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公告] 国家体育场看板板主罢免办法(新版)
时间Fri Dec 31 00:32:59 2021
第一条 总则
§1 本办法适用於国家体育场群组内所有看板及板主。
§2 本办法应由使用者於
Sportcenter 板(以下简称
组务板)提出罢免案。
於
PttNewSport 板(以下简称
连署板)进行投票。
§3 本办法所指
罢免案进行期间,是指罢免案
「完成提案手续」至
「罢免案结案」止
§4 罢免案进行期间,相关文章
不开放一般使用者推文参与讨论。
下列使用者除外:本案提案人、本案对照板主、群组组务人员
若有特殊状况,组务可宣布本案进入「自由发言」,开放一般使用者发言。
第二条 罢免提案手续
§1 罢免案应由符合提案资格的
五位使用者作为提案人,於组务板联名提出。
罢免案提案人应包括一位主提案人,四位联名提案人。违者该提案无效。
罢免案提案人之资格如下:上站次数至少1000次(视同於本站注册满两年)
文章篇数至少100篇
劣文1篇(含)以下
§2 主提案人於
组务板进行提案,文章文章标题请选择
[罢免] ,并加上
看板名称 。
罢免案标题格式为
[罢免] 看板名称
§3 罢免案之罢免事由,应由主提案人
具体列点陈述於罢免案中
事由列点勿超过五点、含空行累计不得超过20行
请勿於罢免事由中提供任何截图连结或文章代码
§4 四位联名提案人应於罢免案
发表後 72 小时内,以
推文方式表达附议
推文内容应提供联名提案人之相关资讯,范例如下:
推 联名提案人(甲)注册日期:
→ 联名提案人(甲)上站次数:
→ 联名提案人(甲)有效文章数:
→ 联名提案人(甲)劣文数:
四位联名提案人附议完成後,该罢免案视为
「完成提案手续」。
第三条 罢免程序审核
§1 罢免案经完成提案手续後,由该看板所属
小组长进行罢免程序审核。
若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指定组务人员代行审核。
§2 负责罢免程序审核之小组长应於罢免案完成提案手续
後 72 小时内开始审核。
小组长应於罢免案推文表达
「开始进行程序审核」之意,始为开始审核。
若组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於时限内开始进行程序审核,视为违规。
此时,罢免案需由群组长指定其他组务人员代行审核。
§3 罢免案程序审核时间,原则上为
开始进行程序审核後 72 小时内。
§4 罢免案程序审核内容,
原则上仅进行形式上的程序审核。
程序审核内容:确认提案人是否照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进行提案
罢免事由并无滥用本群组罢免机制之事:
不得针对板主个人、需与板务管理有关事项
§5 若小组长认为罢免案之罢免事由不够明确,
可以要求对造板主於组务板回文答辩。
对造板主之答辩文以一篇为限,答辩文之内容限制同罢免文:
事由列点勿超过五点、含空行累计不得超过20行
请勿於答辩文中提供任何截图连结或文章代码
答辩文发表後,不得进行任何编辑行为。
若对造板主未发表答辩文,视为板主放弃答辩,原则上应将罢免案通过审核。
§6 小组长应於开始进行程序审核後 72 小时内,完成罢免程序审核。
小组长应
以回文方式明确裁定该案「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并阐明理由。
§7
通过审核之罢免案,应由小组长裁定进入
「罢免表决」或
「不信任投票」
罢免表决(见第四条):罢免案程序完整、事由明确
不信任投票(见第五条):罢免事由不够明确者、或本案有特殊状况者
§8
未通过审核之罢免案,其主提案人或任一联名提案人,得以回文表达异议。
异议文需於
小组长裁定後 168 小时内以公开回文表达
异议文发表後,不得进行任何编辑行为。
异议文提出後,由群组长重新审核,并以其裁定作为本案最後裁定。
重新审核後,若群组长裁定通过,则本案进行
不信任投票(见第五条)
裁定不通过,则本案终止,宣告结案。
第四条 罢免表决
§1 罢免案经裁定通过审核进行罢免表决後,应由
提案人至连署板提出
[罢免板主]
主提案人应在罢免案通过审核後 168 小时内於连署板贴文
连署机之期间为 14 日。
§2 主提案人於连署板提出 [罢免板主] 时,
罢免原因必须填写罢免案文章代码。
罢免原因第一行需填「Sportcenter板 #AID」
若该罢免案有答辩文,
应补上答辩文之文章代码於罢免原因第一行後段
若有答辩文,罢免原因第一行需填「Sportcenter板 #AID #AID」
§3 使用者应於 [罢免板主] 连署结束期间前,至
连署板参与罢免表决。
罢免表决参与使用者之资格为:上站次数至少360次,
文章篇数至少100篇,
劣文2篇(含)以下
§4 使用者参与罢免表决之
有效票判断准则如下:
参与表决时,
於「请问您 (Y)支持 (N)反对 这个议题:」题选择「Y」或「N」後,
於「请问您与这个议题的关系或支持理由为何:」栏,
选择Y者一律限填
「赞成罢免」四字、
选择N者一律限填
「反对罢免」四字,
方为有效票。
任何填写其他字样、表情符号者,视为无效票。
若无效票中带有情绪性攻击字句者,该使用者应於组务板与连署板受水桶处分
§5 下列罢免表决连署文视为
无效:
「未完成提案手续」即发表 [罢免板主] 者
「未通过审核」即发表 [罢免板主] 者
「裁定进行不信任投票」却发表 [罢免板主] 者
情节严重者,得禁止提案人之提案权,其褫夺提案权之时限长度由小组长斟酌。
§6 罢免案
成立标准:
有效「赞成罢免」票数占总投票数 60% 或以上,
且「赞成罢免」较「反对罢免」票数高出 25 票或以上
若未达罢免案成立标准,该罢免案不成立。
§7 罢免表决连署结束後,应由主提案人
转贴连署文至组务板。
小组长应於连署文转贴至组务板後 72 小时内,进行有效票之清点。
小组长应於票数清点完成後,立即公告开票结果。
「罢免案成立」:板主立刻解职,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本群组之板主
「罢免案不成立」:板主留任,同时给予一次警告
第五条 不信任投票
§1 不信任投票作为
罢免表决之补救措施,其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通过审核,但被小组长认为罢免事由不够明确之罢免案
未通过审核,经提出异议後经群组长重新审核之罢免案
§2 罢免案经审核裁定进行不信任投票後,应由
提案人至连署板提出
[记名公投]
主提案人应在罢免案通过审核後 168 小时内於连署板贴文
连署机之期间为 14 日。
§3 主提案人於连署板提出 [记名公投] 时,
公投原因必须填写罢免案文章代码。
使用简介或政见(公投原因)第一行需填「Sportcenter板 #AID」
若该罢免案有答辩文,
应补上答辩文之文章代码於公投原因第一行後段
若有答辩文,公投原因第一行需填「Sportcenter板 #AID #AID」
§3 使用者应於 [记名公投] 连署结束期间前,至
连署板参与不信任投票。
不信任投票参与使用者之资格为:上站次数至少360次,
文章篇数至少100篇,
劣文2篇(含)以下
§4 使用者参与不信任投票之
有效票判断准则如下:
参与表决时,
於「请问您 (Y)支持 (N)反对 这个议题:」题选择「Y」或「N」後,
於「请问您与这个议题的关系或支持理由为何:」栏,
选择Y者一律限填
「信任」两字、
选择N者一律限填
「不信任」三字,
方为有效票。
任何填写其他字样、表情符号者,视为无效票。
若无效票中带有情绪性攻击字句者,该使用者应於组务板与连署板受水桶处分
§5 下列不信任投票连署文视为
无效:
「未完成提案手续」即发表 [记名公投] 者
「未通过审核」即发表 [记名公投] 者
「裁定进行罢免表决」却发表 [记名公投] 者
情节严重者,得禁止提案人之提案权,其褫夺提案权之时限长度由小组长斟酌。
§6 不信任案
成立标准:
有效票数占总投票数 60% 或以上,
且「不信任」票数达有效票数 60% 或以上
若未达不信任案成立标准,该罢免案不成立。
§7 不信任投票连署结束後,应由主提案人
转贴连署文至组务板。
小组长应於连署文转贴至组务板後 72 小时内,进行有效票之清点。
小组长应於票数清点完成後,立即公告开票结果。
「不信任投票案成立」:板主立刻解职
「不信任投票未通过」:板主留任
第六条 罢免案结案
§1
罢免案结案有下列状况:
罢免案成立:板主立刻解职,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本群组之板主
罢免案不成立:板主留任,同时给予一次警告
不信任投票案成立:板主立刻解职
不信任投票未通过:板主留任
罢免案未通过审核且未於时限内提出异议
罢免案未通过审核,於时限内提出异议经群组长重新审核後,仍未通过审核
§2 若板主於罢免案结案时,仍为留任状态,则前揭罢免案结案 30 日内
不得再提案
留任状态指:罢免案不成立、不信任投票未通过
§3 罢免案结案後,原则上使用者
不得就该案再
发表任何意见。
第七条 其他
§1 罢免案进行期间,小组长
不受理该板主辞职。
若小组长认定该板主继续视事有危害看板秩序之虞者,得行使下列裁量权:
板主直接解职
板主暂时停权处分,其停权期间应至罢免案结案後
或小组长基於板务紧急处理权而做出的其他裁量行为
§2 若板主於罢免案结案 180 天内再度受到罢免提案时,小组长应加速程序审核
第二次罢免案之审核
仅适用不信任案投票
§3 罢免案及答辩文相关文章
是否转贴至该看板,本群组不予强制规定。
§4 罢免案进行期间,若有使用者采用
不正当方式而影响他人连署意愿者,视为违规
不正当方式包括:以批币或其他有价之物影响他人连署意愿
在无关板面发表与罢免案有关之文章
在相关看板发表与罢免案当事人有关的情绪性攻击文字
或有其他足以影响他人连署意愿之行为
若遇违规行为,小组长可视状况随时中止该罢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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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群组罢免制度原则上简化如下图:
╭────────────────────────────╮
○ 提出 │本群组罢免案之构成要件 │
/▲\ 罢免 │1.提案人於 Sportcenter 板完成提案手续 │
|| →→ │2.罢免理由并无滥用罢免机制(X:针对板主个人) │
使用者 │ (O:板务管理有关事项) │
╰────────────────────────────╯
↓↓↓
小组长进行程序审核 ↓↓↓
╭─────╮ ╭─────╮
│ 通过审核 │ │未通过审核│
╰─────╯ ╰─────╯
↙
小组长裁定↘ ↓
╭─────╮ ╭─────╮
提案人 群组长
│ 罢免表决 │ │不信任投票│ 提出异议 → 重新审核
│[罢免板主]│ │[记名公投]│ ↓
╰─────╯ ╰─────╯↖ 最终裁定 → 未通过
↓ ↓ ↓ ↓ ←←←←←←←←←←┘
成立 不成立 信任 不信任 通过重新审核
(解除
板主职务) (解除
板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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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场群组长 公务专用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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