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kk (莱斯)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已与板主通信)
时间Thu Feb 11 01:55:51 2010
申诉人:dakkk
申诉缘由:
简易说明版:celestial318 版主(以下简称c 板主)
於文章代码
#1BSO3uvn
#1BSG2acI
→ dash0804 :vezlo你有眼疾喔 02/09 15:15
推 vezlo :好可怜...竟然没有一个▁▁出来反驳小样本 02/09 15:31
推 dakkk :看比赛内容就看得出来了 要什样本 没眼睛? 02/09 15:32
对板友人身攻击
水桶两周 期满请来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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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理由1:
作者 dakkk (莱斯)
标题 [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时间 Wed Feb 10 11:30:5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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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章代码
#1BSO3uvn
申诉理由:
1. 首先对於板主的"人身攻击"的定义感到有意见,"人身攻击" 四个字
并不单纯存在於NBA看板,这是一个普世价值的定义,而且还是法律用语,
小弟认为若非在任何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有过对於
"没眼睛?" 做过人身攻击的判决,否则一般情形下,判此为人身攻击,
是否太过於滥权 ?
2. NBA是一个篮球比赛的联盟,"没眼睛?"是在讨论比赛的过程中,
对板友看的内容有所怀疑而用的平常用语,实不该小题大作。
这类用语像服兵役时也有人说道: "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
很明显地,不长眼,这类的话比较类似生活用语,何况"没眼睛?" 是疑问句
何来人身攻击之说。
3. 如果说在NBA版说"没眼睛?" 要被当成是人身攻击,道德标准要拉到如此之高,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怀疑板主如不是滥权,那就是在"歧视盲人"。
没眼睛又如何了?盲人就不是人吗? 这种想法实在是匪夷所思。恕小弟还是不能接受。
4. NBA板已经是个板规数一数二严厉的看板,就这件判决事件来看,
板主很可能是针对性的对我个人做处罚,就算是这个判决不成立,
以小弟发表过的言论,绝对是很有机会会被水桶,
但是人在世上讲的就是一个"理"字。对於这种判决,小弟一定要挺身而出说话,
这种恶例绝对不能在小弟身上开,小弟身感有义务要维持板友一定的权益,
要水桶我请板主自行再找别句话,这种家常用语做水桶判决,不但太滥权,并且
太随便、太简单、太敷衍,而且相当恶质。
ps: 由於先在版务板发了 为了符合程序 这篇是原文修改过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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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回信1:
作者 celestial318 (强尼)
标题 Re: [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时间 Wed Feb 10 16:43:4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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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网路跟现实世界做比较?
现实生活中的申诉途径如此繁琐且费时费力
想必不会有人为了这麽一句话大费周章
何况语言如此多元 法院不可能於每一种情况下的每一个用词都有过判定
"没眼睛"一词在平日生活中可能是你的生活用语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
而且不是在後面打个问号就不算数了
那这样每一种攻击性言词後面都加个问号就大乱了
再者 这与视障者根本就没有关系
他们很不幸 但不是他们的错 错在意图错用他们来对正常人做出批评的人
若真的怀疑板友对比赛内容不甚了解
为何不直接询问: "有看比赛吗?"等类似的问题
却一定要牵涉到板友本身? 既无意义且没必要
最後阁下似乎想的太多了
我不会为了你而没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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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信件2:
作者 dakkk (莱斯)
标题 Re: [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时间 Wed Feb 10 20:21:5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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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不单纯是网路世界,即使是网路世界,也有法律问题存在,
你在公开的版对我做"人身攻击"的判决,如果事实不成立,
相对的,你对我的名誉造成毁损的影响,也就是诽谤,
姑且不论我会不会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你执意如此,请你留下电话姓名地址
表示你的负责,对此,我得为我的权益做维护,希望你能了解。
2. 对於人身攻击,我提过,这并不是板的内规,这是普世价值还有法律问题,
不是你单方面版主说的算,一般人对於人身攻击的判定,必需要有合理的解释
这个问题在於我的前後文是不是真的有心在对人做人身攻击,
以下就是我的推文:
推 dakkk :看比赛内容就看得出来了 要什样本 没眼睛? 02/09 15:32
从前一句来看 就是在问"有看比赛吗?" 的意思 没眼睛? 是强调用法
我生活中这种例子很常见
就像我父母会跟我弟说: 你可以找个工作赚点钱吧 你没手没脚吗?
(言下之意就是 你可以不要游手好闲 找正当工作好吗?)
以c板主你的看法 我父母在对我弟弟做人身攻击吗?
就请c 板主明确回答你对我父母说的话是否为人身攻击
这是我判断我们是否有共同的普世价值判断依据
如果没有共识 我会根据你回的信先跟板务申请仲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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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lestial318 (强尼)
标题 Re: [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时间 Wed Feb 10 23:47:4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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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了
那是你个人这麽认为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觉得
以父母对待孩子的角度而言我不认为那算人身攻击
但是现在立场不同
网路上我无法判断你的语气和意图
所以这种可能涉及人身攻击的词一律处分
最後请再次注意推文须知五
5.对指定对象(板友 球队 球员 GM 教练)
进行人身攻击或挑衅或影射
言尽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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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kk的申诉:
申诉1. c板主无法提出现实生活中对 "没眼睛?" 有任何的"人身攻击"判例,
对於我苦口婆心说明我的原意,板主只是漠视。同样是板友,
为何独厚检举人的说法。
申诉2. 对於板规的人身攻击的范围如此广大,板主自由心证,没有什具体范围,
却要板友概括承受,个人感到相当不合理。
申诉3. 对於我举的"没手没脚?"例子,c板主认为因立场不同,是不算人身攻击的。
但c板主却完全漠视我的立场,我对该网友并不相识,
在当天文章中也对不到几句话,板主不察,推托无法判断,直接水桶。
很明显存在着双重标准。
对於板主可以针对网友断章取义所检举的文章,板主可以在无法判断下,
一律水桶,我也相当讶异,板主无法判断时,应请检举人提供更多资料,
这种制度是否也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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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17.23
※ 编辑: dakkk 来自: 219.70.117.23 (02/11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