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yares (chen)
标题[转贴] 政治作为一种志业(上)
时间Wed Apr 21 20:14: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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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着/钱永祥编译〕
应诸君的要求,我来做这次演讲。不过在好几方面,这个演讲都必定会使各位失望。我
们的题目是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在以此为题的演讲中,各位期待我对当前大家关心的问题
采取某种立场,自然不为过。但是要到最後,当我们谈到某些关於政治活动在整个生命操
持里的意义之问题时,才能仅止於从形式的角度,触及立场的选择。因此在今天的演讲中
,任何关於政治主张的选择--也就是说人的政治行动应该具有什麽内容的问题,将不在
讨论之列。因为这种讨论,对於作为一种志业的政治是什麽,以及这种政治能够具有的意
义等一般性的问题来说,乃是完全无关的。现在,让我们回到本题。
一
何谓政治?”政治”是一个涵盖极为广泛的概念,每一种自主的领导(leitende)活动,
都算是政治。因此银行有其汇兑政策,中央银行有其贴现政策,公会在罢工中有其政策,
甚至城市或村镇有其教育政策,一个社团的主持人在领导中也有其政策;乃至於一个精明
的妻子努力影响他的丈夫时,亦有政策可言。今天晚上,我们的考察当然不能以这麽广泛
的概念为基础。我们今天所谓的政治,指的是对一个政治团体--这在今天是指国家
(staat)--的领导,或对这种领导所施的影响。
那麽,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政治”团体(politischer Verband)是什麽?什麽叫做
”国家”?在社会学上来说,国家不能用它的活动内容来加以界定,几乎没有什麽工作,
不曾在某时某地,被某政治团体引为己任;而在另一方面,也没有什麽工作,在任何时地
,都完全是国家的工作。易言之,没有什麽工作,永远特属於人们认为是政治性的团体(
在今天即国家,在历史上即近代国家的前身)。也许,归根究底,近代国家要在社会学上
得到界定,唯有诉诸它--和其他政治团体一样--特具的手段:直接的武力(physische
Gewaltsamkeit)。「每个国家的基础都在於武力」,托洛兹基(Leon Trotsky)在布列斯特
-李托夫斯克(Brest-Litowsk)如是说。这在事实上完全正确。如果社会的构成竟全然不
知以武力为手段,那麽”国家”的概念必荡然无存,从而出现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
般所谓的”无政府”状态。自然,武力并不是国家正常的或唯一的手段--没有人这麽说
;但是武力乃是国家特有的手段。尤其是在今天,国家和武力之间的关系特别密切。在过
去,各式各样的团体--从氏族(Sippe)开始--都曾以武力为完全正常的工具。可是到
了今天,我们必须要说: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注意:”疆域”(Gebiet)
乃是国家的特色之一--(在事实上)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力的人类共
同体。就现代来说,特别的乃是:只有在国家所允许的范围内,其他一切团体或个人,才
有使用武力的权利。因此国家乃是使用武力的权利的唯一来源。
因此,我们可以如此界定”政治”:政治追求权力(Macht)的分享,追求对权力的分配
有所影响--不论是在国家之间,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内的各团体之间。
基本上,这和我们的语言一般用法相符。当我们说一个问题是”政治”性的问题,说一
个部长或官员是”政务”官,说一个决定受到”政治”性的影响,我们的意思是说,对那
个问题的解决,对那个决定的达成,或者对那个官员职权范围的划定而言,权力的分配,
维持或转移,乃是最具决定性的考虑。从事政治的人,追求的是权力;这权力或者是手段
,为了其他目的服务,不论这些目的是高贵的或是自私的;或则,这权力是”为了权力而
追求权力”,目的是享受权力带来的声望感。
一如历史上在国家之前出现的政治团体,国家是一种以正当(legitime)(这是说被视为
正当)的武力为手段而存在的人支配(Herrschaft)人的关系。国家的存在,在於被支配者
必须顺从支配者声称具有的权威(Autoritaet)。在什麽情况之下他们会这样做?这种支配
所根据的,是什麽内在的道理和外在的手段?
在原理上,支配的心理根据--也就是说支配的正当性根据--有三。第一,”永恒的
昨日”的权威:也就是权威因於”古已如此”的威信,和去遵袭的习惯,而变成神圣的习
俗(Sitte)。这是旧日家父长(Patriarch)及家产制领主(Patrimonialfuerst)所施展的”
传统型”支配。其次,权威可以来自个人身上超凡的恩典之赐(Gnadengabe)--即所谓的
卡理斯玛(Charisma)。这种权威,来自受支配者对某一个个人身上显示出来的启示,英雄
性的气质或事蹟,或其他的领袖特质,所发的人格上的皈依和信赖;这是”卡理斯玛”型
的支配。先知或--在政治领域内--群雄推举出来的盟主,直接诉求民意认可的统治者
(plebiszitaere Herrschen),伟大的群众鼓动者(Demagog),政党领袖等类的人,所运用
者即为此。最後,还有一型支配,靠的是人对於法规成文条款之妥当性的信任,对於按照
合理性方法制定的规则所界定的事务性(sachliche)”职权”的妥当性有其信任。这也就
是说,对於合於法规的职责的执行,人们会去服从。近代的”国家公务员”,以及在这一
方面类似公务人员的权力拥有者,所运用的支配便属此型。当然,在实际中,人们之所以
会去接受支配,是因於恐惧和期望这类最真实不过的动机:恐惧魔法力量的报复,恐惧权
力拥有者的报复,期望在世间或在彼岸得到报偿。或者,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利益而服从;
这一点我们很快就会谈到。无论如何,如果去诘问这些服从的”正当性”根据,则答案不
出於这三种”纯粹”类型:传统型的,卡理斯玛型的,和法制型的。正当性的这几种概念
,以及其内在心理上的基础,对於支配的结构,具有极为可观的意义。当然,这些纯粹类
型,绝难在实际中出现。不过,今天我们不能深入这些纯粹类型各种极度复杂的样态,转
变和组合;这些乃是”一般国家学”(allgemeinen Staatslehre)的课题。
在此,让我们特别感到兴趣的,是这些类型中的的第二种:因於服从者对”领袖”纯粹
个人的”卡理斯玛”所发的皈依,而形成的支配。这种类型的支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志
业这个观念最高度的表现,在此找到了其根源。向先知,战时领袖,公民大会(Ekklesia)
或国会中的伟大群众鼓动者的卡理斯玛皈依,意思就是这个领导人个人,已被承认在内心
受到”徵召”,负有使命,作为大家的领袖。人们服从他,不是因於习俗或法条,而是因
为人们信仰这个人。只要这个人不徒然是个狭隘虚荣的一时之雄,那麽作为领袖,当然他
会对他的事业全心以赴,献身敬业。不过,他的附从者--弟子,追随者,他个人的朋党
--所皈依的对象,乃是他这个人和他这个人的特质。这类卡理斯玛式的领袖,在各地及
各历史时期都曾出现。在过去,最重要的卡理斯玛式人物有两类:在一方面,有法师和先
知,在另一方面,则有暂时推举出的盟主,山寨头子,和雇佣兵首领(condottiere)。不
过,我们更感到兴趣的,则是西方所特有者:这种政治领袖起先的型态,是自由的”群众
鼓动者”;他们只在西方的环境中出现,特别是在地中海文化所特有的城市国家
(Stadtstaat)的土壤上出现;後来,这种领袖则以国会中的”政党领袖”型态出现;这也
只有在西方环境中所特有的立宪国家中,才能培育出来。
二
当然,在政治权力斗争的混战中,这种凭藉最道地意义下的”志业”(或使命)而崛起
的政治家,从来不曾是唯一具决定性意义的角色。最重要的,可能还是在於这等政治家能
取用什麽样的辅助工具。政治上的支配权力,如何维持其支配於不坠?这个问题,对於任
何一种支配都成立,因此对各种型式的政治支配也成立:不论其为传统型,法制型,或是
卡理斯玛型。
支配的经营(Herrschaftsbetrieb),要求持续的行政管理。因此,在一方面支配的经营
,需要有人力配备,旨在听命於宣称持有正当权利的支配者;而在另一方面,支配的经营
,需要藉助於这种服从,对於使用武力时必须的物资,有所掌握和控制。这也就是说,支
配的经营需要由人组成的行政管理僚属(Verwaltungsstab),和物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具。
行政僚属,在政治的支配之经营(像任何其他类的经营一样)的外在表现中,代表着这
种经营。行政僚属之所以会去服从,听命於权力的拥有者,自然不仅是因於他们心中的(
我们上面谈过的)正当性意念。促使他们去服从的,是两项诉诸他们个人利益的东西:物
质上的报偿,和社会性的荣誉。封臣(Vasallen)的采邑(Lehen),家产制下臣僚的俸禄
(Pfruenden),近代国家公务员的薪俸,骑士的荣誉,身分赋予的特权,官吏的荣誉等等
,分别从两方面构成了这等人的报酬。行政僚属和权力拥有者之间的共命结合关系,最终
,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怕失掉这些东西。至於在卡理斯玛型领袖的支配之下,则附从战争
领袖者有荣誉和战利品可得,追随群众鼓动者的人也可分得”政治战利品”(Spoil):因
为垄断了官职而得搾取被支配者,政治方面的利益,以及虚荣心的满足。
要维持一套以武力为基础的支配体系,需要一些具体的,物质性的工具。在这一点上,
政治与经济性的经营并无二致。行政工具包括了:金钱,建筑物,战争物资,交通工具,
马匹,以及任何你想得出来的东西。一切国家体制,均可以按照其行政工具的所有制原则
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管理工具,乃系权力的拥有者能指望其服从的行政僚属--官吏或
其他类似人等--自己所有,另一类则为行政僚属与行政管理工具乃是”分离”的,一如
今天我们所说,资本主义企业中的职员及无产阶级与实质生产工具是”分离”的一样。这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分辨两种情况:一方面,权力的掌握者私人拥有由他组织起来的行政
体系,透过个人的仆从,聘雇的官吏,私人的宠臣亲信等进行行政管理工作,这一类人员
自身的对行政工具并无所有权,而只是接受主人之指挥行事;另一方面,情况正好相反。
这两种行政工具所有制之间的分野,在过去一切行政管理组织中,都可以见到。
在一个政治团体里,行政的实质工具若全部或部分由从属的行政僚属自行掌握,我们称
这种团体是按照身份制(standisch)组织起来的团体。例如,封建制度中的封建领主便自
己掏腰包,提供他所受封的区域中行政和司法的开销;他自己提供战争的装备和给养;他
的下级封臣亦如此。当然,这对於君主权力的地位有所影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权
力的基础,是一种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在於只有从君主,封建领主的采邑和社会地位,
才能取得其正当性。
但是,从最早的政治组织开始,在每一个地方,我们也都可以见到君主自己管理行政的
情形。透过从属於他个人的属下(奴隶,家臣,侍从,宠幸,以及君主从自己的仓库中提
实物或金钱去封赐的俸禄者),这类君主设法自行掌理行政。他设法用自己的腰包,用他
家产的收益,去供应行政工具;他建立一支军队,这军队完全依赖他个人,因为这支军队
的给养和装备,取自他的仓廪,他的财产,它的武器库。在”身分制”的团体中,君主藉
助於一个自主的”贵族阶级”(Aristokratie)建立支配,因此,他须和这个贵族阶级分享
支配权。但是亲自管理行政的君主,靠的是他的家中臣奴或者平民(Plebejer)的助力。这
类人,是没有财产,也没有社会地位的阶层;在物质方面来说,他们完全依赖君主,本身
没有任何组以抗衡的力量。一切形式的家父长制支配,家产制支配,苏丹制(Sultanismus)
的独裁,官僚制国家体系,都属於此类。官僚制的国家体系尤其重要。其理性发展的极致
,正是近代国家的特色。
在任何地方,近代国家的发达,都是由君主所发动的。与君主平行,自主而”私人”握
有行政权力的人,也就是自身拥有经营行政,军事和财政的工具,拥有各种在政治上可运
用资源的人,是由君主来开始褫夺他们的权力的。这整个过程,和资本主义企业藉着缓缓
剥夺个体生产者而得发展的过程,完全类似。到最後,近代国家把政治经营的一切工具,
完全集中到一个单一的顶点上。再也没有任何官员个人拥有它所处理的钱,或者他所管理
的建筑物,库藏,工具和军火。在今天的”国家”中,行政僚属(行政官吏和行政事务人
员)和具体行政工具的分离,终告贯彻--这是”国家”这个概念最重要的一环。最近代
的发展,便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们正亲眼看到,当初收夺这些政治工具--也就是收夺政
治权力的人,现在已经沦为新一轮收夺的对象。这场革命,至少就其领袖业已取代了合法
的政府这一点而论,所成就的是这些领袖通过篡夺或选举,已掌握了处理政治上的人事和
财务体系的权力,并且--不论他们有多少根据这样认定--从被支配者的意志建立了他
们的正当性。至於在这种至少在表面上看来算是成就的基础上,这些领袖有没有理由希望
推进一步,开始在资本主义企业的内部,贯彻收夺的工作,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政治管理
和资本主义式的经济经营之间,诚然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可是後者是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所
指导的。不管怎麽样,对於这个问题,我们今晚不采取立场。我仅止於陈述出纯粹的概念
面,以供我们思考:近代国家是制度化(anstaltsmaessig)了的支配团体,对於在其疆域
内进行支配的手段,也就是具有正当性的武力,国家已成功地取得了独占垄断;为了达成
这个目的,国家业已把经营所用的物资工具,集中到其领导人手中,禠夺了前此自行控制
这些工具的身分性的自主行政人员的权力;国家站在最高处,取代了他们的位置。
这种政治上的收夺权力的过程,在世界上每一个国度中,都曾经发生过,虽然成功的程
度不同。在这种政治收夺权力的过程当中,另外一种意义下的”志业政治家”
(Berufspolitiker)开始出现;这种政治家,也是(取政治为职业的)”志业政治家”中
最初的一类。我们最早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君主的麾下服务。和卡理斯玛型的领
袖不同,这种人本身无意成为支配者,而只是要为政治上的支配者服务。在收夺权力的斗
争中,他们为君主所用;藉着处理君主的政治,他们一方面谋得生计,一方面也获得理想
的生命内容。唯有在西方,我们才见得到这种职业政治家(Berufspolitiker)也替君主之
外的权力服务。在历史上,他们是君主最重要的权力工具,也是君主在政治上收夺权利时
最重要的工具。
三
在仔细讨论”职业政治家”之前,让我们先比较全面地弄清楚他们的存在所呈现的事态
。一如经济上的谋生之道,”政治”可以是人的临时偶务,可以是人的副业(Nebenberuf)
,也可以是人的主业(Hauptberuf)。在三种身份下,人都可以从事政治,也就是试图影响
一个政治结构之内或者政治结构之间权力的分配关系。当我们投下我们的选票,或者是进
行类似的意向表达--比如在一个政治集会中鼓掌或者抗议,或者发表一篇”政治”演说
等等--之时,我们都是以政治为偶务的”临时”政治家(Gelegenheitspolitiker)。许
多人和政治的全部关系到此终止。另一方面,在今天,一切只有在有需要的时候才有政治
活动的人,如政党政治下各种团体的代表(Vertrauensmaenner)和理事(Vorstaende)所从
事的则是一种作为副业的政治。对这种人来说,无论在实利上或者就理想而言,政治都不
是他们”当成生命”的首要所在。对国家的资政,或其他类似的谘询机构的成员,只有在
被召集时才发生作用,这一点也成立。另外,在我们的国会议员中,有一大部分只有在会
期中才有政治方面的活动,这些人的情形亦是如此。在过去,这类人物在身份团体中最多
。所谓”身分团体”,我们指本身有权力拥有武装力量的人,或者有权力拥有行政管理所
需的重要工具者,或者本身拥有支配权力的人。他们之中有一大部分人之从事政治活动非
但牵涉不到生活的全部,也不属优先的选择,更不会有过於临时性者。他们所拥有的支配
权力,是用来取得租金(Renten)甚至利润的。如果他们居然管起政治,积极地为政治团体
效劳,那一定是因为君主或者他们同一身分团体的人,向他们要求这项服务。在君主要为
自己创建出一个属於自己,为己命是从的政治经营力量的斗争中,他引入的某些助力,常
属於这一类。”宫廷外顾问官”(Raete von Haus aus),或者更早的”部族会议”(Curia)
,君主的其他谘询,参议性机构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资政人员,都是属於这类性质。但是,
这种副业性的,只应需要而存在的辅助力量,对君主来说,自然是不够的。出於必然,君
主要设法组织一个助手团,完全而无旁鹜地为他做事,亦即要以此为他们的主业。逐渐浮
现的王朝政治组织的结构,甚至该文化的整个性格,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於君主从何
处找来他的工作人员。即使是那些(所谓的)”自由”共同体,也就是已经完全废除了君
主的权力,或者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而由其成员在政治上自行建构,组织起
来的政治团体,也必须有以政治为主业的职业政治家。所谓这种共同体是”自由的”,意
思不是说这种团体可以免於武力性的支配;这里”自由”之意,是说由传统来正当化(在
大部分的例子中,在宗教的方式下被神圣化)为一切权威之不二来源的君主权力,已经看
不到了。在历史上,这类共同体的起源温床仅见於西方。它们的萌芽,是做为一种政治团
体的城市,也就是城市在地中海文化圈首次出现时的那种型态。就以上这些情况而论,以
政治为”主要职业”的政治家,是什麽样子的呢?
一个人要以政治为职业,可以以两途为之:”为了”(leben fuer)政治而活,或者是”
依赖”(leben von)政治而活。这两种途径之间的对立,绝对不是截然的。常律是一个人
兼有两者--至少就精神层面而言;而当然,就物质方面来说,更有两者齐兼的。”为了
”政治而活的人,在一种内在心灵的意义上,把政治当成自己的”生命所在”。这种人,
或者心喜他之拥有他所施展的权力;或者他要知道他的生命在为一件”事业”(Sache)的
服务中得到了意义,他才能够维持内心的平衡,以及觉得自己有某些价值。不过,在这种
内在的意义之下,每一个为了一件事业而活的认真的人,都是”依赖”这件事业而活。因
此,我们在这里提出来的区分,指的乃是问题比较实际的一面,也就是指经济的方面。致
力於把政治变成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的人,”依赖”做为职业的政治而活;反之,就是”
为了”政治而活。在私有财产制度的支配之下,一些你可以说是非常琐屑不足道的先决条
件,一定要先存在,才能让人在这种经济的意义之下,去”为了”政治而活。在正常的情
况中,这种人一定要能够在经济上不依赖政治可以带来的收入。这意思很简单:这种人一
定要很富有,或者处於某种可以带来充分收入的私人地位上。至少在正常的情况中,情形
是如此的。但是战争领袖的追随者,革命英雄的街头群众,眼中当然不会有正常经济运作
的条件。在这两种情况中,当事人维生所赖,乃是战利品,掠夺物,没收之物,人们的捐
献,以及在本质上和这些并无二致的毫无价值,强制性的货币或票券形成的搾取。不过,
必然地,这些都是异常的情形。在正常的经济生活中,一个人要能在经济上不依赖政治方
面的收入,一定要有属於本人的财富。但仅如此尚不够。这样的人,在经济上尚必须”有
余裕”(abkoemmlich);这意思是说,他的收入,并不靠他持续地把自己的精神和思考,
全部或至少是大部分,投注在经济方面的经营上。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只有靠租息或红利
收入的人(Rentner),才是完全有余裕的人,因为这种人的所得,完全都是不劳而获的。
过去的领主,现代的大地主和贵族,靠的是收取地租(在古代或中世纪,还有奴隶或农奴
的贡纳),在近代,则有从有价证券或其他类似来源获得分红的人:这些便都是靠地租或
红利收入的人。至於工人以及企业家,在这种意义下,都不是”有余裕”的。关於企业家
这一点,必须格外注意,特别是近代大规模企业里的企业家。因为被整个企业经营所束缚
住的尤其是企业家,因此他们不是”有余裕”的。如果我们考虑到农业的季节性,那麽这
一点对工商业方面的企业家,较之农业方面的企业家,尤其成立。大体言之,在一个企业
的经营上,企业家很难让别人来代替,即使只是暂时性的。在这个意义之下,医师也不是
有余裕的,同时他缺乏余裕的程度,和他的杰出及忙碌的的程度成正比。从职业纯粹技术
方面的考虑来看,辩护律师就比较”有余裕”,因此在职业政治家这一行中,律师扮演的
角色,大到不成比例,往往到了压倒性的程度。我们不用再按项继续分类下去了;我们不
如来厘清”为了”政治而活,和”依赖”政治而活之间的分野,所造成的若干影响。
一个国家或是一个政党的领导人物,如果(在经济的意义上来说)完全为了政治而活,
而不是依靠政治而活,那麽这个领导阶层的成员,一定是在一种”金权”(plutokraetis-
che)取向的方式下,被争取和纳入这个系统的。当然,这不是说金权式的领导阶层的存在
,就表示在政治上居於支配地位的阶层,不会”依赖”政治为生,就表示支配阶层不会利
用它们的政治支配地位,去为他们的私人经济利益服务。这些,当然都不在话下。从来就
不曾有过什麽阶层,以某种方式利用政治地位牟取私人经济利益的。不过,领导阶层的金
权性格有一个涵意:这时候,职业政治家不需要直接为了他的政治工作求取报酬,但是没
有资产的政治家,却必须要求这种报酬。不过,在另一方面,我们并无意说,没有资产的
政治家,在政治上唯一的着眼点或主要的着眼点,就是追求私人在经济方面的生计。我们
也无意说,这种政治家不会把”理想”(Sache)当成用心的所在。这和实情绝对不符。经
验告诉我们,对有资产的人来说,对於个人生存的经济”安全”的关心,有意识地或者无
意识地,总是他们整个生命取向的基本定位点。有些阶层,因为没有资产,故位在对於一
个社会的经济体制的维持(有利害关系的圈子)之外。一种无所忌惮,不讲条件的政治理
想主义,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存身之所,便是这种阶层。在不寻常的年代,也就
是革命的年代,情形尤其是如此。(回到我们原来的话题:我们说没有资产的政治家,必
须要为自己的政治工作要求报酬)。这里我们的意思不过是说:用非金权的取向,争取和
徵召对政治有兴趣的人,不论是领导人以及追随者,需要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先决条件来配
合:有志从事政治的人,会从政治的经营,按时得到可靠的收入。从事政治,或者可以出
之以”名誉职”(ehrenamtlch)的方式;这是我们常说的”独立”(意思是说有资产)的
人,特别是坐收租金和红利的人,从事政治的方式。或则,没有资产的人也可以参与政治
工作,但这类人必须要取得报酬。依靠政治而活的职业政治家有两种:或者是纯粹的”俸
禄人”(Pfruenden),或者是受薪的”官吏”(Beamter)。这种政治家,或者为了执掌特定
的业务,而从规费(Gebuehren)和业务佣金(Sporteln)得到收入--小费和贿赂,只是这
类收入中不合规定,正式说来不合法的一种;或则,在实物的形式下,在金钱的形式下,
或者在两者兼具的形式下,他获得一份固定的收入。这种政治家可以扮演”企业家”的角
色,像从前雇佣兵的领袖,租取官职或者捐买官职的人,或者美国的政党老大(Boss);在
这种人看来,一切花费都算是一种投资,以後再藉着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回收利润。他也
可以有固定的工资,例如报纸编辑,党书记,近代的内阁部长,或者政务官吏。君主,获
胜的征服者,成功的党头目,给予追随者的报酬,过去是封建采邑,土地的赠与,俸禄,
而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业务佣金式的俸禄(Sportelpfruenden)已变成典型。到了今天,
对於忠心的追随者,政党领袖会赏赐各式各样的职位:党里面的职位,报界,合作社,医
疗保险机构,地方政府或国家的职位。一切党争所争的,固然是实质的目标,但更是争夺
官职任命权的斗争。在德国,主张各邦分权制的人和主张中央集权制的人之间主要的斗争
,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官职任命权归谁--柏林的人?慕尼黑人?卡尔斯鲁人?或德列斯
登人?对於政党来说,谋官职分派权而不成,比它实质的目标受挫折,是更严重的打击。
在法国,若地方首长因为政党政治的缘故而发生易动,一向被认为是重大的转变,比政府
修改施政纲领,造成更大的轰动--政府的施政纲领,意义好像不过虚文徒具。有些政党
,特别是美国的政党,在关於宪法解释的旧日冲突消失了以後,已经变成了纯粹以猎取官
职的政党;至於实质的纲领,乃是可以按照获取选票的机率而随时改变的。在西班牙,直
到近年,两个主要的大党,按照习成的惯例,通过由上面导演的”选举”轮流掌权,以便
让它们的追随者获得官职。在西班牙的殖民地,无论在所谓的”选举”中,或是在所谓的
”革命”中,所争的一直是胜利者可望取食的国家面包篮。在瑞士,政党以和平的方式,
按照比例均分官职。我们的某些”革命”的宪法草案,比如巴登(Baden)邦宪法的第一次
草案,曾想把这个制度推广到部长级的职位。国家和国家的官职,被认为纯粹是提供俸禄
的机构。天主教中央党对这个构想最热心支持。在巴登,这个党所提出的政纲之一,就是
要按照各教派的比例来分配官职,而不论其实力表现如何。随着普遍官僚化造成的官职数
目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官职代表着特别有保障的生计而要求官职,任何政党的这
种趋势都会增强。对於它们的追随者来说,政党越来越变成了会得这种有保障的生计的手
段了。
和这种趋势相对的,是近代官僚体制的发达过程。受过长年的预备训练,这是一支有特
长,具备专业训练,高度合格的脑力劳动力量。为了保持廉直,他们对自己的团体身分,
发展出了高度的荣誉感。没有这种荣誉感,可怕的腐化和鄙陋的庸俗,将如宿命一般,对
我们造成威胁;即使国家机构纯粹技术性的运作,都会受到危害。在经济方面,这种运作
的重要性已在日增;随着社会化(Sozialisierung)的逐渐扩大,情形尤其如此;并且这种
重要性,会越来越增强的。在美国,随着总统选举的结果,猎官式的政治家(Beutepolit-
ker)组成的素人(Dilettanten)政府,要更动成千上万的官员,直到邮差为止。政府中不
见终身职的职业官吏。不过这种素人式的政府行政体系,已经逐渐被文官改革法案(Civil
Service Reform)所穿透。政府工作纯粹技术性的,无从躲避的诸般需要,决定了这种发
展。在欧洲,按照分工原则的专业官吏体制,是在历时五百年的发展中,逐渐出现的。义
大利的城邦和”市政门阀”(Signorien)开其端绪。就君主政体而言,诺曼征服者诸国则
首开滥觞。但是最具决定性的一步,起自君主的财政问题。在麦西米伦(Maximilian I)一
世的行政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财政这个领域是最经不起素人式的统治者来调弄的
--在当时统治者大致不脱一个骑士而已--但是,官吏要想在这个领域中剥夺君主的权
力,却依然十分困难,即使是在极度的迫切情况中,和落入土耳其人支配的威胁下。战争
技术的发展,造成了对於专业军官的需要;司法程序的精密化,则造成了对於受过训练的
法律家的需要。到了十六世纪,在财政,军事和司法这三个领域,专业官吏体已在较先进
的国家中,取得了明确的胜利。在君主压倒身分等级(Staenden)之後,君主的绝对政体兴
起;不过与此同时,君主的亲临政事,也逐渐让位给专业的官吏。因为正是借这种官吏的
助力,君主对身分等级的胜利才有可能。
在具备专业训练的官吏阶层之崛起的同时,”首席政治家”(leitende Politiker)的发
展也告完成,虽然这中间的转变过程容或甚难察觉。当然,在实际上具有决定性权威的君
主顾问,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曾存在。在东方,为了尽可能解除苏丹对政府施政後果
所负的责任,便创造了大相(Grosswesir)这种典型的角色。在西方,在卡尔五世(Karl V)
的时代--也就是马基亚维利(N. Machiavelli)的时代--主要是受到了威尼斯使节送回
的报告的影响,外交首次变成了一种有意识地培养的技艺。在专业外交圈中,人们以强烈
的热情,阅读威尼斯使节送回的报告。娴熟於这种技艺的人,主要都受过人文主义的教育
;他们互以业已入门的圈内人相待,有如中国战国时代後期的人文主义政治家。这种情况
下,整个政策--包括内政--要求有一位首席政治家,在行事上做一种统一的领导。不
过,最後是因为立宪国体的发达,这种必要才明确而迫切地表现了出来。诚然,在此之前
,个别的人物,比如君主的顾问,或者甚至在实质上领导君主的人,都曾不时出现。但是
,包括最先进的国家在内,行政机构的组织,在开始的时候是另循他途的。合议制
(Kollegialitaet)的最高层行政机构,在先便已出现。理论上,这种机构在君主本人的主
持下合议,由君主作成决定;在实际中,这种情形却逐渐地消退。在合议制度下,产生了
正反两面的法案,以及因不同考虑而造成的票决上的多数派和少数派。可是在这个正式的
最高机构之外,君主身边尚有纯粹私人的亲信--”内阁”(Kabinett);君主在考虑过枢
密顾问--或者任何这类最高国家机构的议决之後,再针对这些议决,透过身边亲信形成
决定。越来越落入一种素人地位的君主,藉着合议系统和内阁,设法减轻受过专业训练的
官僚对他绵绵增强而无从躲避的压力,让最高的领导权能够留在自己手里。君主亲自主政
和专业官僚体之间这种潜在的斗争,在任何地方都存在。这种情况,直到国会和政党领袖
对权力的兴趣逼到眼前时,才有所改变。(这个新发展在各国有)极为不同的条件,但是
却都导致了外观上一样的结果;而当然,这不是说这些结果之间,并没有一些差别。在王
朝仍然掌握实权的地方--德国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君主的利益与官僚阶级的利益结
合,共同对抗国会以及国会对权力的索求。官僚的利益所在,是要让领导的地位,也就是
部长的位置,由他们自己人来占取,好让这些地位,成为官吏晋升的目标。君主的利益所
在,则是要能够按照自己的判断,从忠诚的官吏行列里,指派出部长。两方面的共同利益
,在於保证政治领导能够以一种统一,团结的方式面对国会;这也就是说,保证合议系统
由一个统一的内阁揆首来取代。再有者,君主为了在纯粹形式上避开政党斗争和党派的攻
击,需要有一个特定的个人来护在他的前面,负起责任,也就是说替他向国会负责,以及
和政党进行斡旋。这些利益和考虑共同作用的时候,指向同一个方向:一个统一领导的行
政首长出现了。至於在国会凌驾王室的地方,比如说英国,国会权力的发达,更有利地促
进了政治领导的统一。在英国,”内阁”的最高人物,是国会中的统一领导人,所谓”领
袖”(leader);内阁则演变成为居於多数的政党(组成)的一个委员会。拥有多数席次的
政党的这个权力(机构),为正式法律所忽视,但它却在政治上具有决定性的权力。正式
的合议机构本身,并不是实际支配力量的机关--政党,因此它也不能够成为真正的政府
管理之所在。执政党需要一个强而有利的机关,只由该党中实际的领导人物充任成员;他
们可以进行秘密的讨论,以便对内维持权力,在外则进行堂皇的政治。内阁者也,不过就
是这个机关。但面对公众,特别是国会内的公开场面,党需要有一个领袖,对所有的决定
负责--这即是内阁揆首。在欧陆,这种英式的制度,在国会内阁制的形式下被采用。在
美国,以及受美国影响的民主政体中,相对於这套英式的制度,采用的是一套相当驳杂的
制度。在美式制度下,获胜政党的直接民选党魁,从顶峰点领导由他指派的官吏系统;只
有在预算和立法方面,他才受国会的同意权所拘束。
政治逐渐演变成一种”经营”之後,因为这种经营需要从业者受过权力斗争的训练,受
过近代政党政治(Parteiwesen)发展出来的权力斗争方法的训练,所以政治的这种演变,
决定了公共官吏分为两类;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分野,虽然不是僵固而一成不变的,但却清
楚有别。这便是事务官吏(Fachbeamte)和政务官吏(politische Beamte)两个范畴。一般
言之,在道地意义之下所称的”政务”官,表面上有这样一种特徵:他们在任何时候,都
可以调职,撤职或者甚至”休职备用。在这一点上,他们和法国的省长(prefects)或其他
国家的类似官员很相像;而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和从事司法职能的官吏的”独立性”,呈
现强烈的对比。在英国,当国会中的多数党有了变换,因此更换内阁的时候,按照固定惯
例必须辞职的官员,也属於这一个范畴。在这一类官员之列,还必须算上负责一般”内政
”之管理的人;这种工作的”政治”性,主要在於维持国境内的”秩序”,也就是维持现
存的支配关系。在普鲁士,依照普特卡默告示(Puttkamerschen Erlab),若要避免处分,
这类官员有义务”支持政府政策”。同时,正像法国的地方省长,这类官员还被用来做为
影响选举的工具。和其他国家相反,在德国的体制之下,因为职位的取得要求受过高等教
育,通过专业考试,以及特定的职前实习,因此,大多数这类政治官员,都具有和其他官
吏一样的品质。在我们这里不具有近代专业官吏的这项特徵的,只有政治机构的首长:部
长。在(革命之前的)旧制度之下,一个人即使从来不曾受过高等教育也可以担任普鲁士
的教育部长。但是,在原则上,你如果要成为参事官(Vortragender Rat),必须先通过指
定的考试。受过专业训练的司长(Dezernent)和参事官--比如说普鲁士教育部在阿尔特
霍夫(Friedrich Althoff)的时代--对於业务上的技术问题,和他们上面的部长比起来
,所知当然要丰富的多了。在英国,情形也是如此。这样一来,就各种日常业务而言,他
们比部长还要来得有权力,也不是没有道理。部长只不过是政治权力配备态势的一个代表
;他必须支持和执行这种权力态势所提出的要求,针对(他)属下专家的建议作出决定,
或者是对他们下达政策性的适当指令。
毕竟,民间的经济性经营,情况也十分类似。真正的”主权人”--股东大会--在业
务的经营上,和受专业官吏统治的”人民”一样没有影响力。决定一个企业的政策的人,
也就是银行控制的董事会,只下达指示性的经济命令,选择经理人;他们本身没有能力站
出来,对企业做技术上的指挥。就此而言,革命国家当前的结构,在原则上并无新意。在
这种结构中,行政听命於控制了机关枪的素人,他们只愿意把专业官吏当成实际执行事务
的头脑和手脚来使用。当前这种体制的困难在别处而不在此,我们今天对这些困难不拟加
以讨论。
四
现在,我们想知道的,是职业政治家--这包括”领袖”和领袖的追随干部--有什麽
典型的特性。职业政治家的性格曾经有过改变;在今天,各类职业政治家的性质,有很大
的差异。
我们已经见到,在过去,”职业政治家”是从君主与身份阶层(Stand)的斗争中发展出
来的;他们的服务对象是君主,现在,让我们简略地整理一下这些职业政治家的主要类型
。
面对身分阶层,君主从不具有身分阶层的性格,但有政治上使用价值的阶层中,取得助
力。在这类阶层中,首先我们可以举出僧侣阶层(Kleriker)。在印度次大陆和中南半岛,
在佛教的中国和日本,在喇嘛教的蒙古,和在中世纪时的基督教世界一样,都有这个阶层
的存在。僧侣之所以能够扮演这样的角色,有一个技术上的原因:他们识字。婆罗门,佛
僧及喇嘛等之被引入宫廷,主教和教士之被用为政治上的顾问,目的是得到一股能读能写
的行政管理力量,由皇帝,君主或者可汗,在和贵族的对抗中使用。僧侣--特别是守独
身的僧侣--位在正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追求之外,也不会为了子孙而觉得有必要
向君主争夺一己的政治权利;就这一点而言,僧侣和会与君主对抗的封臣不同,因於僧侣
的特殊地位,僧侣和君主的行政经营工具是分离的。
这类阶层中的第二种,是受人文主义教育的文人(Literaten)。过去有一度,人们学习
用拉丁文作演说,用希腊文写诗,目的是成为君主的政治顾问,最好是能成为君主的政治
文书(Denkschriften)的执笔者。这是人文主义书院的第一次兴盛期,也是君主设立”诗
学”讲座的时期。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对我们的教育体制
,有持久的影响,但在政治上,却没有产生比较深入的後果。在东亚,情况就不同了。中
国的官大人(Mandarin)在出身上,和我们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学者大致相似:一种以
人文主义方式,用古代经典加以训练并且通过测验的文人。试读李鸿章的日记,你会发现
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能赋诗和擅於书法。这个阶层,挟其取法中国古代而发展出来的规
矩,决定了中国的整个命运。如果当年的人文主义学者,曾稍有机会取得同样的影响力,
我们的命运也许也是一样。
宫廷贵族(Hofadel)构成了这类阶层中的第三种。君主在剥夺了贵族作为一个身份阶层
的政治权利之後,把贵族延入宫廷,让他们从事政治方面或者外交方面的职务。我们的教
育制度在十七世纪时的转变,部分原因是宫廷贵族式的职业政治家,取代了人文主义学者
式的文人,开始为君主服务。
第四个范畴,是英格兰特有的制度。这是一种地方名门(Patriziat)阶层,由小贵族和
城镇中靠租赁及利息收入的人组成;用术语来说,这叫做士绅(gentry)。英格兰的士绅阶
层,原来是一个君主为了对抗封建豪族(Baron)而引为己用的阶层。君主让这个阶层拥有
”自治政府”(self-government)的职位;後来君主本身也越来越依靠这个阶层。士绅为
了自身社会力的利益,不求报酬而接受了地方行政的所有职位,由而对这些职位取得了所
有权。士绅使得英格兰免於官僚化,但这种官僚化却是所有欧陆国家的命运。
第五个阶层为西洋所特有(特别是欧洲大陆),那就是受过大学教育的法律家
(Juristen)。这个阶层,对於欧陆的整个政治结构,有决定性的意义。经过晚期罗马官僚
国家修订之後的罗马法,对後世的庞大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论在何处,政治经营
以理性国家(rationale Staat)为发展方向的革新,都是由受训练的法律家所带动的。这
在英格兰也没有例外,即使英格兰法律家的庞大本土性基尔特组织,阻挡了罗马法的移入
(die Rezeption)。在世界任何地方,我们都看不到和罗马法理性化过程类似的情形。印
度的弥曼萨学派(the Mimansa school)中,虽然已有理性法学思想的端倪;回教对古代法
学思想,也有进一步的培育,但这些都无法阻止神学的思想形式,逐渐湮没了理性法的观
念。尤其是司法诉讼的程序,在印度和回教中,没有能充分的理性化。这种理性化之在欧
洲大陆出现,完全是靠义大利的法律家,借来了古罗马的法理学。罗马的法理学,是一个
从城邦国家上升到支配世界地位的政治结构的产物,具有十分独特的性格。它的”借用”
见诸中世纪晚期注释罗马法汇编(Pandect)的法律家及教会法学家的”今用”(usus
modernus),以及源自法律思想和基督教思想,但後来俗世化了的自然法理论。义大利的
城邦共和国中的最高执法官(Podesta),法国的王室法律家(王权破坏封建领主的支配地
位时,他们提供了形式的工具),主张主教会议至上(Konziliarismus)的教会法律家和依
自然法思考的神学家,为欧陆君主服务的宫廷法律家和学院派法官,荷兰的自然法学者和
主张有权抵抗王室的人(Monarchomachen),英国的王事派和国会派法律家,法国高等法院
(Parlamente)的法服贵族(noblesse de robe),以及在大革命时期的辩护律师,都是这种
法律理性主义的伟大代表。如果没有这种法律方面的理性主义,绝对国家的兴起和法国大
革命都无法想像。试读法国高等法院的诤议(Remonstrationen),或者法国等级会议
(Estate General)从十六世纪到1789年的陈情书(Cahier de dole'ances),你会发现法律
家的精神无所不在。诸君去看一下法国国民会议(National Assembly)议员的职业构成,
就会发现,虽然国民会议的议员是由平等的普选产生的,其中却只有一位无产阶级,以及
极为少数的资产阶级企业家,但各种法律家却成堆。要是没有这些法律家,那种曾经对激
进的知识份子和他们的计画起过激愤作用的特殊心态,便完全无法设想。从那时开始,近
代辩护律师和近代民主,绝对是在一起的。而我们所谓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一个独立的
身分团体--也只有在西洋才存在。他们的发展,从中世纪开始,在司法诉讼过程理性化
的影响之下,从形式主义的日耳曼司法诉讼程序中的”代辩人”(Fuersprech)蜕变出来。
在政党出现後的西方政治中,律师之所以居於重要的地位,并不是偶然的。由政党来从
事的政治经营,也就是由有利益关系的人来进行的经营。这是什麽意思,我们很快就会看
到。最有效地处理客户的利益问题,是受过训练的律师的看家本领。在这种工作上,律师
胜过任何”官吏”;这一点,敌人的宣传之优势,已足以让我们学到。毫无疑问地,一个
主张,一个说法,即使本身只有在逻辑上言之脆弱的论据支持,也就是说一个在这个意义
下”不利”的主张或说法,律师也可以挺身为他申辩并获胜。不过,他之所以能获胜,是
因为他为这个主张或要求,提供了一个在技术上言之有理的论证,但是一个在逻辑上言之
”有利”的论证。但是,一个在逻辑上言之有”坚强”论证支持的主张或立场,唯有律师
,才能加以成功地处理,也就是说唯有律师,才能”有利”地处理一个”有利”的主张或
立场。官吏作为政治家,往往因为技术上”不利”的处理方式,把一个”有利”的主张或
立场,弄成了一个”不利”的立场。对於这一点,我们必然都有过经验。今天,在很大的
程度上,政治是公开用言词或文字进行的一种活动。合适地拿捏字句的效果,乃是律师工
作的一部分,但绝对不是专业官员的职责的一个部份。专业事务官吏不是群众鼓动者,他
们志也不在此。如果他们竟企图变成群众鼓动者,通常他们会成为非常差劲的群众鼓动者
。
真正的官吏,就他本身的职份来说,是不应该从事政治的(这一点对於评价我国以前那
个政权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应该做的是”行政”,最重要的是这种行政是非党派性的。
至於所谓的”政治”行政官员,只要”国家理由”(Stasstsraeson)--也就是牵涉到整
个支配体制生死的利益--没有受到直接影响,那麽至少从正式的角度来说,情形也是如
此。他应该”无恶无好”(sine ira et studio)地从事他的职务。因此,他绝不应该做政
治家(不论是领袖或其追随者)必须去做,同时也始终在做的事--斗争(Kaempfen)。采
取立场,斗争,有所动情--有恶有好:这乃是政治家的本色,尤其是政治领袖的本色。
支配政治领袖言行的责任原则,和官吏的责任原则十分不同,甚至正好背道而驰。官吏的
荣誉所在,是他能够出於对下命令者的责任,尽心地执行上级的命令,彷佛这命令和他自
己的信念,想法一致。即使他觉得这命令不对,或者在他申辩之後,上级仍然坚持原来的
命令,他仍然应该如此。没有这种最高意义之下的伦理纪律和自我否定,整个系统便会崩
溃。可是政治领袖,也就是居於领导地位的政治家的荣誉之所在,却是他对自己的作为,
要负无所旁贷的个人责任,要付无法也不可以拒绝会转卸的责任。就其本性而言,具有崇
高道德的官吏,会变成恶劣的政治家,尤其是会变成在政治意义上不负责任的政治家。在
这个意义上,他们乃是道德地位低下的政治家。就像我们不幸一再在领导地位上看到的情
况,我们所谓的”官吏之治”(Beamtenherrschaft),便是指此。现在我们揭发这种体制
就其後果而言在政治上的错误,当然不致让我国官吏界的荣誉受,小瑕之累。但是,让我
们还是回来讨论政治人物的类型吧!
五
从立宪国家出现之时开始,或者更确切地说,从民主政体建立之时开始,在西方,”群
众政治家”(Demagoge)一直是领袖型政治家的典型。我们诚然不会喜欢这个字眼,但我们
不要因此忘了,头一个被称为群众政治家的人,不是克里昂(Kleon),而是伯里克里斯
(Pperikles)。在古代民主中,官职人选由抽签来决定;毫无官职,或者说位居唯一选举
出来的官职--最高司令官(Oberstrategen)--的伯里克里斯,居然领导雅典市民的最
高大会。近代的群众政治家自然也利用演讲;如果我们考虑到,在近代一位候选人要做多
少竞选演说,就知道这在量上,已经到了极高的程度。不过,印出来的文字效果更持久。
在今天,群众政治家最重要的代表性人物,乃是政治评论者(Publizist),尤其是新闻工
作者(Journalist)。
近代政治性新闻工作的社会学,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应该自成一章。在我们这次演
讲中,便是稍作素描都不可能。不过,在这里有几件事,却和我们的题目有关,因此必须
一说。新闻工作者和所有的群众政治家一样,同时和律师(以及艺术家)也差不多,有一
项共同的命运:缺乏固定的社会分类。就律师而言,至少在欧洲大陆情形是如此,英国以
及从前普鲁士的情形则不一样。新闻工作者彷佛属於一个贱民阶层(Pariakaste),”社交
界”总是根据他们之中品行最差的代表来评价他们。由而,对於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工作,
流行着一些最奇怪的想法。很多人不了解,在新闻工作上,一件真正优秀的成就,所需要
的”才气”(Geist),绝对不下於任何学术上的成就所需者。特别我们要考虑到,新闻工
作必须随令当下交卷,也要考虑到,新闻工作者必须在显然和学者完全不同的创作条件下
立即见到效果。大家几乎从来没有承认过,和学者比起来,新闻工作者的责任要大得多,
而平均而言,任何一位有荣誉感的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感,和学者比起来,非但不见逊色,
反而,(这次大)战时的情形已证明,要比学者来得高。人们之所以对新闻工作者的评价
较低,乃是因为在这种问题上,人们记得的,乃是不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表现,以及这类表
现所带来的往往十分可怕的後果。说任何一位够格的新闻工作者,在行止的思虑判断上,
比一般人高明,没有人会相信。但是实情却正是如此。和别的职业比起来,新闻工作这个
职业有最庞大的诱惑与之俱来;在今天,新闻工作又有其他的特殊条件与环境。这些因素
所造成的结果,使得公众习於以一种由鄙夷和可悯的卑怯交织而成的态度,去看新闻工作
。在今晚,我们无法讨论这该怎麽办。在此,我们所关心的,只是新闻工作者在政治方面
的职业命运,以及他们获得政治领导地位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只有在社会民主党里面,
新闻工作者有比较有利的机会。但是在这个政党里,编辑的位置主要还是一种党工的位置
,不足以构成领袖地位的基础。
至於在资产阶级政党里,整体而言,走这条路攀去政治权力的机会,和上一辈人比起来
,情况反而恶化了。自然,每一个重要的政治家,都需要新闻界的影响力,因此也需要和
新闻界的关系。但是从新闻界内部产生政党领袖,那是绝对的例外,连想都不应该想。之
所以如此,原因在於新闻工作者日甚的”缺乏余裕”,特别是没有资产,而必须靠职业维
生的新闻工作者的”缺乏余裕”,这种”缺乏余裕”,是由新闻工作在紧张度和时效性方
面的急遽增长,所决定了的。每天或者每周都必须写出文章来,以谋生活,就像是在政治
家的脚上绑上了铁镣。我便知道有人,虽然具有领袖的气质和能力,却因为这种逼迫,而
在向上追求权力的过程中,在有形的方面但尤其是精神方面,遭到了永久的瘫痪。在旧政
权之下,新闻界和国家及政党中居支配地位的力量保持的关系,对於新闻工作水平的伤害
,是不可能更大的了。但这是必须另外处理的一个题目。在我们的敌国中,情况并不相同
。不过即使在他们那里,以及所有近代国家中,新闻工作者的政治影响力似乎越来越小,
而资本主义的报业大亨,如诺斯克里福”爵士”("Lord" Northcliff)之流,却取得了越
来越大的政治影响力。
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大资本主义报纸事业--它们控制的,主要是登”分类小广
告”的”大众报”--通常都是政治上冷漠态度的典型培养者。因为对它们来说,独立的
政治立场没有什麽好处;尤其重要的是,持有独立的政策,从在政治上居於支配地位的权
力那里,不会得到什麽在商业上言之有利的照顾。在大战期间,广告业务曾经被大规模地
用来对报业施加政治性的影响;而现在,似乎这个作法会继续下去。虽然我们有理由相信
,大报可以躲开这种压力,但是小报的处境就困难多了。不论在其他方面,新闻工作有什
麽样的吸引力,有什麽程度上的影响力,什麽程度的行动可能,尤其是负什麽程度上的政
治责任,在今天我们身处的环境里,新闻事业的生涯,不是政治领袖向上爬昇的正常管道
--它也许不复是这种管道,也许尚不是这种管道,这就只好等着看了。某些新闻工作者
--不是全部--认为应该放弃不具名原则;但是放弃掉这个原则,是不是就能给上述的
情况带来改变,实在很难说。在大战期间,德国报纸用特别聘请的文坛名流担任”指导”
;他们虽然始终是直接以真名出现,但我们在好几个有名的例子中的经验显示,责任感并
没有因此如大家所想像的那个样子增加。无分党派,有些这类报纸,正好就是以低级而出
名的煽情报刊;藉着放弃匿名原则,他们追求并且获得了销路。这些先生们,发行人,及
煽情式的新闻工作者,所得到的是钜利,而当然不是荣誉。我们在此所说的话,毫无反对
署名原则的意思;我们谈的,是一个十分复杂曲折的问题,某一个现象,自然不等於问题
的全部。不过,到目前为止,署名的新闻工作,仍然不是走上真正的领袖地位的道路,也
不是负责任地经营政治可循的途径。事态在未来会如何变化,尚有待观察。话说回来,新
闻工作这条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职业性的政治活动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这条路不是每
一个人都能走的。性格薄弱的的人,绝对不能走这条路,特别是那些只有在安定的地位上
才能维持心灵平衡的人。一位年轻学者的生涯,虽然靠的是机运和侥幸,但是至少学者的
身分,会使他受到一些坚固规范的约束,让他不至於失足。可是新闻工作者的生涯,在每
一方面来说,都是彻底的冒险,而身处的条件,又以一种在其他任何情境中都无法见到的
方式,考验着个人内在的安定有主(Sicherheit)。在新闻职业生涯中往往十分心酸的经验
,可能还不是最糟的事。成功的新闻工作者,相应於外在的试探,而必须具备的内在力量
,才是最难企及者。的确,在一种看来平起平坐的姿态下,出入豪门的沙龙中当座上客,
常常因为被人所惧,所以受到大家的阿谀奉承,但自己心里却清楚知道,只要自己一离开
,背後的门甫关上,主人可能就必须向他的贵宾们解释,为什麽他会和「那个报界挖人隐
私的低级作家」有关系--这的确不是容易的事。同样地,你必须随”市场”的需求,对
任何一件事,对生活中任何可以想像到的问题,迅速而言之成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你的
意见不能完全肤浅,尤其不能因为暴露了自己的底盘而丧失尊严--这是会有不堪卒睹的
後果的。因此,许多新闻工作者,到头来在人性方面完全失败,丧失了一切价值,也就不
足为异。值得吃惊的,是在这些情况之下,这个阶层中居然还有许多可贵的,道地的人存
在;这个事实,不是外人能轻易想像的。
六
如果新闻工作者,作为职业政治家的一种型态,要求我们对颇为久远的过去作一回顾,
那麽党工(Parteibeamten)则仅是过去几十年的新发展,甚至有一部分是近年来才有的发
展。为了从历史的沿革演进上,掌握到这一型人物的位置,我们必须对政党之为物以及政
党的组织作一番考察。
任何政治团体,只要它有相当的规模,也就是说在地域上和职掌的范围上,超过了一个
小的农村行政区,同时其掌权者是定期选举产生的,那麽在这样一个团体中的政治经营,
就必然是一种由有利益关系的人来进行的经营(Interessentenbetrieb)。这也就是说,一
群相对而言数目不大的人,主要的关心所在,是政治生活,亦即对分享政治权力有兴趣;
他们通过自由的招揽劝诱,替自己寻得追随者,推自己或手下为候选人,募集财源,争取
选票。如果没有这种经营型态,我们很难设想,在大规模的团体中,选举要如何进行。在
实际中,这种经营形态表示,有权力投票的公民,要分成在政治上积极活动的人,和在政
治上消极被动的人。由於这个区别所涉及的是自由意志的问题,所以诸如强迫投票制,或
者”职业团体”代表之类的措施,或者其他公然或在事实上针对这种事态,以及针对职业
政治家的支配所设计的措施,是无法取消这个区别的。领导层和追随者,属於积极活动的
份子,他们要以自由招揽劝诱的方式,扩大追随者的范围;追随者以同样的方式,争取把
票投给领袖的被动选民。这些主动与被动的部分,都是每个政党不可缺少的生命元素。但
是政党的结构多有差别。举例来说,中世纪城市的政党--比如教皇党(Guelfen)和皇帝
党(Ghibellinen),就完全是个人的追随者组成的党。试观教皇的的章程(Statuto della
parte Guelfa),我们会联想到的是,布尔什维克及其苏维埃;贵族--原先这是指所有
以骑士为业,并因此有采邑资格的家族--的财产被充公;他们不得任官职,亦无投票权
;章程规定了超地区性的党委员会,严密的军事性组织,对打小报告的人加以馈赏。这使
我们想起布尔什维克的经过严格过滤的军事,以及(特别是在俄国)秘密警察组织,对”
资产阶级”--也就是企业家,商人,以租金及利息为所得的人,僧侣,王室後代,警探
--的解除武装,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财产充公政策。这中间的类比,如果我们作进一步
的观察,会显得更为明显。就教皇党而言,它的军事组织,是一支按照登录在册的封建庄
园为准,建立起来的骑士军队,贵族几乎占有一切领导位置。在另一方面,苏维埃则保留
了--或者不如说重新引入了--高薪企业家,论件工资制,泰勒制度,军事纪律和厂房
纪律,并引入外资。一言以蔽之,苏维埃不得不再度接受他们曾经当做资产阶级体制而对
抗的一切事物。他们必须接受这些事物,以便经济和国家能够运作。此外,苏维埃还重新
建立了以前沙俄的秘密警察制度(Ochrana),作为国家武力的主要工具。不过,在这里,
我们毋须讨论这类武力的组织。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在选票市场上,透过冷静而”和平”
的政党竞争,以争夺权力的职业政治家。
在我们通常意义之下所谓的政党,最初都纯粹是贵族的追随者之组合。英格兰便是一个
例子。当一位贵族,因为某种原因,改变了自己的党籍,所有依附於他的人,也都跟着跳
党。直到改革法案(Reform Bill)之时,很大数目的选区的议员席次,是由大贵族家族以
及(此一事态意义同样重要)国王所控制的。与贵族政党相近的,是名门望族(Honorati-
oren)的政党;随着市民阶级力量的上升,这种政党在各处出现。在西方的典型知识份子
阶层的精神领导下,有”教养和财产”的圈子,部分因於阶级利益,部分因为家族传统,
部分则由於纯粹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分化成为各类政党,并且由他们担任领导。教士,
教师,大学教授,律师,医师,药剂师,富农,制造业者--在英格兰整个自认”绅士”
(gentlemen)的阶层--起先形成了偶然性的团体,甚至於地方性的政治俱乐部;另一方
面,在动荡的时代,小市民阶级会显示自己的存在;而无产阶级,如果有领袖--通常这
种领袖不会来自无产阶级内部--也偶然会表现自己的力量。在这个阶段,还没有作为全
国性常设团体,跨越了地区组织起来的政党可言。凝聚的工作完全仰仗国会议员;地方望
族则在候选人的选择上,有极大的重要性。选举时提出的政纲,部分源自候选人的政见诉
求,部分则遵循望族聚会或者国会党部的决议。地方性俱乐部的领导,或者在没有俱乐部
的情况下(这是大部分的情况),完全不具固定形式的政治经营,在正常时候是少数始终
有兴趣的人来做的;这种工作是一种偶务性的零工,在性质上属於一种副业性的,名誉性
的工作。只有新闻工作者,才是接受报酬的职业政治家,只有报纸的经营,才是持续的政
治经营。在报纸以外,唯一称得上持续的政治经营者,只剩下国会会期。国会议员和国会
里的党领袖,当然知道在需要有政治行动的时候,应该向哪些地方望族求助。但是只有在
大都市里,才见得到常设的政党机关;它们有不多的党费收入,定期的聚会,和公开的集
会供议员报告国会里的活动。党的生命,只有在选举期间才真正活起来。
国会议员所关心的,是地区之间在选举时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是全国广泛阶层承认的一
个统一的纲领,以及在全国一致进行的宣传活动,所能形成的冲击力。在这种关心的推动
下,政党的组织遂逐渐紧密和强化。不过,虽然地方性的党机构逐渐开始在中等城市建立
,心腹人(Vertrauensmaenner)也在全国伸展,同时国会中有一个本党议员,作为中央党
部的领袖,和这些地方组织构成的网,保持固定的联络,党机构的性格在原则上是一种”
望族”团体这一点,却并没有改变。在中央党部之外,仍然见不到受薪的党工。地方党组
织,仍然完全是由”有名望”的人领导;而他们之所以担任这种工作,为的是他们原本便
享有的名望。这些人是所谓的”望族”,他们虽然在国会之外,但他们可以和那些适巧在
国会中有席位的望族阶层一起施展影响力。不过,党所编辑的党通讯,已经对新闻界和地
方集会,提供越来越多的思想性影响。党员缴纳的定期党费,逐渐变得不可或缺;这中间
有一部份,必需拿来供中央的开销。德国的政党组织,在不太久之前,大部分都处在这个
发展的阶段上。在法国,政党发展的这种头一个阶段的某些部分,仍然完全居於主要的地
位:国会议员的结合仍然十分不稳定,在国会以外的全国范围上,我们见到的是数目很小
的一些地方望族,以及在个别选举活动中,由候选人本人,或者他们背後的大支持者,为
他们拟定的纲领。当然,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这些纲领都是参考国会议员的的决议和纲
领,再适应地方情况而得出来的。这种体制,起先只在局部上有所突破。主业的职业政治
家数目依然很小,主要只包括了选出的议员,党总部的少数职员,以及新闻工作者。在法
国,这类人还包括了已得到或正在谋求”政治官职”的官职猎取者。就形式上来说,到此
为止的主要情形是,政治仍然是一种旁鹜性的副业。在议员中,够得上部长资格的人,数
目非常有限,而候选人因为他们的望族性格,更是如此。但是,在政治的经营中有间接的
利害关系可言的人,特别是物质方面的利益,数目非常大。既然政府部会的一切行政措施
,特别是和人事有关的一切决定,在考虑的时候,都注意到了它们对选举有利与否的影响
,於是各种各样的要求,都托付给本区议员去斡旋,以求其实现。而不论利弊如何,部长
必须倾听这位议员的话,特别如果这位议员是站在部长的多数党这边的时候--因此,成
为多数党乃是每个人的追求目标。个别的议员,控制了他自己选区的一切官职的任命权,
以及一般而言他选区内所有事物的各种照顾。反过来,为了连任,议员也必须维持和地方
望族的结合。
这种在望族的圈子,以及特别是在国会议员支配下的宁静祥和状态,和政党组织最近代
的形式,构成十分尖锐的对比。最近代的政党组织形式,乃是民主,普选权,赢取群众和
组织群众的必要性,以及在领导上发展出最高度的统一性和形成最严格的纪律这两方面的
要求,所共同孕育的产物。望族之支配,国会议员之操纵都告式微。在国会之外的”主业
”政治家,把政党的经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们或者是以”企业家”的方式行事--美
国的老大(boss),或者英国的”选举经纪人”(election agents),在事实上,便是这种
”企业家”--或则是领固定薪水的政党职员。在形式上,民主大为广泛化。国会党部不
再制定具有最高地位的纲领,地方望族不再决定候选人名单。现在,已经组织起来了的党
员集会选择候选人,并送代表去参加上一级的党会议。这样子一级一级的会议,可能有好
几层,直到全国党代表大会。自然,权力事实上是在那些在组织中持续地工作的人手中,
或者是组织的运作在金钱方面或人事面必须依赖的那些人手里--例如说梅赛纳斯型
(Maecenas)的支持恩护者(Maezenaten),或者强有力的政治利益团体(比如塔曼尼厅[Ta-
mmany Hall])。最具决定性意义的,就是这种由人构成的整个机构(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
中,根据其特色,这种机构被称为”机器”[Maschine])--或者不如说指挥这机构的人
--向国会议员挑战,有条件把自己的意愿,在几乎是非常大的程度上,强加在国会议员
的身上。对於党领袖的选择,这更具有特别的重大意义。现在,党魁就是整个机器所追随
的那个人,可以无视於国会党团。换言之,这种机器的登场,意味着直接诉求民意认可的
民主制(plebiszitaere Demokratie)的到来。
追随党魁的党员,尤其是党工和党的企业家,当然会期待他们领袖的胜利,给他们带来
个人的报酬--不论是官职,或其他的利益。最要紧的是,他们会期待他们的领袖给他们
这类利益,而不会期待--尤其不会只期待--个别国会议员给他们这些利益。他们特别
期待领袖的人格在党的选战中诉诸民心(demagogische)的效果,会增加选票和人民的托付
(Mandate),由而增加权力,使机会尽可能地扩展,好让追随者得到他们所冀望的报酬。
为了一个自己乐於效忠皈依的人工作,而不是为了一批平庸人物组成的政党的抽象纲领工
作,带来的满足是精神性的--这是所有领袖所具备的”卡理斯玛”成分;但这面的满足
,只是党工们的动机之一。
政党的这种(新)型态,在和追求自身影响力的地方望族及国会议员的不断潜在斗争中
,在极为不同的程度上,有了突破和进展。这种情形,首先在美国发生在资产阶级政党的
身上;然後,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社会民主党身上,主要是德国社会民主党。没有普遍承
认的领袖存在,挫折会接踵而来;而即使有这样的领袖存在,各种各样的让步也无法避免
,方能满足党内望族的虚荣和私人利益。但是在另一方面,党机器也有可能进入党工的支
配之下;毕竟,日常的事务原本便是由他们来处理的。按照某些社会民主党圈子的看法,
他们的党已经屈从於这种官僚化(Burokratisierung)了。不过,只要一个领袖的人格,具
备了强烈的群众吸引力,要党”官僚”向他输诚,仍是比较容易的。(这是因为)党工在
物质方面或精神方面的利益,都和领袖的吸引力可望形成的政党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再者,为了一位领袖工作,本身便比较有精神上的满足感。可是,如果在一个政党中,党
工和”望族”并坐掌握对党的影响力--资产阶级政党常有这情形--领袖的崛起便困难
多了。因为这些盘踞着主席团或委员会小职位的望族,正是藉着这些职位在精神上”取得
自己生命的意义”。他们对群众政治家的新人(homonovus)身分感到反感,深信自己在政
党政治的”经验”(这在实际上确实是十分重要的)上赢过来者,在意识形态上则忧心党
的老传统会崩坏;这些,决定了名门望族的行为。党里面一切传统取向的份子,都会支持
他们。尤其重要的,是乡村以及小资产阶级的选民,都要找他们所熟悉的望族的名字,而
不信任他们不曾听过的人。不过,这种(作为群众政治家的新)人一旦成功,这类选民对
他的认定也会更坚定。现在我们举几个主要的例子,以窥望族式的结构型态和近代政党式
的结构型态之间的争斗;我们特别要考察奥斯绰葛尔斯基(M. J. Ostrogorskij)所描述的
直接诉求民意认可型态的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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