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Re: [申诉] CMWang板主NYYAndy
时间Sat Aug 12 03:47:08 2006
※ 引述《MiddleOut (歹竹中出好笋)》之铭言:
: 我想知道是哪些人??
: 如果可以的话麻烦列出来 谢谢
: 如果要保护证人的话...列出人数多少也行
: (板主你说列出如下篇 可是我找不到阿 囧)
: ps. 我没有要再向上申诉的意思了 只是避免有许多明明没看到却乱指控他人的「板友」
这是第一次遇到处理这种案件的情况
这个情况有三个层次
一个是板主认定此种行为违规是否合理
一个是你有没有做这件事
一个是比例原则
1.板主认定此种行为违规是否合理
由於板主在本案件发生之前
就曾来信对於板上文章砍除後会留下「本篇文章已删除」感到困扰
多次询问是否可以取消这个状况(答案是没办法)
因此如果有使用者大量删除自己文章造成版面阅读困难而遭到板主认定闹板
对照N板主先前的来信
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
2.你有没有做这件事
依据N板主事後公告其他判决时
推文中的发言举证你先前行为的网友不在少数
多为该板稳定出现的板友
其中一位板友MG42亦於8月6日张贴相关证据
因此本事件堪以采信为真
3.比例原则
虽然不可能详细比对每一个水桶状况的违规状况与水桶期限
但经审视该板判决水桶的情况
均属较重的判决
因此被板主认定为闹板者获得这样的判决
在比例原则上看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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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请务必於8月15日结束前
将相关板规文字化、明确化
以及执法标准
至少应该包括引号内事项
即
如何认定一位板友「多长时间内」自行砍除「多少篇数」视为闹板
及「怎样程度的违规行为」会对应判决「多长时间的水桶」
以提供网友遵循之依据
否则8月15日起
若以同样因素给予板友水桶而受申诉
将对申诉者之水桶处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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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4.198
1F:→ mousepad:判决文禁止推文与回应 若有意见请另文另标题发表 08/12 03:47
2F:→ mousepad:申诉者以表明不再上诉 本案结 08/12 03:48
3F:→ mousepad:本文同时转寄板主 以资提醒板规增订事宜 08/12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