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bealeader (成为领导者)
看板Stephen
标题[新闻] 黄圣依未赴港出庭应讯 遭香港法庭最後通牒
时间Mon Dec 11 16:54:15 2006
华商报 951211
曾主演《功夫》的内地女演员黄圣依,遭由周星驰任董事的经理人公司控告违反合约
,指她擅自参与其他演艺演出。12月9日於香港高院申请禁制令。黄圣依多次未能赴港出
庭应讯,法庭指她有故意拖延聆讯之嫌,案件将押後至下月,她届时必须亲自出庭,或派
律师代表处理。
案件由去年10月起诉至今,被告黄圣依多次未能赴港出庭,其上海的律师数日前向高
院发信,指本案正在上海法庭进行审讯,望待此案在上海审结後,才於香港法庭处理此案
。
法官指,虽然黄圣依曾发信向法庭解释,没有经济能力在港聘请律师,不过法官认为
法庭可对她提供协助,她须赴港为司法权限等问题作出解释,法庭没有理由再为此押後,
不过,法庭决定将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届时,黄须出庭或派律师代表出庭。
原告星辉公司认为黄圣依违反合约的演出,主要在内地进行,虽然香港法庭颁令无法
在内地执行,但原告人指出,经理人合约的条款适用於内地、香港等地,被告违约行为,
原告人有权在香港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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