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传说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 MLB版版主ohb涉嫌包庇
时间Thu Mar 18 04:57:48 2010
裁定:
维持原判
说明:
一、组务所要求的「根据」即支持原申诉人主张的依据
唯申诉人的说法都是其主观推论和解读
因为板规的执行与解释是板主的职权
使用者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和板主意见不同也可以至组务申诉
但不表示板主或是组务必须接受各个的看法
以这次案件来说
若是申诉人能找到一、两个例子
板主在过去对於类似时间间隔的第二次警告会处以水桶处份
否则其主张「板主包庇」并不成立
二、以组务个人的观点来看
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无继续违反板规
都足以证明该名使用者并无恶意违反板规、破坏板面秩序
类似警告之类的裁罚已可达到告诫及警示的作用
各板板主可自行决定各板要如何规范
只要合理、一致,并足以维持板面秩序即可
※ 引述《zxcvbbb (Let's Go Red Sox!)》之铭言:
: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 板规的执行与解释基本上是板主的职权
: : 请问申诉人,所谓「代表此警告是一直累积」的说法是否有所根据?
: 请问是要什麽根据? 版规没说多久没犯可以消 也没说做了什麽可以消
: 不就表示此警告就是一直存在
: 试问小组长
: 如果有学生被学校记两大过 校规没写多久没犯就可消
: 也没说罚多少劳动服务可以消
: 一年後又犯了一大过 累积三大过要退学
: 难道你觉得学校会说 时间相隔太久 前面两大过不算????????????????????????????
: 当然 如果这学生有特权就有此可能
: 另外 版规不是写的很清楚吗?
: 例如版规3
: *[m*[1;33m3.挑衅双方球迷造成对立*[m
: *[1;30m ex.○○赢、○○输,真爽*[m
: →初犯仅警告,累犯*[1m15-day
: DL
: 这样难道不够清楚吗? 不就代表初犯警告 再犯就要水桶
: Homura已经被警告一次 再被警告一次本来就要水桶
: =============================================================
: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
: Homura初犯警告,再犯=> 小组长您觉得呢?
: : 亦或是
: : MLB 板近来有判例是在约略相同的时间间隔内(十一个月)两次警告即水桶?
: 我又不是版主 我怎麽会知道过去判例
: 您应该问现任及卸任版主吧?
现任板主 jiannon 已推文说明无此类案例
: 那在试问小组长 您#1Bdyl0BJ的判决
: 假设Homura十一个月又再犯後是否要撤职???
: 相同的道理 谢谢~
回答你的问题:
假若 Homura 十一个月後,以板主的身份,再度公开公务信件於非关板务的板面上
经使用者检举,将处以解职处份
但是这个例子跟你所提的案子,不是「相同的道理」
以组务的观点来说,此两案子的层级完全不同
无法以一个一以贯之的道理来涵盖
--
本案於棒球群组层级审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之内於本板向群组长提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1F:推 ohb:谢谢小组长 <(_ _)> 03/18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