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kk (莱斯)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申诉] NBA板板主celestial318的水桶判决
时间Wed Feb 10 02:09:53 2010
申诉对象:NBA版 celestial318 版主
申诉人:dakkk
申诉缘由:
简易说明版:celestial318 版主(以下简称c 板主)
於文章代码
#1BSO3uvn
#1BSG2acI
→ dash0804 :vezlo你有眼疾喔 02/09 15:15
推 vezlo :好可怜...竟然没有一个▁▁出来反驳小样本 02/09 15:31
推 dakkk :看比赛内容就看得出来了 要什样本 没眼睛? 02/09 15:32
对板友人身攻击
水桶两周 期满请来信解除
申诉理由:
1. 首先对於c板主的"人身攻击"的定义感到有意见,"人身攻击" 四个字
并不单纯存在於NBA看板,这是一个普世价值的定义,而且还是法律用语,
小弟认为若非在任何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有过对於
"没眼睛?" 做过人身攻击的判决,否则一般情形下,判此为人身攻击,
是否太过於滥权 ?
2. NBA是一个篮球比赛的联盟,"没眼睛?"是在讨论比赛的过程中,
对板友看的内容有所怀疑而用的平常用语,实不该小题大作。
这类用语像服兵役时也有人说道: "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
很明显地,不长眼,这类的话比较类似生活用语,何况"没眼睛?" 是疑问句
何来人身攻击之说。
3. 如果说在NBA版说"没眼睛?" 要被当成是人身攻击,道德标准要拉到如此之高,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怀疑板主如不是滥权,那就是在"歧视盲人"。
没眼睛又如何了?盲人就不是人吗? 这种想法实在是匪夷所思。恕小弟还是不能接受。
4. NBA板已经是个板规数一数二严厉的看板,就这件判决事件来看,
板主很可能是针对性的对我个人做处罚,就算是这个判决不成立,
以小弟发表过的言论,绝对是很有机会会被水桶,
但是人在世上讲的就是一个"理"字。对於这种判决,小弟一定要挺身而出说话,
这种恶例绝对不能在小弟身上开,小弟身感有义务要维持板友一定的权益,
要水桶我请板主自行再找别句话,这种家常用语做水桶判决,不但太滥权,并且
太随便、太简单、太敷衍,而且相当恶质。
此风不可开 请明察。
dakkk 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214.87
※ 编辑: dakkk 来自: 58.114.214.87 (02/10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