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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转录]Re: [情报] 歼灭 医师之役
发信站Deep Space Nine (Sat Jun 17 14:34:5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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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啦啦啦...啦啦啦.)》之铭言:
: ※ 引述《Arf (啦啦啦...啦啦啦.)》之铭言:
: > 至少对我而言,社会救济的最低标准是,他们要放弃投票权跟结紮。
: 还有我主张使用医疗救济的人,必须放弃医疗过失的求偿权,只能请求故意。
: 简单说,如果不是故意犯错,例如故意在点滴里放杀虫剂,就没资格告医师。
: 过失的求偿权要不然就是放弃,要不然也该给支付医疗费用的公款。
ha,你讲的真是太简单了
原来过失就不用赔偿
那我走到路上"过失"造成一个人死亡
要不要赔?
如果要赔
那根本根医疗行为无关
就是业务过失致死
再者,你竟然认为我们可以给与穷人和富人不等值的人权
what kind of thinking is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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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用钥匙开了门,把壁灯点亮。特丽莎看见两张床靠在一起,
其中一张旁边有个矮几,上头摆着一盏床头灯。一只大大的夜蝶被
灯光吓着,从灯罩里飞了出来,在房里翩翩飞舞。楼下悠悠荡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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