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Stephen
标 题[NEWS] 周星驰不想替别人宣传
发信站中央情报局 (Wed Mar 5 19:21:50 2003)
转信站Ptt!bbs.e-cia.ws!CIA
自2001年起,《少林足球》就已成为香港电影淡市之中的"不败神话",然而就像一切
神话的不完美一样,隐藏在《少林足球》背後的却是一场持续3年之久的经济官司。
2003年 2月21日,周星驰反诉寰宇获得胜利,成功申请领取部分收益,这其中包括美
国米拉麦克斯公司以 150万美元买入《少》片的海外发行权。当本报记者问起本次开
庭结果时,林小明说:给他的那个不是收入,只是上次电影的尾数,反正总归是要给
他。
记者3月3日采访了官司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周星驰。周星驰保持一贯低调,对记者提
问没有正面回答:"我真的不希望你们用我的名字去为谁做宣传"。当记者反复表示了
想要了解事情真相的态度後,周星驰的话匣子才慢慢地打开了:可能对於有些人来说
,跟谁谁的名字摆在一起可以起到一个宣传的作用,但是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对
於我来说,我不想为一些不是很熟悉或者是有其他用心的人做宣传。
这时,记者再次跟他提起了有关官司的事情,但是周星驰还是避开了,他表示:说到
官司的事情,我真的不好跟你说什麽。第一,我不知道,因为这是律师的事情;第二
,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主动跟你说,除非是我想自我宣传,否则你让我怎麽跟你说
呢?其实官司的东西跟读者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人会喜欢看,只是因为有我的名字
上去了,所以大家都有兴趣去看。因此我也常常被别人当成是宣传的工具,我真的很
不想这样。
由於《功夫足球》怎麽看都觉得有点《少林足球》的味道,如果拍出来的《功夫足球》
真的跟《少林足球》一模一样呢?「如果有人拍了一部电视剧,内容和《少林足球》
一模一样,只是把名字改掉了,我们做原创的又能怎麽样呢?难道我去告他啊?就算
我去告他也没有用,因为他把名字都改了啊。」周星驰接着说:如果有人真的要抄袭
你,你是无能为力的。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改一改,你根本不能怎麽样。你唯一可以做
的就是尽量不要去给他们做宣传,达成他们的目的。
其实,拥有电视剧版权的周星驰如果抢先拍摄《少林足球》的电影续集或者电视版《
少林足球》,不是就可以在时间上掌握先机?对此周星驰回答说:但是我要想好才拍
啊,我拍电影都是因为我想好了,有信心可以拍好才会去做,而不是因为什麽其他的
原因。就算是拍电视剧也是一样,再拍的话你拿什麽新鲜的东西给观众?抄当然很容
易,如果你要赚钱,那就随便啦,只要炒作一下就可以卖钱。我随时可以拿这个名字
去卖钱,赚到就算了。但是我不想这样。我拍电影从来都是原创的,如果可以抄袭的
话,那麽这个电影圈就没有前途了。
~ 节录自新浪网 ~
--
▌ ▁▌ ▌▁ ▌|情报员标号: sw59-211-95.adsl.seed.net.tw |局中| ◤
▌ ▌ ▌▃ ▌|隶属☆单位: 中央情报局 (bbs.e-cia.net) |邑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