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nnerbhd (b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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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旁人眼中小混混,受漫画影响回归正途
时间Fri Aug 26 15:10: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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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眼中小混混,受漫画影响回归正途
一个决定带我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撰文 / 赖径纬出处 / 今周刊766期 2011/8/24
现年三十五岁的赖径纬,每天十二点就寝,六点起床,写了两年的晨间日记;他有一份稳
定的工作,与交往多年的女友,外人眼中,他不过是平凡的上班族,但如果不是十七岁的
他做了一个决定,恐怕这种简单平凡的生活对他都是奢求。
其实,如果你在徵文比赛之前问我,「你的人生转捩点是甚麽?」我不会想到这件事情。
是我看到那句广告词:「未来的你会谢谢你」,当下就像被电到一样,想起这件往事。
我在嘉义长大,从小父母离异,四岁时母亲就离家出走,父亲也不在家,把我丢给阿公、
阿嬷照顾,等於没人管教我。自有记忆以来,我就不是好孩子。我有个小我一岁的妹妹,
她就与所有爱告状的老么一样,我小时候不仅常欺负她,还会偷阿公、阿嬷的零钱,偷溜
到杂货店玩电动玩具,做尽各种调皮捣蛋的事,到了国中,又学会打架。
现在想起来也很可笑,我其实没有那麽坏,就是血气方刚爱与人逞凶斗狠。你可以想像那
种场面,一群「少年仔」互相呛声吵来吵去,你一旦赢了,别人就会当你是人物、是狠角
色;刚好我长得比较魁梧一点,打架也难不倒我,每次用拳头打倒一个人,都能让我爽个
好几天。我就这样,与两三个打架闹事的好朋友混在一起,阿哲就是其中之一。
改变,从《灌篮高手》开始
到了高中,我的生活出现一个关键改变,就是从高一开始迷上了漫画《灌篮高手》。其实
说来很蠢,我会打架是受朋友影响,看了漫画,就被漫画影响。国中时我用拳头证明自己
,到了高中,因为看漫画而开始打篮球,变成用球技证明自己。你也可以说我改成在篮球
场上逞凶斗狠,但,打球当然文明、健康多了;不过,我偶尔还是会与阿哲出去打架。
事情发生在高二,在出事的前两天,有位学长欺负我的同学,那时我与阿哲都不在,事後
知道这件事,阿哲说要去堵对方。回想起来很荒谬,那位被欺负的同学与我也不是甚麽换
帖的,我甚至还有点讨厌他。但就像去年的电影「艋舺」演的一样,搞不清是为了「兄弟
」,或是「义气」,去出那愚蠢的一口气。
那时我开始打球,另一方面也开始看书,从漫画开始,後来又从倪匡小说看到三毛;尽管
我出门不是打球就是打架,但一回家就掉进书里的世界。
除了看书,那时的电视台开始播日剧,不管是「东京爱情故事」,还是「爱情白皮书」,
我都准时收看。或许是受到日剧氛围的熏陶,当时的生活就是打混闹事,但我竟然开始憧
憬另一种形态的生活。我也想抱一本书漫步在校园,身旁有个漂亮的女朋友……。说起来
真的很肤浅,但我当时就是这样慢慢地开始转变。
那一天,我和阿哲两人要一起去向学长呛声,半路却突然下了一场雨,我们只好跑进镇上
的图书馆躲雨。在那里乾等也是等,我不经意地开始翻起书来看,阿哲在旁边看我翻书,
就很不耐烦,他破口对我说:「你在看什麽,真无聊!」那句话变成我们吵架的导火线。
我那时已经开始看书、喜欢阅读,对於这些我心里开始接纳的东西,或是我想接触的另外
一种生活,阿哲不仅鄙视至极,甚至污蔑挑衅。
正常情况下,我都会与阿哲一起去打架,但那天我们大吵一架後,阿哲就自己一个人走了
。後来,他与学长打到送医,人还在医院就被勒令退学。
那天之前,在别人眼中,我与阿哲是同一种人,可是在那天之後,就完全不一样了。
人生,因为决定而不同
我想我们吵架的原因,或许是发现彼此之间多了一层隔阂,我慢慢在转变,他却无法认同
。要说我人生的转捩点是那个下雨天也没错,可是在那之前,我们分道扬镳的原因已经酝
酿一阵子,而时机只出现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
阿哲的离开,让我发现自己不是只会打架,原来还有点小聪明可以应付考试。过去从不认
真念书、永远与阿哲一起沦落全班吊车尾两名的我,在高三第一次模拟考,竟破天荒地考
进全班第五名;高三那年,我甚至代表学校参加奥林匹亚数学竞试,拿了县级的佳作。
隔年,我考上逢甲大学,才意识到我真的走上自己原先梦寐以求的那条路。我真的抱着一
本书在校园里漫步,想像自己真的很有气质,只是身旁没有女朋友就是了。
br>我和阿哲住在同一个村子,碰面还是会打招呼,还是会问候近况,但没聊几句就沉默
了,彼此都会找个理由结束寒暄。
最後一次和阿哲联络大概是十年前,他透过朋友找到我,向我借十万元急用,我没多问就
借给他,而他後来的行踪,连他的家人都不晓得。
现在的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上班族,想起这段回忆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面对曾经荒诞
无知的自己。我觉得我当时并不算是做了什麽了不起的决定,严格来说,那甚至只是一个
顺势而为的举动,但当时如果我做了另一个决定,接下来可能是和现在完全不同的人生。
或许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我没有压抑自己喜欢故事的个性,我出社会後有一段时间专职写
作。那段日子过得很苦,常常三餐不继,阿公、阿嬷也不谅解,我怎麽不找个「正常的工
作」,每当遇到这种情形,我总会向他们问起阿哲的消息,多半听到的是阿哲又进派出所
的新闻,这时老人家就会转念觉得,我好像也没过得那麽糟。专职写作的生活维持四年,
我也出版过几本网路小说;尽管後来我终究是找了固定的工作,但写作或记录生活的习惯
却保留下来。
说来也很巧,看到徵文主题时,我就知道自己想把这件事写下来,但因为工作忙,迟迟没
有动笔。直到截稿的那天,我下班後陪女朋友去吃饭,心想自己志不在得奖,投不投稿其
实也无所谓。
但那天我们刚好挑中一家差劲的餐厅,吃到八点就意兴阑珊决定回家,到家时是九点,心
念一转,决定乾脆写出来。可能是因为自己过去曾经靠拿笔吃饭,要把心中已浮现的往事
写出来也不难,我赶在午夜截稿前交了出去,没想到却意外得奖!
虽然这是我几乎要遗忘的往事,但我知道,我的人生如果没有发生这件故事,一切都会不
同,感谢那场雨,感谢《灌篮高手》,也感谢当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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