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cent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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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各位版主的宣导事项 1.基本上 我"不认同"所谓的版外证据当成水桶的理由 所以往後出现此类状况 当事人申诉我会要求版主做说明 在补充一下 我认同版主把主证据和副证据同时列出 但是主证据=於"版面"直接违规 若是发生滥权案件(例:大量水桶案) 我会用较重的处分方式处理 2. 现在的基本编制有分为 总版 / 队版 / 球员人物/ 其他 四大类 总版则是 NBA / NBAEasyChat(不是NBA子版) / BasketballTW 版 To 总版的版主: 你们若想严格管理 我不会表示反对意见 若是使用者违规 依照版规处理 在总版管版不易 若是你们能够把持住法理原则就好 队版则每个球队的版名 人物则是球员人物版 其他则是没有列入这3类 的版规类为其他 To球员人物版/球队版: 球员人物版和球队版的BM 你们可以积极对新来的版友做教育训练 避免新人无法融入的状况 当然若是一直对看板的人物狂酸游走边缘 或挑衅球迷者 给予处罚是没有问题 但是我不希望你们把"版外行为"拿来当成证据的"主要"判决 这一点是我不能接受的 执法行为 这个原则我就先说清楚 避免你们执法上的矛盾 当然 若你们对於执法上有疑问 随时写信过来 若是牵涉到法务层面 我会自己去询问清楚再给版主答覆 To 其他版: 依照版主勤物规范v2.0行事就可 3.基本上执法标准就如同我之前写的版主勤务规范 其余方面自行决定 4.若版上发生狂酸人的案例 请依比例原则给予处罚 5.辱骂管理者的部分 版主可以依照版主勤务规范v2.0 给予比例上的处罚 篮球群组小组长 joh -- 接下来给使用者的 我今天不管您是用什麽态度来到这个群组 麻烦请遵守别人的规则 尤其是这边已经有好几个"资深"和"先进"建立的规则 代表他们已经适应 这个讨论方式 但是新人讨论的时候麻烦注意一下:请弄清楚自己的口气和态度,这边的版主是义务职 他们没有必要老是面对狂酸狂骂的言论,因为你们不是客户端,他们没必要什麽事情 都概括承受,再者,各位也不是立法委员的身份,所以请不要把那种口气带进来 若是发生申诉案件 除了被告原告和小组长群组长可以针对案件提出疑问 其余人士请保持肃静 为了保障使用者权力 基本上不到不得以时 我不动水桶 -- 武汉球场 Abbas▃▂学林 ▃▂阿鼎 ▃▂ 你们是在屋顶打球吗? 也晒得到 CT CT ▃▂ 太阳喔? \ ︵ ︵ ▃▃▂ ▃▃▂ ▃▃▂ ′ ‵ ▉– – . ▃▃▂ - ◢ ⊙ ⊙ φJeAnnWu \///邓华德 O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86.147
1F:→ joh:对了 此篇若是有版主有疑问 可以提出 11/18 13:25
2F:→ david810205:Sportcenter版可以随意修推文? 11/18 14:31
3F:→ joh:不好意思 我是更改宣导里面的一些内容 谢谢指教 11/18 14:34
4F:→ joh:若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发问 若是不想讨论也没关系 11/18 14:36
※ 编辑: joh 来自: 114.24.80.131 (11/18 14:58)
5F:→ gm2867:好厉害喔 态度跟之前被公干一样 继续保持喔 11/18 21:29
6F:→ joh:你若将这边当成事叫嚣的场所 那我也没办法保障你的权利 11/18 21:38
7F:→ joh:gm2867警告一次 11/18 21:39
8F:→ gm2867:不好意思 我是表现出我对你的推崇 谢谢指教 11/18 21:40
9F:→ joh:再一次警告您 您若将这边的讨论当成无所谓的态度 11/18 21:42
10F:→ joh:我也是给予宽容两次的机会 不会有下一次 11/18 21:42
11F:→ david810205:若是发生滥权案件(例:大量水桶案) 要不要先处分自己 11/18 22:13
12F:→ joh:我先讲清楚原则 基本上若是想针对群组液件我都欢迎 11/18 22:41
13F:→ joh:意见 11/18 22:41
14F:→ joh:但若是想用这种态度上的挑衅行为 我只能表示遗憾并且处分 11/18 22:42
15F:→ gm2867:请教一下"液件"是啥,对了joh大 我之前寄给你的信你啥时要 11/18 23:21
16F:→ gm2867:回? 11/18 23:21
17F:→ justin21138:他说的也没错,台篮板之前也有发生大量水桶案不是吗? 11/19 00:41
18F:推 GauYi:被罢免的直接跳过版主就可以当小组长 怎麽回事? 11/19 06:31
19F:→ joh:justin21138 GauYi警告一次 请别再发表非相关言论 谢谢 11/19 07:04
20F:→ joh:gm2867若再推文无关之事务 我就只好处理了 谢谢 11/19 07:26
21F:→ david810205:又拿官员高姿态压人...自己说了不要滥权..... 11/19 09:46
22F:→ Bignana:我觉得有些问题的方向是不是讨论错了..@@ 11/19 11:34
23F:→ Bignana:针对敝板 一些判例 从来就没有拿板外文章当做主证 11/19 11:34
24F:→ Bignana:以我的认知是 看板违规行为是主判事项 11/19 11:35
25F:→ Bignana:佐以板外推文或文章证实其反串行为 11/19 11:37
26F:→ Bignana:得以依此加重判决 11/19 11:37
27F:→ Bignana:如果我的认知无误 这应该是不冲突的 11/19 11:38
28F:→ Bignana:所以我认为 我们在谈的应该是同一件事情 11/19 11:38
29F:→ Bignana:或许是沟通上的问题~ 11/19 11:38
30F:→ Bignana:意见到此 谢谢组长 11/19 11:38
31F:推 gm2867:我寄信给你你不理我,我只能在这里问你什麽时侯回信 11/19 12:27
32F:→ gm2867:不然你又不敢在台篮板讲话 11/19 12:28
33F:→ gm2867:我在问你怎麽会是无关言论?谢谢指教 11/19 12:29
34F:→ gm2867:你自己去篮球申诉版看你自己PO的第一篇 前台篮板板主没回你 11/19 14:13
35F:→ gm2867:信你就申诉他,现在换你坐大了就受不了别人用你当初的态度 11/19 14:15
36F:→ gm2867:来质疑你? 11/19 14:16
37F:→ joh:B板,这个是宣导 我并没有说你们有错 11/19 22:18
38F:→ joh:而是我不希望你们把这个拿来当成主要证据 11/19 22:18
39F:→ joh:当然有些使用者没有纪律我也看在眼里 11/19 22:19
40F:→ joh:我宣导得部分跟你得部分没有冲突就是 只要认真做 11/19 22:19
41F:→ joh:我就不会刁难你 11/19 22:19
42F:→ joh:至於gm,已结案之案子我就不会在进行第二次回应 11/19 22:20
43F:→ joh:你若想知道改判的原因可以请洽brandon版主 11/19 22:21
44F:→ joh:若你还要持续用这种态度 我就只能说遗憾了 11/19 22:21
45F:→ joh:请把事情回归到我这篇主题 若你不肯一直推文 那抱歉了 11/19 22:22
46F:推 Bignana:回小组长从敝板您的推文及这里的推文 我已经了解您的意思 11/19 23:59
47F:→ Bignana:谢谢小组长~ 11/19 23:59
48F:→ joh:对了 再向版主宣导一项 往後若发现非当事人不断骚扰 11/20 20:15
49F:→ joh:版主时 请先通报小组长 谢谢配合 11/20 20:16
50F:→ kaojet:我不懂你们为什麽要把事情弄得这麽复杂,版主如果认定此人 11/21 10:56
51F:→ kaojet:有反串闹板嫌疑,只要先观看他在该版过往纪录以及该篇推文 11/21 10:57
52F:→ kaojet:或者文章所发生的後续效应来判读,如果难以判断,直接可以先 11/21 10:57
53F:→ kaojet:用站内信沟通或者利用公告提醒就好,甚至利用短时间的水桶 11/21 10:58
54F:→ kaojet:来做处置并且观看此ID是否有改进就好 11/21 10:58
55F:→ kaojet:用跨版辅助讲不客气点根本是越权,更甚者就是今天被人造谣 11/21 10:59
56F:→ kaojet:何必惹这些事情? 11/21 11:00
57F:→ kaojet:好吧,那我再问一句,版主是否有义务要观看他版文章来作为 11/21 11:03
58F:→ kaojet:管理自己版面依据/辅助 11/21 11:05
59F:→ Bignana:按造k大所言 帐号/法务部业务都应该要废了 11/21 12:16
60F:→ Bignana:对於这方面 这是我的坚持 谢谢 11/21 12:18
61F:→ Bignana:这种做法是基本处理吧(?) 11/21 12:18
62F:→ Bignana:你看看来乱的何尝不是在A板骂很胸呢 11/21 12:19
63F:→ Bignana:我是很不想要再解释这些事情啦 不过我想说 11/21 12:19
64F:→ Bignana:越权 何来越权? 越了小组长?越了它板板主? 11/21 12:20
65F:→ Bignana:理论上来讲 板外资料的援用 前提是板内违规的主证据 11/21 12:21
66F:→ Bignana:如果越权 应该就是所谓的隔空水桶吧(?) 11/21 12:21
67F:→ Bignana:如果按照k大这麽说 先姑且不论站方矛盾 11/21 12:22
68F:→ Bignana:反而就像在说敝人的确是隔空水桶罗 11/21 12:22
69F:→ Bignana:其实我要这麽解读也可以吧 大家切入的立场不一致 11/21 12:22
70F:→ Bignana:我认为我做我份内的事情 你认为越权 相对来讲这种做法 11/21 12:23
71F:→ Bignana:比比皆是 11/21 12:23
72F:→ Bignana:所以你要争论ok 但是我们没有交集点 就这样 11/21 12:23
73F:推 Bignana:不过以上是针对这点的争执 11/21 12:35
74F:→ Bignana:至於动刑标准方面 你的建议我会考虑 至於 11/21 12:37
75F:→ Bignana:至於援用资料证实反串为轻重依据方面 恕本人无法退步 11/21 12:37
76F:→ joh:林版和NBA版之间的事情 我请林版版主别在自行发文至NBA板 11/21 21:05
77F:→ joh:相关问题等到我弄清楚之後在定论 在此之前我不希望看到 11/21 21:06
78F:→ joh:有版主自己去发言寻找麻烦 11/21 21:06
79F:→ joh:至於kaojet 版主既然已经协调出办法 我会让版主自己 11/21 23:29
80F:→ joh:实行 现阶段我认为你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现阶段 11/21 23:29
81F:→ joh:版主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要顾虑到 而不是放任整个失衡 11/21 23:29
82F:→ joh:整个失衡就会变成群组变成大混战的区域 我上任的目的就是要 11/21 23:30
83F:→ joh:改正这种平衡 当然 前提是保障使用者权力 11/21 23:30
84F:推 Jefa910:林板没有混乱到需要这样的特例 11/22 00:07
85F:→ Jefa910:来闹的酸民各队版是一定会有 照原本版规执法就可以了 11/22 00:08
86F:→ Jefa910:除了可以观察使用者行为是否有改善 11/22 00:09
87F:→ joh:Jefa先生,版主和我讨论的作法已经在实行 11/22 00:10
88F:→ Jefa910:另一方面也必须劝导板友不要到他板挑衅以及隔空喊话 11/22 00:10
89F:→ joh:若你认为哪边不妥可以说 11/22 00:10
90F:→ joh:这个再版主规范里面就有写了 所以宣导我个人认为成效有限 11/22 00:11
91F:→ joh:所以还是由版主执法比较快 11/22 00:11
92F:推 Bignana:针对je大的发言 我了解 目前来讲处置是这样 11/22 17:41
93F:→ Bignana:争议的是部分特例~谢谢建议 11/22 17:42
94F:推 leoz69927:收到 谢谢小组长的提醒 11/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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