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nze5god (超级守门员)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申诉] #1a6yJVWc 4-2-1 4-2-5 Bronze5god
时间Thu Mar 23 11:50:58 2023
欲申诉文章代码:
#1a6yJVWc 4-2-1 4-2-5 Bronze5god
原判板主:
laptic (请洽该检举文的推文)
申诉说明:
1. 买股票不用看盘? 闭着眼瞎买?
有好的工具才有好的绩效
在股版讨论、比较券商的看盘软体究竟有何不妥?
文章内也有提及K线、走势、绩效等股点及股票交易之实际操作
现代人哪个买股不用看盘软体的?
2. 版上搜寻看盘软体 也是一堆讨论
就这篇不行?
3. 合理怀疑是提及特定券商
挡人财路了 :)
在此一并提出对该版主适位性之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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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61.205.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679543460.A.4CE.html
1F:推 laptic: 「券商」从来不是股板的讨论范围好吗 = = 03/23 20:25
2F:→ laptic: 没有提到任何个股的情况下,应属违规无误 03/23 20:25
3F:→ Bronze5god: 那可能我在股版上/券商所看到的都是眼睛业障重 03/24 14:17
5F:→ Bronze5god: 随便找都一堆 但也有可能是板主跟板众所看到内容不同 03/24 14:26
6F:→ Bronze5god: 我尊重版主的自由心证 但我也有理由坚持我的怀疑 :) 03/24 14:27
7F:推 sherlockman: 那你就检举...不要每次都"怎麽抓我不抓别人"的逻辑 03/24 20:52
8F:→ sherlockman: 警察抓违规也一堆喜欢用这种理由在那边卢的 03/24 20:54
9F:推 stupidHNG: 话不是这样说吧?也没公告明文禁止,别人说没事,他说 03/25 09:53
10F:→ stupidHNG: 就有事,说因为别人没被检举,这理由说得通吗? 03/25 09:53
11F:推 stupidHNG: 谁能将每条规矩都记得清楚?当我看到一堆人这样做没事 03/25 09:55
12F:→ stupidHNG: 时,当然会认为照做没问题 03/25 09:55
13F:推 vncss: 所以就不行啊 原po快去检举那些人 03/25 18:00
14F:推 sherlockman: 券商就是不行啊 版规1-4-3不就讲了 "明文"了吧... 03/25 20:47
15F:→ sherlockman: 犯规事实摆在那边 端看版主巡版或版友检举有没有查到 03/25 20:48
16F:→ sherlockman: 当然这中间涉及判断尺度的问题 没被罚不代表没违规 03/25 20:49
17F:→ sherlockman: 所以才说有疑虑就检举 我是觉得罚得多~尺度就越清楚 03/25 20:51
18F:→ sherlockman: 没人要你记清楚每条版规 发文前翻一下置底很难吗? 03/25 20:53
19F:→ sherlockman: 一堆人这样做没事->认为照做没问题 哪里来的巨婴逻辑 03/25 20:54
20F:→ BlueBird5566: 笑死 「不能主张不法之平等」连这都不懂就别来吵 03/26 11:04
21F:→ BlueBird5566: 而且连这篇申诉文的标题都没照股检板板规 就知道这 03/26 11:05
22F:→ BlueBird5566: 人发文从不看板规的 被处分活该 03/26 11:06
23F:→ BlueBird5566: 不看板规却在那边说没明文禁止 是有多菜??? 03/26 11:06
24F:→ Bronze5god: ''不能主张不法之平等'' 03/28 16:27
25F:→ Bronze5god: 是啊 可能就真的比较虽 提及了某些字眼刚好被某些人 03/28 16:28
26F:→ Bronze5god: 看到 就是这麽刚好而已 03/28 16:28
27F:→ Bronze5god: ''当然这中间涉及判断尺度的问题 没被罚不代表没违规' 03/28 16:28
28F:→ Bronze5god: 没打算去检举前人 因为根本是板规跟版主认定的问题 03/28 16:28
29F:→ Bronze5god: 现实生活中法律订了 但有些法官通情理 有些就是法盲 03/28 16:28
30F:→ Bronze5god: 我的文也不是存心闹板就只是讨论相关问题 03/28 16:29
31F:→ Bronze5god: 所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尊重版主的判决 03/28 16:29
32F:推 sherlockman: 是要通什麽情理啦...该怎麽判就怎麽判 反而变法盲 03/28 20:39
33F:→ sherlockman: 是在硬拗啥? 从头到尾都没在尊重的啊 1.3两点呛的勒 03/28 20:42
34F:→ sherlockman: 而且君子在哪里 还影射利益输送或有图利之嫌... 03/28 20:45
35F:推 vncss: 违反板规就是违反板规是要通啥情理 那以後大家违反板规都来 03/29 23:00
36F:→ vncss: 吵不通情理算了 03/29 23:01
37F:→ laptic: 因目前只剩一位板主,以本人标准认定(同一开始推文),不改 04/03 13:12
38F:→ laptic: 判结案,如有疑义请到 Law-Service 板上诉 04/03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