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ird5566 ( 唯一支持赖清德)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板务] 累进制度
时间Sun May 28 22:30:28 2023
讨论主旨:累进制度
(可以是一条板规、一个现象等)
说明:个人觉得现在的累进制度非常难懂
毕竟是N年前就留下的板规 经过好几个人的修改
现在已是3个新板主的局面 可以重新打掉重练 不需要再用旧版规沿革下去
所以我先抛砖引玉 欢迎大家讨论
过去违反不同板规都视为累犯 这部份板主群认为违反比例原则
所以改成违反同一条才算累犯 但针对有水桶纪录的算法又不一样
个人建议 违反的板规应以「主条目」来看
例如 4-2-1 4-2-2 4-2-3 4-2-4 都是归属4-2之下
某甲初次违反4-2-1 删文
第二次违反4-2-2 就应警告 (都属4-2下)
某乙初次违反4-6-1 水桶七日
第二次违反4-2-1 因与4-6-1不同主条目 所以删文即可 不计累犯
某丙初次违反1-4-2 (违者4-1) 删文
第二次违反1-3-4 (违者4-1) 警告 (都是违反4-1 所以算累犯)
以主条目来计算是否累犯
就好比刑法 前一次窃盗罪 第二次公共危险罪 也不算累犯
这样是不是比较单纯?
然後P19那页总则就可以全部删掉重写了
像这条也可以不用
5. 对於恶意闹板行为,板主仍得依4-0进行主观加重处分。
因为4-0已经有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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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6.92.6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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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lueBird5566 (223.136.92.63 台湾), 05/28/2023 22:38:51
1F:推 rayccccc: 但4-2各条差异满大的 05/29 02:06
2F:→ rayccccc: 觉得累进制度改成某乙那种情况比较适当 05/29 02:09
3F:→ rayccccc: 水桶天数30->360也可以修改成30->60-...之类的 05/29 02:11
4F:→ rayccccc: 不然一月跳一年好像太久 05/29 02:11
5F:→ aloness: 1月 →1年 是针对以前惯犯群,一路加重上来的,现在还算 05/29 08:42
6F:→ aloness: 淡季…从10月开始会比较吃重,大致上想成是以前的版主快 05/29 08:42
7F:→ aloness: 被玩死才加严累犯罚则 05/29 08:42
8F:推 sherlockman: 现在没被玩死吗...? 时不时也看到1年的咖 版规没在看 05/29 12:04
9F:→ BlueBird5566: 真的 被桶了30天时 应该就会发现被水桶了 05/29 12:10
10F:→ BlueBird5566: 桶七天有可能刚好七天没上线 所以无感 05/29 12:10
11F:→ BlueBird5566: 不过正常来说被桶30天就应该知道要反省了@@ 05/29 12:11
12F:→ BlueBird5566: 是说 如果目前的累进制度 r板跟a板都看得懂的话 05/29 12:14
13F:→ BlueBird5566: 那我这篇就可以结案了 我以为大家都看不懂 但应该 05/29 12:14
14F:→ BlueBird5566: 只有我看不懂XD 05/29 12:14
15F:推 rayccccc: 是可以改简单一点啦 个人看法 05/29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