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cj (心尘)
看板Statistics
标题[问题] 独立事件的疑惑???
时间Tue Oct 21 10:01:39 2008
最近再次研读有关机率的独立事件,
突然产生了以前一直有过的疑惑...
就是为何P(A∩B)=P(A)*P(B)就能宣称A与B独立??
我先举两个独立的例子说明...
Ex.1 掷骰子,
以A表示出现1,2的事件, B表示出现奇数的事件,
则
P(A)=2/6
P(B)=3/6
P(A∩B)=1/6
Ex.2
若A表示第一次出现1,2的事件,
B表示第二次次出现奇数的事件,
则
P(A)=2/6
P(B)=3/6
P(A∩B) = 2/6*3/6 = 6/36
在上述两例中我们均宣称A,B独立, 主要在於其均满足独立性质的判定..
但这两例的差异在於,
Ex.2中在计算P(A∩B)时, 是以乘法连结事件A,B的机率;
但在Ex.1中的计算, 却是用集合的概念得到答案...
虽然值相同, 但计算的过程却不同...
在我的观念中,
就字面上来解释, 所谓独立, 不就是两者的产生不互相影响吗?
那应该是Ex.2才符合独立的精神,
前者Ex.1是在同一个样本空间下考量後, "所得的巧合".
不然, 如果我们把两例的独立结果用语言表示, 就会得到一个有点奇怪的叙述:
Ex.2 ....第一次掷出1,2与第二次掷出1,3,5, 两者是独立的事件.
Ex.1 ....第一次掷出1,2与第一次掷出1,3,5 两者也是独立事件....?!
更正确来说,
其实我的不满是来自於一个独立性的判定,
怎麽能用一个计算结果作为佐证?(万一这计算结果在部分条件下仅是巧合?)
我较能接受的直观叙述是
"事件A的发生并不影响事件B的发生"且"事件B的发生亦不影响事件A的发生"
则我们宣称A,B两事件独立!
但是当将其转为条件机率的计算验证时,
却又无法证明这样的计算结果难保没有部分巧合的存在!
或是说我这问题的本质, 在於当把事件机率化, 形成了比值, 造成了失真的结果?
所以当利用这机率比值来做证明时, 有了一点不可靠的感觉??
不知道这样的疑惑有没有前辈能开解一下的,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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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1.252.209
※ 编辑: choucj 来自: 163.21.252.209 (10/21 10:56)
1F:推 chrisjon:简单的讲,P(A|B) = P(A) 不管B发不发生都不影响A发生的 10/21 18:11
2F:→ chrisjon:机率,就叫它独立 10/21 18:11
3F:→ goshfju:你可能忘了或是根本不知道一开始是由条件机率过来的 10/22 01:02
4F:→ chrisjon:是 不是,只是这样比较好解释 = =" 10/2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