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Nloler (缘妙不可言)
看板StockPicket
标题[申诉] #1XCCS3xW (Stock)
时间Fri Sep 3 14:05:16 2021
欲申诉文章代码:
#1XCCS3xW
原判板主:
yoche2000
申诉说明:
首先声明,我本人无意引战,评论部分的内容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解读并放大,他们才是真正引战的人,板主为何不去水桶他们呢?即使是检举人,检举时也只是说恐有引战之嫌,并未完全认定是引战。板主是不是认为消灭提出问题的人,问题就不存在了?
关於评论的内容,我只是说出了事实而已。严格按照两边宪法规定,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算上北京证券交易所後难道不是5个吗?至於其他人对这件事情的解读,我不做评论,尊重他们的言论自由。
再者,违反板规4-6-2是水桶30天,请问板主退文的处罚引自哪一条规定?
本文是我在股板的第一篇贴文。按照板规中
◎处份累进原则为:砍文、警告、水桶一周(7日)、一个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直接判罚我一个月(30日)+退文,是不是太严重了?况且我这算不算引战,连检举人都不是特别肯定。
最後,请板主排除其他人对我的评论的看法以及我的身份信息(手机型号、发文IP)等影响,重新评估我的评论算不算引战,我不希望股板成为“文字狱”盛行的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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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04.64.134 (中国)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Picket/M.1630649118.A.537.html
1F:→ yoche2000: 文章格式"欲申诉文章代码"遗失 请补上 09/03 21:42
※ 编辑: CNloler (119.139.136.216 中国), 09/04/2021 08:49:42
2F:→ yoche2000: 我认为申诉不成立 以下是原因 09/04 11:51
3F:→ yoche2000: 0. 不看IP, 不看ID, 不看手机型号 (你不说我还没想到) 09/04 11:52
4F:→ yoche2000: 1. PTT是设在台湾/中华民国学术网域下的论坛 09/04 11:53
5F:→ yoche2000: 2. 根据台湾/中华民国法规设立的交易所仅有 TWSE 09/04 11:53
6F:→ yoche2000: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设立的交易所有 深沪港 09/04 11:54
7F:→ yoche2000: 4. 台湾/ROC对 TWSE 有直接管理权 PRC没有 09/04 11:54
8F:→ yoche2000: 5. PRC 对深沪港交易所有直接管理权 台湾/ROC没有 09/04 11:55
9F:→ yoche2000: 6. 综合以上 不管"我国"是指哪个政府 把两个政府辖下交 09/04 11:56
10F:→ yoche2000: 易所合起来算不符合逻辑、没有法源依据 09/04 11:57
11F:→ yoche2000: 实际上,就是两个政府各自治理两岸,这是现况事实 09/04 11:58
12F:→ yoche2000: 7. 若自认没有引战意图 往後请多加注意 09/04 11:59
13F:→ yoche2000: 无心之过亦为过 这里不是中国 "文字狱"是你想多了 09/04 12:00
14F:→ yoche2000: 8. 针对退文,我漏写了 4-0,等等补上 09/04 12:02
15F:→ yoche2000: 我这边申诉不给过 三位板主要有两位同意才算申诉成功 09/04 12:05
16F:→ yoche2000: 等其他板主表达看法 09/04 12:05
17F:→ yoche2000: 补充:我的铺给过世维持原判的意思 4-6-2 4-0 09/04 12:36
18F:推 stuppi: 不论原PO之政治立场、IP等,可於评论小心规避字眼 09/05 01:00
19F:推 stuppi: 且原文新闻内容无提及「我国」字眼,五个证交所应为申诉者 09/05 01:01
20F:推 stuppi: 本身之评论,即使无心但仍满足4-6-1、4-6-2之标准 09/05 01:08
21F:推 stuppi: 板主本身有裁量权自由,对原判触犯板规无意见 09/05 01:10
22F:推 stuppi: 惟根据过去政治文判定标准,及使用者为初次在股板发文 09/05 01:11
23F:推 stuppi: 个人认为4-0可酌情取消,以上。 09/05 01:13
24F:→ yoche2000: 那就4-6-2 的部分不便 待Assisi板主对4-0 的部分表态 09/05 21:02
25F:推 Assisi: 本看板设立於中华民国国立台湾大学下辖伺服器 09/05 23:48
26F:推 Assisi: 综观此板友於站上屡次发言纪录 我建议维持原判决 09/05 23:50
27F:推 Assisi: 闹版行为成立 09/05 23:50
28F:推 Assisi: 建议板友可至微博等更适合的网路提供服务讨论 09/05 23:51
29F:→ yoche2000: 那就结案 4-6-2 4-0 维持原判 09/0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