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akanyrule (三年)
标题Re: [申请] RUBY版主
时间Sun Sep 22 10:49:58 2013
※ 引述《breakanyrule (三年)》之铭言:
: 标题请修改为 [申请] 英文板名/申请事项 如 [申请] Sub_CS/发文限制
: 板主申请事项
:  ̄ ̄ ̄ ̄ ̄ ̄
: 英文板名:ruby
: 板主名单:breakanyrule
: 理念:提供一个ruby爱好者讨论学习的园地
: 版规:和原来相同
: 基本上,一切仿照一般网路礼仪,边缘文章由板众建议板主仲裁。
: 以下也会提及一些「建议」发表与讨论的方式:
: 1. 开放推文,但切勿「推文成章」。也就是,所言超过三行的话,
: 请一律使用回文的模式来回覆。
: 理由是 a.) 方便管理 b.) 方便阅读。
: 2. 不禁一行文,但需言之有物。哈啦打屁请用推文,也莫过分。
: 3. 请至少加上一句话来形容所给予的连结。给缩址时更应当如此。
: 否则谁会知道那个网址点下去会连到什麽可怕的地方?
: 4. 请正确使用引言(引正确的对象),且文章尾巴不要放任何引言。
: 违反者请尽速修正,否则…
: 5. 转贴请至少注明出处。
: 6. 关於闲聊的文章,只要言之有物即可,当然也不要离题得太夸张。
: 暂时就以上几点,初犯者警告(和/或)删除文章处理。累犯视情况处理。
: 原则上除非过於严重否则不予水桶。
补充说明,水桶的期间为1日至4周,视情结重大与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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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2.56.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