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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一点。 李文认为, 「本案起诉背後的逻辑是离婚必定是怨偶,必定无法和睦相处。」 这句话从头错到尾。 为什麽呢? 因为李完全忽略了这起诉判断的妥当性, 而采用逻辑方法推断检察官的逻辑。 我认为,检察官的妥当性判断, 更确切的说是意义上的和因果上的, 来自於对傅、傅妻、选举、副县长任命一连串的综合, 延伸出去, 地方政治人物、中年人等等等的范畴, 最後,就这个案例来说做出假离婚的判断。 这样的判断, 我认为用背後的逻辑简单地概括, 很简单, 检察官并不会去考察所有的离婚为真为假, 只有在此, 离婚以及副县长任命之後, 让离婚的真假成为问题, 因为它牵涉到公共利益的问题。 同时, 我也相信, 检察官会完全同意李文下段对於後离婚的其他可能描述。 最後, 李文认为这样的判例会有重大影响, 完全是循上面的逻辑所做的想像, 或者说, 想太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22
1F:→ plasticsky:如果李文第一段没讲错的话,那将「李文陈述的法官推论 09/02 12:40
2F:→ plasticsky:方式」反推,的确会得到「本案起诉背後的逻辑是离婚必 09/02 12:40
3F:→ plasticsky:定是怨偶,必定无法和睦相处。」这个命题吧。 09/02 12:40
4F:→ plasticsky:另外,李文没有、我也没有认为检察官不能基於其他理由 09/02 12:42
5F:→ plasticsky:(也就是你在本篇提到的理由)来做出裁决,李文针对的 09/02 12:43
6F:→ plasticsky:只是他从检察官特定推论中反推出的特定逻辑,这有很难 09/02 12:43
7F:→ plasticsky:看出来吗? 09/02 12:43
8F:→ plasticsky:还有,为什麽都要用这种「对方是笨蛋」的语气说话啊? 09/02 12:46
9F:→ plasticsky:动不动就叫人去念书或是唉声叹气。大家真的都那麽确定 09/02 12:46
10F:→ plasticsky:跟自己对话的人有那麽没读过书,有那麽笨吗? 09/02 12:47
11F:→ plasticsky:不过当然啦,拿这种态度对我,那刚好也是歪打正着,我 09/02 12:47
12F:→ plasticsky:的确是个脑筋不好的草包。 09/02 12:47
13F:→ lys730:你到底看的懂看不懂,这不是什麽特定逻辑 09/02 12:50
14F:→ lys730:是综合性的判断 09/02 12:50
15F:→ lys730:不是用一般的逻辑套下去 09/02 12:50
16F:→ plasticsky:我知道你提出的是综合性判断,那你知道李文从头到尾都 09/02 12:55
17F:→ plasticsky:在讨论某个特定逻辑吗? 09/02 12:55
18F:→ lys730:这个特定逻辑 显然就是化约了对於离婚(高可能)怨偶 09/02 12:57
19F:→ lys730:这个因果判断 而把它变成刻板印象 逻辑上的必然 09/02 12:57
20F:→ plasticsky:这种化约正是李文全篇在反对的东西。 09/02 12:58
21F:→ lys730:但他正是这样在化约检察官,所以我才说 09/02 13:02
22F:→ lys730:检察官会同意他文章的後半部,但不同意他的推论。 09/02 13:02
23F:推 smartken:问题是检察官提出的理由是采用综合性判断 也就是实作逻辑 09/02 13:02
24F:推 smartken:根据地方政治关系 利益等问题 一般人都会晓得这中间的运 09/02 13:03
25F:→ plasticsky:的确,检察官是综合判断。那拿综合判断中的一部份逻辑 09/02 13:03
26F:→ plasticsky:推论社会後果,有什麽不对劲的地方吗?注意,他不是讨 09/02 13:04
27F:推 smartken:作才不是怨偶不怨偶或如何判定离婚的问题 而就很纯粹的是 09/02 13:04
28F:→ plasticsky:论部分特定逻辑以「反驳检察官」,而是推论特定逻辑的 09/02 13:04
29F:→ plasticsky:社会後果。 09/02 13:04
30F:推 smartken:地方政治利益关系透过离婚这一手续达成合法性... 09/02 13:05
31F:→ lys730:当然不对劲,因为这逻辑没他想的那麽死,想太多了。 09/02 13:06
32F:→ lys730:所以我才说,离婚的真假在一般不会成为司法问题。 09/02 13:07
33F:→ plasticsky:好,所以现在问题总算聚焦了,问题在「这个逻辑有多死 09/02 13:07
34F:→ lys730:这个「一般」,就足以证明李借题发挥,但是发挥过头。 09/02 13:07
35F:→ plasticsky:」。逻辑越死,他就越没「想太多」;如果这个逻辑不太 09/02 13:07
36F:→ plasticsky:死,那他就想太多了。这样讲也挺有趣的。不过,我好奇 09/02 13:08
37F:→ plasticsky:的是:社会学家「想太多」也错了吗?XD 09/02 13:08
38F:→ plasticsky:我的意思是,平常都是乡民在责怪学者想太多吧? 09/02 13:09
39F:→ plasticsky:各位台湾第一学府的社会所学生怎麽会怪社会学者想太多 09/02 13:09
40F:→ plasticsky:呢?XD 09/02 13:09
41F:→ plasticsky:在这篇文章里面,L君还把「想像」两个字涂成黄色,当成 09/02 13:10
42F:→ plasticsky:一种对他人的批判耶。「想像」对社会学者而言,是何时 09/02 13:10
43F:→ plasticsky:变成一个脏字的? 09/02 13:11
44F:→ lys730:有切事性的想像是好的,幻想就太多余了. 09/02 13:12
45F:→ lys730:我上面也说了,一般离婚真假不是问题。 09/02 13:12
46F:→ lys730:这种借题发挥,只会让人见识社会学者远离现实的荒谬 09/02 13:13
47F:→ plasticsky:那「国家机器有能力对人民婚姻真假做出裁决」是问题吗 09/02 13:13
48F:推 smartken:因为他推导的逻辑并不适用於本案的实际运作... 09/02 13:13
49F:→ plasticsky:?----我是说,如果假定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器不会管,那 09/02 13:13
50F:→ lys730:可以是问题呀,但我一再强调,这不该用普遍性命题来考量 09/02 13:13
51F:→ plasticsky:国家机器的「能够做」这件事,会是问题吗? 09/02 13:14
52F:→ plasticsky:如果你是要说「傅案不应用普遍性命提来考量」,那我的 09/02 13:15
53F:→ plasticsky:想法是,李文根本没有用一般性命题来「考量」傅案。 09/02 13:15
54F:→ plasticsky:讲精确点,傅的结婚是真是假,从来都不是本文的重点。 09/02 13:16
55F:→ plasticsky:事实上,对傅的婚姻真假,作者的态度在他之前的文章已 09/02 13:17
56F:→ plasticsky:经表达得很清楚了。 09/02 13:17
57F:→ lys730:没错,所以他这样借题发挥,吃了检察官豆腐,公道吗? 09/02 13:17
58F:→ plasticsky:如果我是检察官,我会说我躺着也中枪----这就是大家在 09/02 13:18
59F:→ lys730:甚至,最後还绕回来说,大官都不能避免国家xxx,何况小民.. 09/02 13:18
60F:→ lys730:这不是再次证明他前後逻辑不一致,乱套乱凑吗 09/02 13:18
61F:→ plasticsky:这边批判李文批判了半天所想表达的吗?如果阁下的本意 09/02 13:18
62F:→ plasticsky:是「检察官躺着也中枪」,那我站在阁下那边好了。 09/02 13:19
63F:→ lys730:完全没有做到好好诠释案例的责任,引伸也引伸的一塌糊涂。 09/02 13:19
64F:→ plasticsky:如果他根本不讨论婚姻的真假,只讨论国家判定婚姻真假 09/02 13:20
65F:→ plasticsky:的「能力」和「判断的方式」的话,诠释案例诠释得好不 09/02 13:21
66F:→ plasticsky:好,还会是问题吗? 09/02 13:21
67F:→ plasticsky:喔不对,应该说,那这个案例仍然「诠释得不好吗」? 09/02 13:22
68F:→ lys730:你好卢。当然是问题,因为他从特定逻辑推普遍逻辑咩 09/02 13:22
69F:→ lys730:诠释的可差了,最後的回马枪更是天外飞来一笔。 09/02 13:22
70F:→ plasticsky:毕竟不管傅的离婚被判无效是罪有应得还是含冤倒楣,这 09/02 13:22
71F:→ plasticsky:个案例都指出了1. 国家有能力裁定个人的婚姻真假;2. 09/02 13:23
72F:→ plasticsky:国家可能使用某种(作者认为)有问题的判断方式。 09/02 13:23
73F:→ plasticsky:对不起我太卢了。我下次会有耳没嘴的。XD 09/02 13:24
74F:→ plasticsky:好啦,我真的得(如同阁下吩咐的)去念书啦。掰。 09/02 13:25
75F:推 boiwn:「一般离婚真假不是问题」那麽国家对於「假结婚真卖淫」的详 09/02 14:43
76F:→ boiwn:加盘查也很正当了 09/02 14:43
77F:→ juichung:佩服plasticsky大大把助研究员的论点看懂读通!您有读书。 09/02 16:02
78F:→ juichung:我们也看出台大社研所的学生功力到哪里,与态度的傲慢。 09/02 16:04
79F:→ lys730:楼上示范了态度魂和没划硬要插话的雅量。 09/02 16:09
80F:→ juichung:我认为lys从头到尾不仔细读,且严重误读助研究员的文章, 09/02 16:16
81F:→ juichung:被诘问他批评的根据,答不出来,plasticsky帮他还不领情! 09/02 16:17
82F:→ lys730:哈哈哈,你中文真的不只是有点问题了。 09/02 16:19
83F:→ juichung:最後只逼出这一句李文「想太多」的「cheap shot」,唉... 09/02 16:21
84F:推 smartken:lys说的很清楚了吧 重点在这一案例是否真的适用对婚姻的 09/02 16:22
85F:推 smartken:认定 单讲文章後半段检察官也会同意 但是检察官的起诉根 09/02 16:23
86F:推 smartken:据的是地方政治运作和利益回避等问题 不谈这点这件事几乎 09/02 16:24
87F:推 smartken:完全失真...这就是为什麽不可能回避谈政治这块 09/02 16:24
88F:→ juichung:又一个台大社研所不仔细读,且误读助研究员的文章。唉... 09/02 16:28
89F:→ smartken:那也欢迎你写一篇解读 09/02 16:29
90F:→ juichung:你把plasticsky的评论汇整一下,就是很好的导读啊! 09/02 16:31
91F:→ smartken:我们三个都说了自己的意见 倒是你一开头岂不也是叫人读文 09/02 16:32
92F:→ smartken:我真的满有兴趣听听你个人意见 09/02 16:33
93F:→ juichung:我个人意见就是助研究员的意见,我文笔也跟他的一样烂! 09/02 16:41
94F:→ juichung:所以plasticsky出声之前,我一直以为是助研究员写作太烂 09/02 16:41
95F:→ juichung:造成大家的误读。但幸好plasticsky证明烂文笔也可读得懂> 09/02 16:42
96F:→ juichung:BTW,我请lys读文,是读特定一篇某句,且有清楚的理由。 09/02 16:45
97F:→ juichung:理由是解释助研究员并非不同意傅离婚确有政治目的。 09/02 16:46
98F:→ juichung:lys叫人家读书,没有特定书目,看来只想隐涉对方没学问。 09/02 16:48
99F:→ lys730:还在扯写作和文笔,真难看。就是指涉你学问差,废话。 09/02 16:53
100F:→ smartken:"不反对政治瑕疵却反对公权力对婚姻的介入" 这两件事似乎 09/02 17:00
101F:→ smartken:在此案没办法这样断然拆开吧 09/02 17:01
102F:→ juichung:哈哈,我学问确实没有台大社研所的高材生那麽好... 09/02 17:01
103F:→ lys730:你如果只会酸,那还是省省时间吧。 09/02 17:02
104F:→ juichung:为何不行?反对公权力介入「所有的」婚姻,包含傅的。 09/02 17:03
105F:→ smartken:事实上政治瑕疵和检察官所指的通谋虚伪明明就是同一件事 09/02 17:03
106F:→ smartken:如果拆开 那到底利益回避原则要往哪里摆呢? 09/02 17:04
107F:→ juichung:我是要省省时间,开学把愿意受教的台大社研所学生教好。 09/02 17:04
108F:→ juichung:告辞! 09/02 17:05
109F:→ lys730:先承认你就是你朋友吧,真无聊。 09/02 17:10
110F:推 undernight:该不会J大就是李老师吧!那可以跟楼上的详细论证一下 09/02 21:59
111F:→ superpai:根据地方政治来判定婚姻真假听起来更没有正当性了.. 09/03 07:26
112F:→ smartken:楼上 重点在利益回避 09/03 09:46
113F:→ superpai:如果重点是利益回避 那遇到同志伴侣何解呢? 09/03 10:21
114F:→ superpai:明明两人是一对 但是同志不能结婚所以不能说他们假结婚 09/0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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