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nsice (XD)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申诉]熊板(Bears)板主执法失当
时间Sun Oct 28 22:04:48 2007
17436篇 标题 : □ [公告] Dransice及zxcvvcxz77水桶三天
判决文 >>>
→ Dransice:有人穿西装好台好丑 123.193.178.166 10/27 18:19
→ zxcvvcxz77:人穿西装好台好丑 220.140.107.163 10/27 18:20
我不想再说了,原本应该是三个月的,
大家好好看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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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该文板主已经标记无法推文回文,所以日後包括板主在内应不得有所异动修改,
我已转录该判决文实际原文全部 )
申诉理由
该文中没有与熊版的板规有任何抵触
没有酸球员,球迷,或任何指定的对象。
在也没有任何说明及警告,甚至还明白讲自己不想说明理由的情形下水桶。
这样的版主有失职之虞。
如果以板主"个人感觉"来判定一个"没有明确主词的句子有指定谩骂对象"之虞。
来论定违反板规则将使无限扩张版规上纲
这会造成板上有
"一言堂的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性"。
毕竟这是公众板,必须要按规定来,不能依板主的喜恶来认定违规与刑责轻重。
虽然这是BBS,但是板规的法理依据必须与刑法与民法的法理及法意相同。
必须要有所依据,是客观认定而不是一个主观认定加上一个不具任何理由的判决。
这样的版主行为是有失职及不适任之虞的,对板的长期经营有严重不良之影响性。
有让公众板行一言堂之可能,因此我申诉要求取消该
"不具任何理由及说明违规版规事项"
的水桶判决,特请群组长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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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以下更有明确批判言行却未被认定水桶的板上文章
17995篇 : 推 HookWorm:一堆垃圾狮迷 可不可以不要洒了 干
推 cocolico:感谢白烂观众撒纸花断掉统一大局XD
当然既然已经申诉,所以该板板主也不可以用"我只是没看到这些文章,
我现在就去处分"这样的辩论来抗辩(10/28日的终场水桶名单以由
10/28 Yenfu35 □ [公告] 终场水桶
於10/28 20:38分公告,结至本文提出前未做处分。)
,因为那样等於承认当下具有的"严重不客观之双重标准"及
检查的失职性,因此申诉要求撤销平反七日水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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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4.123.129
※ 编辑: Dransice 来自: 60.244.123.129 (10/28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