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ibb (扑朔迷离)
看板Sub_DigiLife
标题[判决] bigbowl 申诉 Key_Mou_pad 板主判决2
时间Mon Feb 21 21:09:24 2022
申诉人:bigbowl
被申诉人:sashimi254
相关看板:Key_Mou_Pad
申诉日期:2022/02/05
申诉原文:
#1X_eBBGY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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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维持板主判决。
说明:
一、本案处理要点为:判定「板主 sashimi254 依
#1XtgdJzh (Key_Mou_Pad) 推文,
以 Key_Mou_Pad 板规二对本案申诉人 bigbowl 行使之水桶处分权」是否适切。
二、依据 Key_Mou_Pad 现行板规,板规二原文节录如下:
│ 板规二 注意礼貌,避免挑衅、贬低他人、及人身攻击、脏话…等等。
│ 违者:
经规劝後若仍不停止,发/推/回/嘘文者一律水桶一个月
│
情节严重者直接水桶,不另行警告
三、根据 [证八],组务整理本案推文於本判决文之 [附件],并分析为以下脉络:
1. 於推文段落 [2] 与 [3] 中,申诉人 bigbowl 接连提及套件文,
而此部分与该公告无直接关联,并引起使用者 IMPMatthew 与之争论。
2. 板主 hidog 告知若有相关违规,会进行处理,并提醒其可检举相关情事。
3. 於推文段落 [4] 与 [5] 中,板主 hidog 接连提出劝告,
且观 01/12 20:36 申诉人之推文「版主讲话了 我点到这里」,
可知申诉人对於板主之规劝表示已知悉。
4. 於推文段落 [6] 与 [7],可见申诉人仍持续发表相关言论,
并陆续使更多板友表达不满,可见相关言论内容确实造成他人不适。
四、综合以上,组务判定本案符合板规二之「经规劝後若仍不停止」,
因此板主之处分属合理判决。
五、补充说明:
1. 使用者不应因不认同板主行使之文章保留权,主张其水桶处分权行使不当。
2. 若有他人违反板规之证据,请依看板订定之方式检举,或写信向板主说明。
DigitalLife 实习小组长 zhibb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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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一并转知申诉人、被申诉人及所属看板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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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zhibb (36.227.145.76 台湾), 02/21/2022 21:14:05
1F:→ zhibb: 使用者 bigbowl 信箱已满,无法转寄。 02/21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