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niht (不下棋=.=)
看板Sub_DigiLife
标题Re: [申诉] 不服Notebook 版主wayne1985打嘴炮与滥 …
时间Mon Jul 5 20:28:02 2010
※ 引述《wayne1985 (小书&小昭)》之铭言:
: 以版规处置
: 何来不公平
: 处置方法以
: 引战,人身攻击为劣退
: 有什麽不妥吗?
: 如果只有引战那到没什麽差
: 但多了个在公众版面上人身攻击
: 劣退有何不妥?
: 版主也是版面使用者,为什麽就不能用版规处置其他版友
: 予法予理都没什麽好说的!!
: 另外我针对rxcpu的言论做回应
: 版主群有没有在互相连络版上事务
: 这是我们自已的事,这点和管理笔电版事务上是两回事!!
: 适不适任不是你片面之词就能定论
: 至於针对t版友,我不做任何後续发言
我在说你嘴炮前
我有说我认为怎样算嘴炮
如果
1.我对嘴炮的解释有误
2.你并不符合我所说的解释
你可以辩解
要是解释得有理 那就是我的错
但你直接采用劣文的方式
对於我之後用你的回应方式来发文
我当时非常好奇
这种我自己都觉得在打嘴炮的发言
会不会有人说我在打嘴炮
如果有 你是否会公正处理呢?
但你那直接用内容不足的理由删文的方式
我想已经可以证明你是否公正了
因为版上也没有版规指出说...怎样算内容不足
我又不是一行文或整个空白甚麽的
如果你只想靠着那条版规没提到的由版主自行判断的版规来说自己是对的
我不禁好奇
是否只要版主不把版规写得详细
然後说一条 版规没提到的事情 就由版主决定是否对错
版主就可以想劣文就劣文 想删文就删文?
我也常遇过有人对我的文章打嘴炮 我也觉得这也没甚麽大不了的
我还第一次听说有人因说别人嘴炮而被当作人身攻击
让我动怒的是...
我觉得你是为了自己而不合理的使用版主的职权来处罚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36.16
1F:→ wayne1985:no commend 07/05 20:39
2F:→ thinkniht:又一个符合我对打嘴炮认知的推文=.= 07/05 20:42
3F:→ thinkniht:自己喜欢符合别人嘴炮的定义 又不准别人说=.= 07/05 20:46
※ 编辑: thinkniht 来自: 125.232.136.16 (07/06 00:05)
我想到以前看到个新闻
有外国舞者在台湾被人狂拍
制止也没用 对方还用英文呛说"台湾是个法治的地方"
舞者想抢相机而受伤
最後有人找了警察来才知道
拍照的人就是警察
不过就我看到的文章内容..
那拍照的人并没有说
"身为一个警察 拍照有何不对"
然後以阻碍他办公的理由抓那两个舞者之类的
而W...你赢了=.=
※ 编辑: thinkniht 来自: 125.232.136.16 (07/07 07:48)
4F:推 justfighting:一楼 是no comment好吗?? 07/09 08:25
5F:推 wayne1985: 好 07/09 08:59
6F:推 SEIBU01:一楼别丢逢甲的脸好吗? 07/09 11:56
7F:推 Idempotent:可怜又丢脸 07/10 13:01
8F:→ thinkniht:从我申诉到现在 版主也是有处理版务 但都没有判决 07/10 19:28
9F:→ thinkniht:不知道是这判决太难下了 还是习惯要过几天才能下判决? 07/10 19:29
10F:→ thinkniht:我是真的不了解这里的规定才问的 版规也没提到吧 07/10 19:30
11F:→ thinkniht:我想早点处理 应该可以让这个版少一些要处罚的言论吧 07/10 19:31
12F:→ justice2008:小组长也不是24小时都有空的 你就不能给L大一点思考 07/10 19:36
13F:→ justice2008:判决的时间吗 07/10 19:36
14F:→ thinkniht:这只是好奇原因 和表示觉得早点决定比较好 07/10 19:43
15F:→ thinkniht:理由也在之前的推文提过了 07/10 19:44
16F:→ thinkniht:并非要求立刻下决定=.=(版规好像也没说多久要下决定) 07/10 19:45
17F:推 lightwings:习惯是先给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後我再做判决 07/10 19:48
既然如此 我在发表一下意见吧
(其实我是想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再说的)
引用维基百科的部分内容
"嘴炮,泛指满足发言者单方面心理需求之无意义言论,例如未提出建设性方法的空泛意见
。为台湾青少年与网路族群自嘲或评论他人言论无实质内容与沟通诚意之常用语。"
虽然上面的定义跟我在文章中的定义有所出入
但W版主都让我觉得符合此定义
所以说W嘴炮 我想这算很合理的推断
举例
如果随便说人禽兽 一定算人身攻击
但如果有人对自己的小孩进行性侵 我相信说此人嘴炮不会被当作人身攻击
另外嘴炮一词...
我认为这不算人身攻击
版主当初的推文
现在想来 其实也有引战的感觉
我相信 如果我在NB看到问题就说出和原PO相反的意见
理由又说懒得说和自己查Google
(还不包含叫别人查明明说过已经解决的问题)
也会让人觉得这在引战吧
试问:
如果我的言论算有问题 版主的言论没引战
我是否可以在NB版看到问题就说
"有问题查google啊"
"懒得告诉你"
如果对方说我嘴炮 我是否可以要求该版主一定要将此人劣文
我这些都是依照版主的判决标准而说的
另外版主的判决 都是依靠由版主裁决的版规而执行的
标准只有版主自己知道
别人哪知道 嘴炮算不算人身攻击 像在别的版就不算
怎样算内容不足?
我那字数如果是在别的版 相信除非版规明文限定要提到甚麽
但也不至於内容不足
不说清楚就判决 看过版规也不懂怎麽遵守
版规定得宽 不是不行 但是版主要公正吧
W的执法让我觉得有问题
让我觉得他符合维基百科对"白目"的行为特徵第五条
"在讨论中对别人的劝言充耳不闻,无视不利自己的问题,并利用偷换概念的诡辩技巧,意
图将别人的意见打倒(俗称「专门『死撑』」)。"
以及最後一条
"当居处於一些资讯平台的管理员职位时,於该等资讯平台针对目标人物/目标族群作出无
理的消音(如删除文章)甚至程度不一的停权(如禁止贴文、禁止浏览、禁止登入,甚至
注销帐户),以打压目标人物/目标族群的言论空间,减少其对自身或自身所属族群的威
胁,保障自身或自身所属族群之言行横行霸道的权力。"
在一些以聊天为主的版...打嘴炮根本没甚麽
但是在NB版...我标题分类也不是闲聊 打嘴炮就有点让人反感
版主的言论又让人觉得在引战
我申诉主要不是为了把劣文消除(这只是顺便)
而是为了该让有问题的版主遭受处分
不然同样用使用者身分发表的言论
别人引战就处罚
版主引战就没事...我觉得这不合理
此组务规定有说 版主违法该加倍处分
不知道"如果"这里判定版主有错 会如何处罚呢?
当然 我也相信小组长在判断上会有困难...
要多考虑几天 我是尊重小组长的处理方式
只是我个人不希望因此多出现一些对此主题回应不当而被处罚的人
(我不是说不希望处罚 只是希望能避免有问题的言论出现)
※ 编辑: thinkniht 来自: 125.232.142.228 (07/10 20:28)
18F:→ justice2008:我好想没说过你内文有说"立刻" 我所表达的是请给版主 07/10 19:52
19F:→ justice2008:一点时间 07/10 19:52
20F:→ justice2008:要这样玩文字游戏有意义吗= =a 07/10 19:53
21F:推 MixCopy:其实小组长也不希望有这些事情发生,但是他还是发生了 07/10 19:54
22F:→ MixCopy:我相信小组长也觉得为什麽会发生这这是感到遗憾 07/10 19:55
23F:→ MixCopy: 这种事 07/10 19:55
24F:→ thinkniht:我不觉得我有表达不想给版主时间 究竟谁在玩文字游戏? 07/10 20:32
我觉得不管是谁
发言多了...引起争论的言论也会多
版主不是不能用一般使用者身分参与讨论
但是我觉得在用语上该比一般人谨慎小心
在引发问题时的处理上也该比处理别人问题时小心
※ 编辑: thinkniht 来自: 125.232.142.228 (07/1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