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棒球群组公告] 组规修正
时间Fri Nov 11 04:10:49 2005
棒球群组小组组规
以国家体育场群组组规为蓝本
必要时修正部份内容以因应实务所需
今於报请群组长okcool同意後
修正27th.Oct.'05由群组长公告之组规中
关於「申诉」之相关规定
原条文
5.申诉案仅能由申诉者本人以及该板板主发表文章
其余不相干人等不得发表文章,违者直接删除
除非申诉者本人或该板板主认为需要某一位板友的意见辅佐
必需先向群组长/小组长申请,群组长/小组长同意後方可发表。
修正为
5.1.申诉案仅得由看板处分案件中权益直接损失之相关人提出
5.2.申诉案提出後
由小组长裁定是否受理并说明理由
5.3.申诉案一经受理後
申诉者及该板板主仅得应小组长要求
以Repost方式发表正式文章回答小组长提问
以维护审理程序
未经要求之发言
其内容均不采信
5.4.完整申诉过程中
非该案权益直接相关人不得发表文章或推文
违者直接删除并得设水桶以维护审理秩序
5.5.申诉者及被申诉之看板板主
得经群组长/小组长同意後安排证人说明
惟证人之发言应经群组长/小组长之要求後
以Repost方式发表正式文章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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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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