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orguard06 (震撼视界)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公告] DigitalTech小组规
时间Thu Mar 19 00:27:3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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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本板板规和小组组规未尽事宜,由战略高手群组组规和站规规范之。
一、发文主旨
本板仅受理关於 DigitalTech 小组内之各项申请、申诉以及建议事项,
发表无关看板板务、广告文,最重可予劣退处分。
二、发文/推文规范
(1)
[异动] [申请] [请假] 等标题之发文者限本组内板主。
板务检举请使用
[检举],板务申诉请使用
[申诉],
建议或讨论事项请使用
[建议] 或
[讨论]。
(2) 非小组长以上职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 或
[判决],此类文章并禁止回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或退文。
(3) 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酸人等行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处分,恶意连续推嘘文视同挑衅,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4) 严禁洗板或闹板,
违者判处水桶两周以上。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
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
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请於 72 小时内补正,
否则不受理该申诉案,删文不备份。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检举,
水桶一周并驳回上诉。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72 小时,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提出申诉/检举。
(3) 组务受理後将以 s 标记申诉/检举文表示受理,定案判决以 m 文标记判决文。
(4)
公开板面答辩时限和私信沟通时间均为 72 小时,超过时限未回应即视为答辩终
了,小组长得迳行宣判。
(5)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
申诉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退文或判处水桶一周。
(6)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 30 日之案件。
四、其它事项
(1) 连署门槛:有效支持票须大於30人且赞成多於反对。
连署时间:至少要7天,罢免案则须至连署结束日才结算。
连署资格:[新增类] 上站次数需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删除类]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发起人]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审核标准:无论赞成或反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支持」、「赞成」……等过於简短或其它无关连署宗旨之理由,
均视为无效。
(2) 禁止板主未经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转录隐板/权限板文章,
违规板主一经举证确实,
立即拔职并褫夺於本群组内任板主之权。
(注:因上诉或行政讨论需要之转录,不在此限。)
(3) 本板规得随时视情况删补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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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种寂寞,是在绵绵雨季里,手撑着伞,
彰 ╴╴ █ █ 却怀念左肩被淋湿时,一起走过的路。 ╴╴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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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onorguard06 (106.1.17.25), 04/13/2015 16: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