为这麽简单就 10/03 15:51
82F:→ jakkx: 上吧…常识来看w 10/03 15:52
83F:→ delaluna: 我发现啊 板规二好像讲得满明确的欸 要针对特定板友 10/03 15:58
84F:→ delaluna: 而且"限本人来信检举" 这不就跟我讲得一样吗? 10/03 15:59
85F:→ delaluna: 今天完全是板主在这个个案判决自己又加了一段但书 10/03 16:00
86F:推 jakkx: 看了一下还真的,那就是我的错了,我把事情看的太想当然尔 10/03 16:03
87F:→ jakkx: 很抱歉,以後我会再看仔细点再找人战(? 10/03 16:04
88F:推 bzez: 认真就输了 10/03 16:06
89F:推 tommy86114: Yee 10/03 17:22
90F:→ sa950502: 被捅的在隔壁喇叭版留言回:耳机版快还我公平对等 10/03 18:55
91F:→ s90071s90071: 其实我也觉有一堆打手欸^^ 还蛮明显的啊(? 10/03 20:49
92F:→ wearebest: 有点太严格了,没有指名到姓,也没有明显影射谁 10/03 22:03
93F:→ wearebest: 降算引战,有点太严格 10/03 22:04
94F:推 aegis43210: 觉得有打手请提出证据哦 10/03 22:15
95F:→ lowenli: 耳机版好有趣一堆耳包花钱自我感觉良好 欢迎对号入座 10/03 23:51
96F:→ lowenli: 这种要不要桶?需要管制吗?这应该是标准地图炮 10/03 23:52
97F:→ delaluna: 我认为 不该桶 这是属於板友舆论解决的事情 10/04 00:03
98F:→ delaluna: 这种判决已明显抵触板规二 10/04 00:05
99F:→ yamana: 那我觉得版规2有修改的空间 10/04 00:26
100F:→ yamana: 良性讨论不该被无意义口水掩盖,不然何须管理? 10/04 00:28
101F:→ delaluna: 这是一个伦理学议题 板友选出版主的目的在哪? 需要把 10/04 00:29
102F:→ delaluna: 主观的道德价值贯彻於板规执行上吗? 10/04 00:29
103F:→ delaluna: 还是在法律之下保持版面最基本的运作? 10/04 00:30
104F:→ delaluna: 我觉得大多数网路论坛的管理制度 只是在塑造利於排他的 10/04 00:31
105F:→ delaluna: 取暖制度 把板主抬高到 用於贯彻大部分圈子内的价值观 10/04 00:32
106F:推 jakkx: 就当作是抓出BUG看要不要顺便修掉,事实上这样真的就是没触 10/04 01:00
107F:→ jakkx: 到板规… 10/04 01:01
108F:推 jakkx: 至於其它论坛我不知道,至少这边觉得不合理的规定想改的合 10/04 01:05
109F:→ jakkx: 相对合理比起其它刻意排它的地方算是相对简单的 10/04 01:06
110F:推 linjaha: 原来耳机板不讨论耳机 在讨论嘴炮 学习了学习了 谢谢大大 10/04 01:32
111F:推 znazji: 讨论贴纸跟水~ 10/04 01:34
112F:→ delaluna: 为了贯彻某些人的道德美学 而修改原则性的板规 真的是 10/04 01:42
113F:→ delaluna: 很恐怖的思想 有人觉得是板规有bug而不是这个判决有bug? 10/04 01:43
114F:推 jakkx: 我想我写的很清楚,如果你看不懂我也懒的说明了 10/04 02:18
115F:→ delaluna: 我以为你的意思跟yamana一样 如果不是 那就是我误会了 10/04 02:23
116F:推 jakkx: 我的话:板规有没有漏洞?有 判决有没有问题? 就板规来说 10/04 02:25
117F:→ jakkx: 有,怎麽做,我不是板主,但如果是我会修掉且既往不究 10/04 02:25
118F:→ delaluna: 那跟我的理解没差啊 就是把言论模糊地带当作规章漏洞 10/04 02:27
119F:→ jakkx: 但公告修改的地方。至於原则性这种人定的我不想再讨论下去 10/04 02:27
120F:→ jakkx: 没完没了 10/04 02:27
121F:→ delaluna: 你今天提出的解决方法就是人治定义的阿 10/04 02:28
122F:推 purplesky911: 判得很好啊~赞成 10/04 02:43
123F:→ justagame: 讨论区划的道德要求本来就可以比法律高 10/04 02:59
124F:→ justagame: 而且对於谩骂这类对良性讨论无助的行为 水桶刚好而已 10/04 03:00
125F:→ delaluna: 我是觉得啦 大家在一片公审的叫好声中 可以想一想 我们 10/04 03:02
126F:→ delaluna: 需要怎麽样的正义? 我们选出公权力要做甚麽事? 10/04 03:02
127F:→ delaluna: 也许我的想法激怒很多人啦 但是想宽想远一点 会发现我们 10/04 03:03
128F:→ delaluna: 默默之中允许很多可能伤害权利的事情 哪一天会碰到很难 10/04 03:04
129F:→ delaluna: 讲 很多事情仔细思考之後 也许会跟一开始的直觉完全不同 10/04 03:05
130F:→ delaluna: 对吧? 就像没听过红外线贴纸的人直觉认为那不可能一样 10/04 03:05
131F:嘘 death06: 太阳公公出来了 他对我呀笑呀笑 喔对了来耳机板要读的可 10/04 03:09
132F:→ death06: 多了 例如电子机械资工材料声学心理法律中文化学物理.... 10/04 03:11
133F:→ yamana: jakkx板友的重点:劣币驱逐良币,这点不想再重复了 10/04 08:07
134F:→ yamana: 经过这次事件以後,暂时不会想再发任何心得文 10/04 08:08
135F:→ yamana: 认真讨论还要面对广大酸民,太累了吧?不发一点事都没有 10/04 08:09
136F:→ yamana: 要争水分子,大肠杆菌,言论真自由不是我来耳机板想看的 10/04 08:11
137F:推 ox1005: 为什麽要讲得酸人放地图炮是多高尚且需要保障的言论自由阿 10/04 09:33
138F:→ ox1005: 保障酸民不理性讨论有什麽长远利益嘛???不就这里变买卖版 10/04 09:35
139F:→ faker: 吓我一跳 我想说我有引战吗... 10/04 10:33
140F:推 superafat: 楼上下我一跳 被桶还可以推文 太神 XD 10/04 11:28
141F:→ lowenli: 先研究一下自由是不是无边际 讨论才不会失焦 10/04 11:59
142F:→ delaluna: 先把法律精神跟伦理学基础思考过一遍 讨论才有共同基础 10/04 14:28
143F:→ delaluna: 我可以说啦 如果最大限度的保障言论自由 那某些人因为 10/04 14:31
144F:→ delaluna: 受到刺激而不想发文 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是可预期的事 10/04 14:31
145F:→ delaluna: 但是我们一想想这个学术网路的环境 目的为何? 底线在於 10/04 14:32
146F:→ delaluna: 保障每个发心得文的人不会被酸民攻击? 这个原则更无边 10/04 14:33
147F:→ delaluna: 际吧 匿名论坛不就是这麽一回事? 加强自己的心理素质 10/04 14:33
148F:→ delaluna: 比较实际一点吧 行得正 走得直 怎麽会认为"写手"在影射 10/04 14:34
149F:→ delaluna: 自己? 10/04 14:34
150F:→ delaluna: 板主的工作是把论坛营造成舒适的小圈圈吗? 10/04 14:35
151F:嘘 yamana: 鬼打墙要多久?喔对了不是指上面任何人士喔 10/04 15:13
152F:推 yamana: 战音响相关,只要言之有物,怎样都没关系 10/04 15:15
153F:→ delaluna: 我也满想问的 鬼打墙要多久? 多读书吧 10/04 15:19
154F:→ delaluna: 这个世界不是绕着某些人转的 敢发文就敢受公评 10/04 15:20
155F:→ delaluna: 若是没有的事何须对号入座? 10/04 15:20
156F:→ delaluna: 心理素质那麽差 大可去m01或andaudio 那里可是一片河蟹 10/04 15:21
157F:推 yamana: 读书会变成这种逻辑的话,个人敬谢不敏 10/04 15:56
158F:推 yamana: 我尊重你的立场言论,即便我不认同你的想法 10/04 16:00
159F:推 yamana: 剩下无关与本板讨论范围的就不再多说了 10/04 16:02
160F:→ delaluna: 当然 我也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 但如果以这种标准 何须把 10/04 16:03
161F:→ delaluna: 自己看得不高兴的言论水桶? 对吧 10/04 16:03
162F:推 znazji: y版友说要检举别人结果f桶30天y版友也桶30天 10/04 16:59
163F:→ justagame: ptt不是匿名论坛阿 我的id可不是一串hash 10/04 17:17
164F:→ justagame: 然後一味要求问心无愧 那是只检讨被害人的做法 10/04 17:18
165F:→ justagame: 没有人说不能讨论好吗 10/04 17:18
166F:→ justagame: 没有建设性的酸跟有所本的质疑根本是两件事 10/04 17:19
167F:→ justagame: 我个人看不出来有往"舒适小圈圈"滑坡的可能性 10/04 17:20
168F:→ delaluna: 谁是被害人? 谁被指名道姓了? 10/04 17:23
169F:→ justagame: 如果你问我 看他那些垃圾文字的人全都是被害人 10/04 17:26
170F:→ justagame: 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不是法律 10/04 17:27
171F:→ delaluna: 那这种道德标准适用"禁言"的板规处理吗? 10/04 17:29
172F:→ justagame: 我没有看懂你的问题 你是说"违反这标准时该被禁言"吗? 10/04 17:31
173F:→ delaluna: 对 10/04 17:32
174F:→ justagame: 那是板众要把这个讨论区的标准拉多高的问题 10/04 17:33
175F:→ justagame: 你当然可以主张言论自由保障到谩骂或是人身攻击 10/04 17:34
176F:→ delaluna: 是的 有人觉得那是垃圾言论 该被桶 有人不这麽觉得 10/04 17:34
177F:→ justagame: 不过我想这种做法去2ch或是komica才比较容易受到支持 10/04 17:34
178F:→ delaluna: 但是规章并不是用於贯彻某部分人的道德美学 10/04 17:35
179F:→ delaluna: 况且 今天如果上法院 他也不会认为这是谩骂或人身攻击 10/04 17:36
180F:→ delaluna: 顶多是酸言酸语 10/04 17:36
181F:→ delaluna: 而且这也不是2ch或komica的标准 而是现实社会中的标准 10/04 17:38
182F:→ justagame: 我提过一次 讨论区的道德要求可以比法律高 10/04 17:38
183F:→ justagame: 也可以比现实生活高 因为这不是强制参与的地方 10/04 17:38
184F:→ delaluna: 当然 今天你要说 这里的言论自由就是要交给版主自由心证 10/04 17:38
185F:→ delaluna: 我真的没话讲 10/04 17:39
186F:→ justagame: 对话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互信原则 10/04 17:39
187F:→ justagame: 主张某人/某些人不值得信赖 在讨论中是很严重的指控 10/04 17:39
188F:→ delaluna: 只是在这样的原则下 每个人必须想到自己可能是潜在的 10/04 17:39
189F:→ delaluna: 权益受害者 10/04 17:39
190F:→ justagame: 你只想到言论自由被侵害 有没有想到讨论品质被损坏? 10/04 17:40
191F:→ delaluna: 你今天要说 这里的道德标准就是在法律外允许公审来剥夺 10/04 17:41
192F:→ justagame: 拉的线够明确就不会有那种滑坡现象 10/04 17:41
193F:→ delaluna: 言论自由 我也不能说甚麽 10/04 17:41
194F:→ justagame: 对 因为这边是自由参与的讨论区 你完全没搞懂耶 10/04 17:41
195F:→ delaluna: 在道德美学公审的前提下不可能把线拉的明确 这是本质 10/04 17:42
196F:→ delaluna: 问题 而非技术问题 10/04 17:42
197F:→ justagame: 那条线要设在哪边是自由的 只是会影响大家参与的意愿 10/04 17:42
198F:→ delaluna: 嗯 可以这麽说 10/04 17:42
199F:→ justagame: 线拉在哪边喔...我觉得可以参考https://goo.gl/QKhh0r 10/04 17:45
200F:→ justagame: 重点是容易实作 不会出现很多模糊标准 10/04 17:46
201F:→ justagame: 我自己的立场是应该体谅那些情绪性的攻击 10/04 17:48
202F:→ justagame: 但有人表示无法容忍时也应该重视 10/04 17:48
203F:→ delaluna: 有些人可以容忍 有些人不能容忍 那照谁的标准? 10/04 17:49
204F:→ delaluna: 只要篇某一边 就会造成另一边的参与意愿降低 10/04 17:49
205F:→ delaluna: 这不就造成某种道德美学小圈子的形成? 10/04 17:50
206F:→ justagame: 我会用"体谅"就是因为那种行为是无益的 10/04 17:50
207F:→ justagame: 只是考量到对方的情绪等因素 不去追究而已 10/04 17:51
208F:→ delaluna: "无益"这条线可难界定了 今天我可以说没有量测结果 只有 10/04 17:51
209F:→ delaluna: 耳朵收获都是无益讨论区品质 10/04 17:52
210F:→ justagame: 欸 我金字塔都贴给你看了 你怎麽还在标准难定阿... 10/04 17:52
211F:→ delaluna: 毕竟那些听感也都是美学跟情绪 10/04 17:52
212F:→ justagame: 至少提个反论吧 10/04 17:52
213F:→ delaluna: 那我问你 今天这个个案你要摆在甚麽位置? 10/04 17:53
214F:→ justagame: 我现在说的不是听感差异 是讨论方式 10/04 17:53
215F:→ delaluna: 你拿出一个自定义的标准 "归类"也是主观的 10/04 17:54
216F:→ delaluna: 就像有人认为这是人身攻击 有人认为不是 10/04 17:54
217F:→ delaluna: 最後的操作仍然是版主自由心证 10/04 17:55
218F:→ justagame: ...很多版都有版主被公开质疑判准的先例 10/04 18:01
219F:→ delaluna: 是阿 没有错 我今天是希望板主落实当初定的板规二 而已 10/04 18:02
220F:→ justagame: 不是只有"版主自由心证"会获胜好吗 10/04 18:02
221F:→ delaluna: 网路论坛到处都是人治 今天耳机板有个不合乎某些人道德 10/04 18:02
222F:→ delaluna: 美学 但可避免自由心证的板规 但判例不照板规在先啊 10/04 18:03
223F:→ justagame: 你觉得版规描述跟判例不合这点我没啥意见 10/04 18:05
224F:→ justagame: 不过我觉得那样你应该去弄版规修正 10/04 18:06
225F:→ justagame: 但是我个人会希望订得更严格 这边就跟你相左了 10/04 18:06
226F:→ delaluna: 不 我并没有要修正版规的意思 因为板规定的跟我意思一样 10/04 18:08
227F:→ justagame: oh 我误解了 那我希望版主为了这种行为修订版规。 10/04 18:09
228F:推 lowenli: delaluna跟justgame二位就是标准的理性讨论 感谢提供意见 10/04 18:28
※ 编辑: zabonyuzu (36.231.81.19), 10/04/2015 20:27:2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fekar (118.168.196.73), 10/05/2015 04: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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