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wnelliot (aaa)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罢免baseball版主pupu1000
时间Tue Jul 24 16:35:03 2007
※ 引述《mousepad ()》之铭言:
: ※ 引述《maxdi (洞插母唅术)》之铭言:
: : 反对连署的无效人数过多
: : 请群组长确实针对理由确实点数
: : 本罢免期限已到 请群组长受理baseball版主罢免案
: 我不清楚您第一行的意思
: 早期的罢免案清点人数方式
: 是由小组长请群组长调阅「每一位」连署人之身份与资格
: 并由小组长核对其连署有效与否
: 加以清点
: 必要时小组长亦曾因部份连署人连署理由发言不当
: 将部份连署视为无效
: 此为连署票数认定有效与否之两项主要方式
: 其後站方修改程式
: 系统自动判定其连署资格
: 未达资格者无法进行连署
: 因此目前举凡得以连署者
: 除非确认系统有所失误
: 否则一律视为符合连署资格之有效连署
: 至於连署理由之内容认定
: 目前完全遵循Sun Apr 23 02:31:52 2006於PttLaw板对棒球群组罢免案之判决
: (见该板目前第1952篇)
: 该判决裁示
: 连署理由乃「站台连署固有机能,
: 连署後本即应附理由,
: 故此款规定似仅为训示规定,
: 不生实际效力」
: 并且依据本群组组规认定「难认其中具有『连署之理由必须适当』之内涵存在」
既然如此,为何各版版主有认定谁是反串,谁是挑衅之权利??
如此大的权利,让许多版都成了一言堂!只要你的发言不合他意
,他就给你水桶浸,你也只能双手一摊,无奈接受!
这样公平吗? 连一个组规都有不同的解读了,
何况其他各类型的运动呢?? 真是令人遗憾!
: 因此依照该判决
: 本群组不再对连署内容进行任何认定
: 综上所述
: 所有罢免连署均以系统统计之票数为最後票数
: 直接以连署之「量」加以认定该案通过与否쨊: 本案赞成罢免者未多於反对罢免者二十五人以上
: 因此本案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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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03.62.86
1F:推 mousepad:以上为站级判决 您可能要去请教PttLaw的法官喔 07/25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