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ke (人生有一半是失眠)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建议] 帮水桶代po之行为应加以规范
时间Sun Feb 8 03:50:28 2009
※ 引述《uwmtsa (Cha)》之铭言:
: ※ 引述《ad47 (!)》之铭言:
: : 提出敝人的看法:
: : 固然借屍还魂不是件好事情,
: : 但是只要一切依现有板规在走也是不致於造成大乱
: : 怎麽说呢?
: : 首先你举的这次借屍还魂例子是篇买卖文章,
: Well.....标题就有[作品]了,怎麽会是买卖文章?
: 後来推文讨论的跟买卖更是无关
: 也许您再看清楚一点再来讨论会比较好....
: : 买卖文章在板上自有规范po文资格、条件、次数等等限制
: : 所以固然水桶者找人代为发文买卖,理论上也不会造成版面混乱
: 所以这边都文不对题喔~~
: : 而对於代为po文以规避发文限制此事
: : 我认为自愿代替发文者就需要对该文负责,所以只要合乎板规应该还是可接受的
: : 看广义点,不符合发文条件者找人代替发文这事情绝对是合乎规定的
: 是低,合乎"现行"规定,但不代表合理,所以要提出讨论,或是加以补完
: : 不然有人直接找人代替发文,不也是一种变相规避板规?
: : 但这件事显然能被大家接受,理由就如同我上面说的~代替发文者自然要对该文负责
: : 我觉得板规是对於"文章"与予规范
: : 而不是针对"版友"规范~所以大可不必这麽计较拉
: 如果这麽说,锁文+删文就足以规范"文章"了,为什麽又要以"水桶"为管理手段呢?
: 水桶针对的是"发文者"
: 实际上是无法把"文章"与"发文者"如此乾净的切割,彼此还是有必然的关系存在
: : 再者
: : 针对这种状况~还是一样的看法:板规是针对"文章"与予规范
: : 这样事情就好厘清多了~
: : (会被发现是借帐号,必然是发文内容引起争议违反版~不然其实没差...)
: : 一点小小的看法,请大家参考。
: 事前规范总比事後吵翻天好
: 前例就是B被桶 A借B帐号 被当成multiple id 所以A也被桶
: 然後A再来大闹 倒处喊冤 po文闹板
: 最後好像大家都是坏人 就是A被冤枉最倒楣
: 实则他从头到尾没有负起借帐号应有之责
: 问题就出在没有合理规范
: 导致徒然浪费许多公有资源 而最後结果也并不符公义
我觉得这跟分身 ID 的状况不太一样,是有 "另一位板友" "表明了他的身分" 替
被水桶的人发文,而发文的内容不违反板规。也就是站在"另一位板友" 的立场上,
他的文章不违规也没有造成版面危害,也不是水桶者的共犯,他跟被水桶者的
"私交" 我们当然是无权过问 ~ (当然他代波别人的文章,就要为该篇文章负责,
假使该文章违反板规或者延续了战端,毫无疑问就一起处置。而如果查代 PO 者根
本是分身 ID,当然就是直接就分身 ID 处理 ~)
就好像我有个朋友偷东西被抓了,总不能因为我是他朋友,所以连我一起抓去关吧??
我什麽也没做,没危害到社会大众,也没帮助他犯案阿 ~~ !!!
以上是我的想法,结论是我认为要另立规定围堵这样的行为对板上不会有什麽坏影响,
因为这种案例也不多,(想想"找人代波"本身也是个门槛)还不至造成问题需要去规范,
但个人觉得没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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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loke 来自: 122.121.179.107 (02/08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