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we77 (安)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询问] 板规1-4 请益交易分类标准
时间Fri Jan 6 11:26:16 2023
主旨:版主群使用1-4-3处理检举,但和板规说明有出入
(可以是一条板规、一个判决...)
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
1-4 [请益] 分类说明
说明与发文规范:
1-4-1. 此分类适用询问解惑股票交易相关事务或交易策略,如:
1. 交易策略优劣或比较。
2. 亲友过世的股票处理。
3. 资券回补、断头或除权息、申购处理。
1-4-2. 可提及标的,但是只要属以下如:
1. 问标的涨跌,或持股分析。
2. 预测性质,个股或产业未来性。
3. 请求推荐,或有推荐意图。
请使用 [标的] 分类 违者板规4-1。
1-4-3. 请勿於本板询问手续费、选择券商、看盘软体、交割异常相关问题,
违者依板规 4 相关条款处以警告一次与砍文处分。
券商手续费与选择券商请恰 Broker 看板,
看盘软体问题或交割异常请洽营业员。
1-4-4. 除以上三点,文章内容仍受板规4规范。
为何询问过往成功出借、近期无法出借
也没交割异常、询问手续费、选择券商或看盘软体等问题,会被检举成功
文章代码(AID):
#1ZjjVWCh (StockPicket)
看 1-4-1 此分类适用询问解惑股票交易相关事务或交易策略
能请问版主群使用 1-4 板规判定检举成立标准依据为何?
是否因实际交易经验不足,产生不知道这案该归属於哪个类别?
对判定有疑问该直接去小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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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00.67.1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6/2023 11:27:32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6/2023 11:30:28
2F:→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会视作询问「交割异常」的 01/06 12:52
3F:→ laptic: 问题 01/06 12:52
4F:→ BlueBird5566: 照你的逻辑该文也不属 1-4-1规范 01/06 12:56
6F:→ BlueBird5566: 三项哪一项? 01/06 12:57
7F:→ BlueBird5566: 该问题并非所有人都发生。属单一券商甚至该板友帐 01/06 13:00
8F:→ BlueBird5566: 户问题。券商或个人问题原本就该问营业员。板友又 01/06 13:00
9F:→ BlueBird5566: 不知他的帐户做过哪些设定 01/06 13:00
你们的观点十分清奇
先看 1-4-1这条 怎写的
1-4-1. 此分类适用询问解惑股票交易相关事务或交易策略,如:
3. 资券回补、断头或除权息、申购处理。
他文中写出借过、新的问过营业员也没答案
来请益交易问题(无法再度出借),怎麽被检举成功的?
以後1-4-1询问交易问题又被缩到哪去了,这成功,以後交易相关更没标准
因为正常人都是和券商做交易的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6/2023 13:14:02
10F:→ BlueBird5566: 所以出借是资券回补、断头或除权息、申购处理?? 01/06 13:35
11F:→ BlueBird5566: ? 01/06 13:35
你是不是不常交易阿,把出借股票 (借券) 和 询问解惑股票交易相关事务分开来看?
还是特意去挑战这条板规的?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6/2023 13:39:40
12F:→ BlueBird5566: 股票交易相关事务,底下不就列举三项。 01/06 13:51
13F:→ BlueBird5566: 之前可以出借,现在不能,当然是券商的问题。请他 01/06 13:53
14F:→ BlueBird5566: 找营业员没有错。还是你有办法帮他解决? 01/06 13:53
鬼打墙一样的回答耶
正文已经写了
「为何询问过往成功出借、近期无法出借
也没交割异常、询问手续费、选择券商或看盘软体等问题,会被检举成功」
既然不属於1-4-3范畴
回文也强调过
「他文中写出借过、新的问过营业员也没答案
来请益交易问题(无法再度出借),怎麽被检举成功的?」
那不就是该归类於
1-4-1. 此分类适用询问解惑股票交易相关事务
资券部分的借券卖出相关问题
还是你又有什麽神奇见解可以解释检举原因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6/2023 14:05:42
15F:→ BlueBird5566: 你也知道鬼打墙喔。呵呵 01/06 14:16
16F:→ Tapqou: 这板规前几任写的,BUG本来就很多 01/08 10:15
所以现在这条板规,你们实习版主群是什麽看法?
申诉也没这条相关,有问题有BUG该怎修正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08/2023 14:24:31
17F:推 Assisi: 就该案来说 我不会判定违规 主要是发文者已善尽个人义务 01/11 18:12
所以这条板规解释,3个实习版主都不同意见
目前该在股检这边怎讨论?
意见不同没交集,或者根本不熟悉台湾股票交易的实习要如何处理
或因股检没相关规定,只能报上去给小组判决?
※ 编辑: towe77 (122.100.67.150 台湾), 01/11/2023 18:19:20
18F:→ laptic: 你可以提 [板务] 文,建议修订内容;既然都说明了,先结案 01/13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