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9663057 (d966307)
看板StarCraft
标题Re: [创作]一个机枪兵和小护士的恋爱故事
时间Tue May 29 19:45:14 2012
我是创作文作者
巴哈星海板貌似戒严了
我当初在巴哈被删创作文之後才来ptt发文的
後来没被删其实还蛮感谢版主大大愿意让这点恶搞可以有发声权力
有点想法又看到巴哈的星海板有民怨而且似乎被镇压很严重
所以po了一些理性的想法
结果就被秒删了 = =
附原文
我先说明一下 关於整个八卦事件我没有立场 Q妈我也不熟 原PO我也没有要挺他的意思
当初创作文主要还是博君一笑 只是没有想到真的被删了
以下回主题
关於板规里面
讨论主题已偏离星海争霸,或着讨论串已引向双方互相攻击之笔战文章串则依情况决定是
否删除以及使用何种处理方式。
当初那篇文是关於星海争霸的 无庸置疑 谈论到兵种(枪兵掠夺者) 种族(T,Z) 战术(多线
空投)
回应里目前毫无笔战的意图 留言里大家和和气气
接下来我们来谈板规
1-14文章.留言内容引用到违规文或同系列相关笔战,视情况连带删除。
这代表板规给予版主可以上纲的权力 视情况可以由板主心证或者舆论的方向
既然板规有这一条 我那篇文版主删我有法可循,就法来说我也无话可说
但是我想讨论一下板规的意义所在
当初给予掌权责执行法律赋予权力的是众人 权力来自於众人的许可
规则的确立来自於众人的普世价值观
大家希望版主可以适度的运用自我主观的权力表达民意 防止闹板产生
要是每一篇删文前都要问大家意见投票 会造成制度运作效率低下
也是为何这条规则存在的里由
我们星海板板规这个制度精神比较偏於所谓的海洋法系
强调於除非某一项目的法例因为客观环境的需要或为了解决争议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
否则,只需要根据当地过去对於该项目的习惯而评定谁是谁非。
没错 依据习惯或者一般的大众价值观
而执法者不需要由落落常的法律书里面找寻法条判定有罪无罪
比起对於解释法条的逻辑上更注重人性的需求(避免法律书的缺漏引起恐龙法官的判决)
有罪无罪可由陪审团或法官来直接决定
星海板的板规也是类似这种精神 板规不会太过严谨 主要依照版主的意思去做判决
版主存在的任务主要是依照法条加上民情和大众价值观的方向来决定是非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 版主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客观去的去思考
这一篇文是否会引发争端 有机可循 或者有无证据
最怕的就是产生太过於的主观意识压过客观事实或者大众民意方向 产生专制
这样就是不适任的版主
尤其是版主单方面认为会引起争论而在未有任何笔战出现之前封杀 这是非常敏感的
我不认为板规有错 就像我说的每一篇删文前都要问大家意见投票 会造成制度运作效率低
下
只是希望版主能好好思考身为版主众人赋予你权力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後来这篇文我重发在PTT 没被删 其实依照PTT板规要硬删我也可以原因同上
主要依据就在於版主的认知里 这样的文章算不算闹板
我也是在PTT第一位因为这件事被桶的人让我看到水桶公告後
马上就发了 并没有所谓的等时机比较不敏感才发
这篇文给大家一个思考方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30.152
1F:→ momogo11:弄成这样真的很夸张 05/29 19:46
2F:推 ak147:我觉得没必要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05/29 19:47
3F:推 abc0922001:PTT板主判决才正确,巴哈那些人都搞不清楚状况XD 05/29 19:47
4F:→ Orin:版主不敢删吧. 那篇推爆,被删跟自己过不去 05/29 19:48
5F:推 denix:送乳龟吸 05/29 19:49
7F:推 chungchuck:巴哈?不意外啊!巴哈不就是一群小X孩聚集的地方XD 05/29 20:00
8F:推 ZincSaga:因为巴哈板主跟小Q还有光头猫猫是同战队的 当然不意外 05/29 20:03
9F:推 blackcat3399:一群小X孩 得证!巴哈版主就是个小X孩(?) 05/29 20:09
10F:推 cdseller:ptt星海版的板规 严格来说 还是属於成文法系大陆法系喔. 05/29 20:11
11F:→ cdseller:只是"各"案适用跟解释认定上权力跟责任归属版主 自由心证 05/29 20:13
12F:→ cdseller:要不然就不会有人战版主了,你那篇如果被桶,是真的会提罢 05/29 20:14
13F:推 yobi:就算是,也是个孩子王(误) 05/29 20:15
14F:→ cdseller:免的,但从最近水桶看出两位新版主已经有比较严格的认定了 05/29 20:16
15F:→ cdseller:没事还是没有必要尝试挑战那两位版主的底线...XD 5566... 05/29 20:17
16F:→ cdseller:巴哈的网址用.COM 它是私人公司 都有利益纠葛绑在一起的 05/29 20:19
17F:→ cdseller:你被删 不意外啊 这样解释有被拍拍到吗? 拍拍... :P 05/29 20:20
18F:推 BlueJet0501:用幽默解决事情,蛮赞的,在社会上也是如此。 05/29 20:22
19F:→ cdseller:我想PTT是学术BBS出来的东西,比较不应该有商业色彩. 05/29 20:22
20F:→ BlueJet0501:不过也要版主能够接受啦! XD 05/29 20:22
21F:推 yucian:是说如果某Q在某些事情上低调点的话可能就不会被PTT还有巴 05/29 20:22
22F:→ WarIII:来PTT讨论巴哈版规?这有没有超过了点? 虽然我想给你拍拍 05/29 20:22
23F:→ yucian:哈战成这样子了 做人还是要低调点 05/29 20:24
24F:→ WarIII:我觉得这篇文还有下文很快就会变成战文 没被删已经够本了 05/29 20:24
25F:→ cdseller:(误) 我还以为原PO写的是本版的板规哩 XD -.- 误会大了 05/29 20:24
26F:→ cdseller:那 原PO BYE... 05/29 20:25
27F:→ BlueJet0501:我也以为是本版的,不是唷? XDD 05/29 20:27
28F:→ cdseller:建议自删 要不然就有被桶的机会了... >< 05/29 20:27
29F:→ BlueJet0501:不过原创作文推文内有事件後续更新耶!!可以在追一篇吗 05/29 20:28
30F:推 cdseller:原来本版板规第三章那麽精采...桶 不桶 谁来桶 测风向... 05/29 20:31
31F:推 Subway1668:巴哈版主之前不是有参选PTT版主? 05/29 20:33
32F:推 Woorissica:当初seta2002如果选上版主 搞不创作文也照样桶了 05/29 20:42
33F:→ Woorissica: 好 05/29 20:43
34F:推 bigfish0330:反正我还蛮喜欢星海版的风气的XD 05/29 21:08
35F:→ bigfish0330:新上任的版主也很不错没乱删文 至於D3我玩一个多礼拜 05/29 21:09
36F:→ bigfish0330:就腻了回来玩SC2 ~"~ 然後把D3给我同学玩了 05/29 21:09
37F:→ kuosos520:我比较悲剧 还玩了两个礼拜才回来... 05/29 21:10
38F:→ kuosos520:不过D3跟sc2不是同一组帐号吗? 要怎麽给同学? 05/29 21:11
39F:推 dnek:明明的确跟星海无关巴哈一帮人兴风作浪,难怪版主受不了了 05/29 21:53
40F:推 joumay:巴哈... 喵的用了十几年越改越难用 连找资料都变麻烦..... 05/29 21:55
41F:→ joumay:完全变成小屁孩哈啦区 根本就....... 05/29 21:56
42F:推 TheMidnight:其实我比较喜欢大陆法的思想... 05/29 21:56
43F:推 ZincSaga:同帐号不影响,不同游戏可以同时登入 05/30 00:08
44F:→ cdseller:就法体制来说是如此,有认真念过法学绪论的都应该知道. XD 05/30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