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fnued (西街少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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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棒球板 #1A6JGxtm 水桶判决内容有异议
时间Sun May 31 23:40:55 2009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请棒球板板主 cjfnued 说明:
: 一、原申诉文中的水球记录是否有要补充的部份?
: 二、判决为引战文的根据为?
: 是否有「曹锦辉<==>理由」之类的文章都会用同一标准认定?
1. 没有
2. 我想 如果都用"理由"这两字来桶的话
棒球版大概水桶会爆炸
当初我桶这位板友的原因
第一 此板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因为酸文而被水桶
而且出来不到一个月 又发这种会让大家觉得是酸文和引战的文章
我承认 因为此板友有前科纪录 所以我才下此判决
第二 他在小曹下场的那个时刻点就打出来这篇文章
这...不让人觉得引战也难吧?!
为什麽偏偏那麽巧就在他下场时就PO此文章呢?
综合以上两点 所以我就处分了他!!
: ※ 引述《IKs ()》之铭言:
: : 以上这段,我的引战理由,似乎是版主「主观」认定
: : 在此承认我个人是喜欢消遣兄弟象,
: : 但是根据该篇文章,就主观认定我是「引战」,
: : 这种说法教人难以信服,
: : 难道可以根据过往的说法或者推文来看
: : 就私自「主观」认定我是引战?
: : 在此假设,若根据版主说我过往纪录看来 (喜欢消遣兄弟象)
: : 是否哪天出现,「兄弟象的某某某真的很厉害」之类言论
: : 也会被认定违反串,或者被该版主挂上「引战」之名?
: : 个人认为这点理由是在太牵强
: : To cjfnued: 所以是主观认定我是酸文罗? [05/24/2009 21:10:29]
: : To cjfnued: 那可以麻烦仔细看我文章吗?→ IKs:对啊 现场球迷一定超失望 [05/24/200\
: : 9 21:10:49]
: : To cjfnued: 这样算酸吗? [05/24/2009 21:10:54]
: : ★cjfnued 我有看到 [05/24/2009 21:10:55]
: : ★cjfnued 你如果有异议 你可以去申诉 [05/24/2009 21:11:34]
: : 基於以上等理由,个人对於判决内容以及理由不服
: : 所以在此申诉
: : 烦请小组长处理
: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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