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chan (die Katze)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检举] Baseball板板主
时间Mon Dec 31 14:21:08 2007
※ 引述《mousepad ()》之铭言:
: 本案与前篇「请问小组长一个问题」系列合并处理
: 请mingchan板主说明关於板友质疑之所谓「免责条款」
: 并完整说明板主群对於板规第16条之立场
关於板规16新增之补充部份是由三位板主开会後决议
补充条文内容如下:
唯有文章相关当事人亲自检举推嘘文不当,板主才予於处理。
此项指称之相关当事人之定义,为发文者以及推文中争吵,遭人身攻击之受害者。
板主群决定新增此补充条文之立场为
当任何使用者发表文章,底下推文使用者发表之推文有争议
推文内容除过於明显之人身攻击外,每个使用者对於不同词汇之接受度各异
因此「酸」或「不酸」实非旁观者之检举所能决定
故在板主群讨论後订立此补充条文,在此要说明之处是此条文内容中
「唯有文章相关当事人亲自检举推嘘文不当,板主才予於处理。」之意义
并非无人检举板主就不处理,只要板主判定推嘘文有违板规之处仍会主动处理
故所谓「免责条款」之称呼并不妥
但是面对游走边缘之推文,板主需要当事人亲自检举以作为判决参考
举例而言,「教徒」此词汇可引申正面或负面意涵
对某些球队的忠实球迷而言被称为教徒或许在其接受范围,则不需对称呼者作处分
但对某些球迷来说则为无法接受之人身攻击词汇,则须视情节作判决
故板主群认为有些推文或文章必须顾及到指称对象之接受度来作判决依据
单单对特定词汇做出禁止性质之判决实为不妥。
如小组长认为本补充条款因文意不清导致此种争议
板主群将於合议後修正内容。
--
此外附带说明本次对SmallJohn之水桶判决
本次判决徵求过另外两位板主之意见 皆同意此判决结果
对当篇文章之推文(全篇文章收录於19.)
不做处置之原因 则是板主群认为原文章内容当中的
「这年头球迷也太无耻了吧」 此句子
已经涉及板规二十一条当中,直接引起对立、挑衅其他球迷者。
因此对於挑衅性质之文章,应优先对文章发表者作板规处置
明显违反板规之文章,底下之推嘘文内容板主群视为其他使用者
对於闹板文章的反对意见,故如一概以板规16条作处分,有以偏概全之嫌。
板主 mingcha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8.2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