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uan (若无其事)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申诉] ipod版版主 版规定义不明及不当劣退
时间Mon Nov 28 10:37:32 2011
关於本案,由於本小组禁止讨论有关非正式管道取得软体的内容
甚至是PTT全站都如此规定,所以早先iphone板的申请就有此讨论,前一位小组长
也请ipod板主群订立相关规定与罚则,在这里小组长是不会干涉板主群的权力行使。
再者,申诉者利用文字将JB(越狱)与下载软体间做连结,这有明显的暗示,再加上
板主先前的判决,经查证後均保持一致性,并非针对申诉者而惩处。
该案维持原判,希望申诉者下次发文时可以谨慎一点,谢谢。
LoLo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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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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