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service (无壳一族)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申诉] MobileComm 水桶申诉
时间Wed Sep 23 12:54: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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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务申诉请先寄信给板主,若72小时後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覆时再贴文申诉。在未与板主联系前,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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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fservice
被申诉人:kblover
看板板名:MobileComm
申诉诉求:取消水桶
申诉内容:
本人於9/22利用手机发文在MobileComm板上,
因为手机偶会操作失误而导致标题失误,
但版主并未给予警告或修改机会就直接水桶三天,
更应个人情绪问题而拒绝沟通说不"在"理会本人而结案。
请问在此原则下,
组务版仍给予其72小时(3天)的回覆时间,
对比他迳行水桶的行为,
比例原则是否对於板主及一般使用者均合宜呢?
是否落入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迷思中呢?
请组务板深思、三思。
谢谢!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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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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