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标题Fw: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Thu Jul 26 00:20:32 2012
※ [本文转录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zkow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
标题: 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 Wed Jul 25 15:54:16 2012
这篇补上篇未完之论述
兹察NBA板主zerohero於Sportcenter版申请附录文件
除第一项「判例」已於前一篇文章质疑外
又群组长於CourtBasketB版371篇宣称
日後若zkow君有违反板规的「具体」情况(而非只是众人皆曰可杀),
必要时,
板主请依板规严格执行劣退。
然查NBA版zkow出桶後,并未再有违反版规情形出现
及未曾出现群组长所云 实际违反版规之「具体」情形
3-4月期间zkow共发57篇文章
若zerohero对於判例与本人使用NBA行为有所落差,应於3-4月时便对本人提出质疑处理
然而板主并未干涉或纠举本人之正常发文
应可视作对本人发文之认同和约定俗成之认可
何以事隔半年後,忽而针对此事质难,本人甚感不解
此外,zerohero板主於Sportcenter版7148篇所附之证据
即JingTien所做之zkow懒人包
然而此懒人包乃2011/9/23发布
即为2010~2011间的整理
试问举个事隔两年多前的棒球版水桶,跟NBA版判决有何关连?
本人以为,此将近一年前的懒人包,不足以说明本人这一年的使用情形
又mousepad群组长在当时判决也说
zerohero列举的警告与处分中,有部分事项难认定为洗板、引战。
我们不太可能要求使用者於受到其他使用者过度责难时完全不予回应,
多次张贴板主判决中所指「未了解看板使用者之需求」的文章,
作为一项个人行为,
亦无法真的「侵害到其他板友之阅读权」。
板主近几次的处分并有随其他板友好恶为依据之嫌。
裁定本次处分撤销。
若日後需援引zkow板友过去的纪录作为「前科」,
先前的几次警告与处分,应并计为已完成「再犯水桶一周」的进度。
若以「再犯水桶一周」纪录论定,本人会是重大违规罪犯?
本人再次强调,版友於一年前做的懒人包,并不足以作为呈堂证据
更无法说明本人於2012年使用NBA版的相关情形
再者,本人於2012年未被NBA版水桶,亦似未被NBA相关队版水桶
已足以说明本人真诚用心改进,谨慎珍惜使用权利
惟并未完全遵守群组长当初承诺本人在此表示歉意
本人以为zerohero板主未纠举本人在3-4月期间於NBA版时的PO文
应是对本人当时PO文内容表示同意及无违反版规疑虑
又目前qweewqq并未在NBA版有实际违规行径(没有被水桶纪录)
PTT站方也并未有本尊有劣文,分身不得PO文的强制规定
因此本人对zerohero板主的这个检举感到不太公平
另外nightworker真的非本人持有
请帐号部去调查nightworker登入IP纪录与本人IP记录作一比较即可明了
此信烦请群组长代PO在组务版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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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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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ousepad (220.136.190.186), 时间: 07/26/2012 0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