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mpballfan (QQ)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申诉] #1d6niWV5 (StockPicket)
时间Wed Nov 6 23:42:34 2024
申诉文章代码:
#1d6niWV5
原判板主:Djuda, Paul1021, rayccccc
申诉说明:
一. 事发经过
此申诉文为当初文章
#1d1FOBy5 改判
该文为十月初的检举文,文章内容有争议部分
经过推文与版主 Paul 讨论修改成符合板规文章,如截图
https://i.imgur.com/FcoUcHO.jpeg
https://imgur.com/rgcb57L
後续与2位版主 Djuda, Paul1021 确认
修改文章无违反任何板规後,结案
但一个月後,本周一收到水桶通知,才知道又改判
二. 申诉理由
1. 此文章已经跟版主讨论,并修改争议部分
事後也再次跟版主确认没有违反任何板规
https://imgur.com/rgcb57L
2. 这篇是依照 Paul 要求修改的文章,如果还违规
也是版主提供错误资讯,引导使用者违规
这样不就是变相版主陷害使用者水桶?
3. 呈上,如果版主後续认为自己提出内容有误会造成水桶
或是要改判 (没确认直接认定当事人没有跟机构联络)
也该先通知当事人,再修改补充证明资讯
而不是先跟当事人说OK了,之後不通知直接改判
以上再麻烦查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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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98.6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730907756.A.E0D.html
※ 编辑: jumpballfan (1.164.98.64 台湾), 11/06/2024 23:45:42
1F:→ BlueBird5566: 我是检举人,当初检举4-2-1 , 不过板主群都认为不 11/06 23:53
2F:→ BlueBird5566: 是闲聊, 检举人这边认为应该撤销水桶 11/06 23:53
3F:→ Paul1021: 您的这件案件我觉得确实比较特殊,我这边仔细的回覆您的 11/06 23:54
4F:→ Paul1021: 申诉,首先,当初您问说证交所的issue应该要用哪个分类,我 11/06 23:55
5F:→ Paul1021: 回答说证交所的情报应该用情报分类比较合适,我的回答基 11/06 23:56
6F:→ Paul1021: 本上没有问题,但您的发文并非证交所的情报,因此我才判 11/06 23:57
7F:→ Paul1021: 4-1成立,4-2-1的部份,这比较牵涉板主群的自由心证,我是 11/06 23:58
8F:→ Paul1021: 觉得您的这篇文章确实有闲聊的感觉,但是我考量到您的态 11/06 23:59
9F:→ Paul1021: 度没有恶意,想了一下确实当天较晚公布是比较不寻常的状 11/07 00:00
10F:→ Paul1021: 况,4-2-1我这边改判未达,但即便您用请益分类,还是不符合 11/07 00:02
11F:→ Paul1021: 请益的分类规定,我这边还是判4-1成立,至於4-2-3的部份, 11/07 00:03
12F:→ Paul1021: 我确实感觉您的文章没有先做功课先做求证,因此4-2-3是成 11/07 00:04
13F:→ Paul1021: 立的 11/07 00:04
14F:→ Paul1021: 原先我可能没表达清楚让您误会或许是我的疏忽,我这里跟 11/07 00:05
15F:→ Paul1021: 板友致歉,但是这篇申诉案,我这边的判决就是4-1 4-2-3成 11/07 00:06
16F:→ Paul1021: 立,即便当初您用请益分类,也不符合请益分类规定,4-1我这 11/07 00:07
17F:→ Paul1021: 边也是会判成立,再来就看其他板主的说明吧 11/07 00:09
(rayccccc 删除 rayccccc 的推文: )
18F:推 rayccccc: 如果是原本[请益]分类 4-1未达 4-2-3依然成立 11/11 15:48
19F:→ Paul1021: 我自己是认为被检举人的发文不符合1-4-1的请益分类规范 11/11 16:32
20F:→ Paul1021: ,不过r板主认为分类改请益的话就未达,接下来只要Djuda板 11/11 16:33
21F:→ Paul1021: 主也认为分类改请益就没违规,您的这篇文就会以4-2-3为改 11/11 16:34
22F:→ Paul1021: 判的判决,前提是您要把该篇文分类修正为请益,但是罚则天 11/11 16:35
23F:→ Paul1021: 天数即便改判还是一样的,这边先跟您说明一下,再来就等D 11/11 16:36
24F:→ Paul1021: 板主的说明吧 11/11 16:37
25F:推 Djuda: 同R版主 改请益便未达 理由前数篇已详细解释 11/15 02:29
26F:→ Djuda: 4-1未达 11/15 02:31
※ jumpballfan:转录至看板 Law-Service 11/2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