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nyChen (合购力量大!)
看板Stall
标题Re: [建议] 想要批烟火去摆摊的朋友注意了
时间Fri Jan 28 01:52:30 2005
※ 引述《ss21192119 (小雅)》之铭言:
: 我在一个贩卖鞭炮的网站上看到的
: 爆竹烟火条例--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订定发布
: 爆竹烟火管理条例中有所谓之管制量、即爆竹烟火含包装,不得超过25公斤,而""未超过25公斤者不受爆竹烟火管理条例有关贩卖和储存之限制""。
: 另如果超过此25公斤以上为管制量。
: 故爆竹烟火在"陈列贩售"时应注意现场陈列商品总重量"不得超过25公斤"。
: 所以当您有遵守上列法规时就不用担心会被""消防人员""...强制没收烟火喔。
: 当然您所购买的烟火一定要有合法认证的。
: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http://law.moj.gov.tw/Scripts/SimpleQ.asp?rb=lname&K1=爆竹烟火
法务部 全国法规查询 查询关键字为『爆竹烟火』之结果
稍微看了一下,卖烟火好像要执照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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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193.252
1F:推 moocya:要先去登记..又没说要去哪登记orz 61.30.117.109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