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申诉 in3 版主任意砍文
时间Thu Nov 6 09:51:06 2008
※ [本文转录自 DSLR 看板]
作者: powerslide (powerslide) 看板: DSLR
标题: 申诉 in3 版主任意砍文
时间: Thu Nov 6 09:50:05 2008
in3版主你就不要再硬ㄠ了
请正式回应以下文章
我可没有洗版喔
我一次只有发一篇文章
是你一直再砍文章而已
※ 引述《chingsong (蕉城浪子)》之铭言:
: 1. 您的两篇贴文,我都已经去其它版看过了,我也如同in3版主一样,第一篇我一时还真看
: 不出是不是摄影展,以为是场表演.第二篇是谈一场摄影展,但仍是要连接到您个人的
: 部落格.以 DSLR 版来说,以作品分享,都有DSLR拍摄的相关资讯.以展览活动来说,都
: 有相关的资讯,而非要连接到您个人的部落格.
: 2. in3版主的疑问是成立的.但他只给您警告,并未停权,您仍是可贴文.
: 3. 於各版来说,要告知展览活动的资讯,请详尽说明资讯,不是要大家到您的部落格去看.
: 要推展自己的部落格与表达的理念,有各式的方法.
: 小组长 chingsong
残念
我对您的说法实在无法接受
第一,这二篇文章都是有关摄影的展览,在第一篇的官方网站上就已经清楚注明了
展出作品为摄影、装置、多媒材创作(
http://0rz.tw/e5503),而该展览的内
容作品也曾在DSLR版发以同样的名称发表过,我不知到哪里违反DSLR的版旨了
至於第二篇,内文就已经清楚地明了他是摄影展了,而且也注明了时间和地点
我不知道为什麽还要注明是DSLR拍的,在该版现存的相关展览文章,哪篇文章符
合此一规定的,怎麽不见in3版主处理?更遑论in3要我贴法雅客的网纸,我不知
道in3版主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太久了,不知道法雅客的展览讯息页上多的是
商品广告吗?
http://www.fnac.com.tw/
第二,什麽叫做疑问是成立的,版主判决不是要依据事实的吗?现在事实都已经证明
了二篇文章都与摄影展览有关,而且是DSLR拍的,那版主还有什理由已违反版
规处置?
至於您说他只给我警告,并未停权,这根本是在自欺欺人,他在Thu Oct 30
22:11:38 就给我发了一篇劣文,而这篇劣文到现在还没有取消,而在与他
争执的时候他又浸了我水桶,一直到11/3我都还不能发言,那这四天的停权
是假的吗?怎麽不见in3版主就此部分来作解释
第三,这我前面已说过了,法雅客的展览讯息页上多的是商品广告,若依照他先前
的认定标准,那不算广告文吗?那到时要不要处理?总之,这整件事情就是一
个荒谬,全出於in3草率判决,而且在事後事实澄清之後,他不但没有认错道歉
还强烈硬ㄠ,让人觉得态度恶劣
所以基於以上的原因,我要求
第一,in3版主对於他的误删与误判道歉
第二,取消我的劣文
第三,回复他删除的四篇文章
如果他不能依照以上方式处理的话,我不排除依法继续申诉,甚至提出相关的法律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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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的画家复制真实,二流的画家改变真实,一流的画家创造真实
所以我讨厌无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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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owerslide 来自: 124.8.76.138 (11/0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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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graphy is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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