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uan (若无其事)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申诉] ipod版版主 版规定义不明及不当劣退
时间Fri Dec 2 23:26:11 2011
1. 法规本有其裁量空间,不应订定过於僵化,管理者可以在空间内做判断,
再者ipod板主处理相关判决行之有年,未见标准偏移之情事发生。
2.判例是可以依循的,这点没问题
3.ipod板板规关於盗版定义方面,我会要求板主稍做修正
,为的是板主管理的正当与权威性,至於判决仍依照原判无异议。
如果还有意见,建议再依循管道至组务版申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2.14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