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my (a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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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我们希望怎样的「後离婚关系」?◎李瑞中
时间Sun Sep 5 20:14:42 2010
※ 引述《kimball (我在抗拒什麽...)》之铭言:
换言之,「共同居住」能不能导致离婚无效的审判
结果,全看在个别个案的整体状况中,「共同居住」之事实能不能合理的推论出,离婚伴
侣在离婚时所作的意思表示是基於「通谋虚假」;其论理逻辑并不是像「H1 vs H0比较法
」所设想的,只要离婚伴侣一有「共同居住」之事实,就不符合公权力心中的H0假设、就
可以不论个案其他状况而无差别的一律判定「离婚无效」
有几个问题很好奇,问一下kimball
要证明意思表示虚伪无效有点麻烦,
毕竟这样会让法不安定,特别这又是身份私法,
kimball应该是有念过法的人,
就离婚意思表示要证明它虚伪而无效,
就你提出的实务判例至少要是直接证据
(录音或文件表明其意思表示为虚伪...)
才有可能让法官去考虑要不要判人家的意思表示无效
我是看了很久没看懂你用的虚无假设是不是李瑞中用的论证
不过我想你跟他要讲得应该就是简单的非A则B的反面论证吧~
我是觉得如果要用法律系统谈事情
就尽量不要把它跟後设谈法效果的观点混在一起
就法律系统的语言来看
检察官知道实务上必须提出直接证据才能在离婚案件上去说人家意思表示虚伪
但依你归纳的报导来看 检察官没有拿这个直接证据
反而以 离婚後居住互动情况 作为证据
这不是有违实务吗??
跳出来看这种法效果是什麽?
不是会造成民众认为离婚得符合这个检察官自认的判断证据「离婚後互动情况」?
即便你想说 这种互动情况之後在「法官判决」不会成立
不过已经起诉了 这种法效果已经形成 不是吗?
另外 前面文章谈综合判断跟什麽其他判断
就检察官来说 他应该考虑的就是构成要件的问题
我不知道这跟综不综合有没有关系
概念上 构成要件的涵摄 应该是有点机械性
但实际上 就是很多法解释的眉角
这些解释不是漫无边际 有很多判例跟学说在支撑跟限制
如果说要用法系统的语言来谈这件事
就尽量不要跟後设分析混在一起
但我稍微看一下李瑞中 他应该是在谈法效果吧~?
之所以「不同意」公权力「介入」离婚意思表示的真伪
就是会造成「离婚後互动情况」成为离婚意思表示真假的构成要件
对他来说 这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所以,我不是很了解争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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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202
1F:推 kimball:严格说来我没有读过法律orz 三学分民法总则算吗XD 09/06 00:34
2F:→ kimball:所以我不清楚「後设分析」所指为何 09/06 00:35
3F:→ kimball:实务看来,的确好像是言论文字等直接证据 才是硬证据 09/06 00:37
4F:→ kimball:因此若依报导所示资料来看,说检查官起述牵强,也有其立场 09/06 00:38
5F:推 kimball:但此处我要提醒几点。首先,检查官有没有其他起诉理由 09/06 00:57
6F:→ kimball:我认为应该会有。因为傅坤其讲过相关言论 09/06 00:59
7F:→ kimball:有被报导出来的至少有两则言论。一则是他在宣布副县长任命 09/06 01:01
8F:→ kimball:前,称赞「妻子」徐榛蔚嫁给他以後相夫教子、伺候公婆云云 09/06 01:04
9F:→ kimball:第二则是内政部指出的「一家人」之说,虽然我认为有点薄弱 09/06 01:05
10F:→ kimball:其次,若作者是觉得「共同居住」作为起诉理由,甚有不妥 09/06 01:13
11F:→ kimball:那文章里就应该讨论。但原文洋洋洒洒了举出各种可能互动 09/06 01:14
12F:→ kimball:状况,但却从头到尾没有讨论「共同居住」;这意味着比起 09/06 01:15
13F:→ kimball:有所疑义的「共同居住」,作者更在意实际上不会用在裁判上 09/06 01:17
14F:→ kimball:的其他判定标准。 09/06 01:17
15F:→ kimball:第三,作者所念兹在兹的负面社会效果,也不会仅仅因为作为 09/06 01:18
16F:→ kimball:傅坤其案起诉书上的其中一点起诉理由,就成为真实。 09/06 01:19
17F:→ kimball:起诉理由牵强,会有法官把关。就算是法官真的将「共同居住 09/06 01:20
18F:→ kimball:作为判决依据之一项,也不会让社会大众从此对离婚伴侣产生 09/06 01:21
19F:→ kimball:「他们都是怨偶,所以应该吵架」的超强力刻版印象 09/06 01:23
20F:→ kimball:并且,一般离婚伴侣也不会因此成天惴惴不安会被检方起诉 09/06 01:25
21F:→ kimball:这不只因为,分居是离婚伴侣的常见居住安排 09/06 01:26
22F:→ kimball:还因为检方不会无差别的去一一检证所有离婚的意思表示 09/06 01:27
23F:→ kimball:综上所述。再怎麽考虑,此案的负面社会效果应是可忽略的 09/06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