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 mlb板板主littlelike
时间Sat Oct 6 12:39:38 2007
判决如下:
l板主应解除对m网友该次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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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
我完全理解板主於管理过程中,
对於可能引发争议之内容有权进行处分错施以及早预防争端,
但本次认定有过於严格的状况。
如果板主因为有人可能认为某球员是最强的打者、或该球员为敏感球员
(「敏感」为申诉过程中两方所使用的字眼),
而认为必须认定在该看板表达不认为该球员是最强打者就是为引战,
最好列入板规,
或者进一步禁止讨论这个人,
以免後续争议。
回到这个案件,
虽然「提醒」属於轻微警告而非实质处分,
但既然累积数次提醒会换得一次水桶,
则「提醒」仍有实质处分的性质,
板主应解除该次提醒。
至於其中有网友批评其他网友为神经病,
我认为已经涉及挑衅与轻度的人身攻击、并可能引发看板进一步不必要的情绪性对话,
不过既然这不属於申诉者所要求的部份,
因此是否针对此用字处分,
由板主裁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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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案件外的事情是,
板主表达寒心之意。
小组长在处理申诉工作比较routine的部份,
就是对刻意闹板且钻板规漏洞的人有更进一步的仲裁机制,
并让板主使用权力时板友的权益可以相对获得保障。
申诉过程中,
自认权益受损的板友自然可能因为权益受损过程中的情绪而使用较为高调的指控,
这是申诉过程的常态,
被申诉的只要同样针对板务讨论即可、不要因此在情绪上受到干扰,
毕竟我不会受到相关字眼而影响判断标准,
就事论事、认为自己对就坚定立场、认为自己理亏就坦然改判,
重点是让板务、组务顺利运作、提供一个好的讨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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