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Fw: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Thu Feb 23 20:23:08 2017
※ [本文转录自 JUNstudio 信箱]
作者: applehpsh ()
标题: 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 Thu Feb 23 12:03:39 2017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铭言:
: 请 applehpsh / cd12631 / KKbiger / Xmmmmmmmmmmm 前往Sportcenter板
: 回应该文
: ┌─────────────────────────────────────┐
: │ 文章代码(AID): #1Of7LYc3 (Sportcenter) [ptt.cc]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ortcenter/M.1487172962.A.983.html │
: └─────────────────────────────────────┘
: 并说明此三帐号是否为同一人持有。
: 本文转寄相关使用者以为告知,请於72小时内回应。
: 若当事人回信,视同正式答辩,该信件会转贴至 Sportcenter 板存参。
: 若72小时内未回应,则视为当事人放弃答辩,将迳送帐号部调查。
补充说明
1. 於此帐号水桶期间,我并未利用其余帐号闹板,但KKbiger确实违反C-7之板规,因此
接受棒球板板主之处罚。
2. 但我不解的是在判罚累犯加重之後(虽然是我自己不小心没有注意到水桶未结束(剩5日
)),但我在被罚後并未向球板板主提出异议与申辩,且接受此加重处罚,因为棒球板已有
帐号水桶中又以其余帐号活动的罚则了,为何棒球板板主仍将其余帐号上报此板进行调查
?
3. 依据过去好几年前的水桶纪录来判定情节重大是否适当?实际上现行棒球板正在讨论
B-5、B-6之板规修正必要性,由此可知板规订定当初是有漏洞,而我也并非刻意屡次累犯
,每次触犯板规时也确实服完刑期,对判罚带有累积的状况个人认为实为不太适当。
4. 而根据最近被判罚的文: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aseball/M.1486711447.A.B1C.html
此新闻有出现严重的错误而阅读新闻的板友确实因错误内容而混淆,因此我才提出指正。
而此举虽然因为我未注意所有帐号尚有未服完刑期而触犯C-7板规
我仍认为应依据比例原则,针对棒球板已经先行给予的处罚因我有错在先,并无异议且接
受处罚,
但是对於板主上报於小组长查询此事感到不解。
因根据前例, 『若有需要,请自行调查该两者帐号是否同属一人』
我认为我并未针对板主判决有异议,因此认为此案不应再向上叨扰小组长了。
麻烦小组长了,感谢小组长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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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UNstudio (59.115.33.107), 02/23/2017 2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