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insg (skin)
看板Singapore
标题Re: [问题] 有关工作薪水
时间Tue Mar 11 14:08:36 2008
※ 引述《LordHamlet (-.-)》之铭言:
: ※ 引述《icecute0526 (icecute)》之铭言:
: : ...
: DP持有者可以直接请公司申请Letter of Consent(LOC),
: 就只是一张表格而已,公司盖个章就可以申请让你工作了,
: 比办EP简便的多了。
: 我老婆也是办个LOC就去上班了。
: 公司未必知道LOC是什麽,所以你可能要去MOM的网站先去看一下,
: 下载表格给公司的HR。
可以直接用DP去工作是没错,但是要注意的一点是,你的DP是依附在你老公
EP(或是其他签证)之下
当他的EP消失时,你的DP同时消失,如果你原来是以此DP来工作
变成立刻无法使用
所以一般公司的人事部门,会推荐你申请EP,以确保你工作的稳定性
同时,当你有了EP,万一你老公EP消失,他还是可以依附你的EP先去申请DP
等找到工作後,再转成EP
所以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你可以考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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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lm:问各外行的问题..2300的单位是美元吗? 03/14 06:21
2F:推 boonshuen513:no. not USD, but is SGD.... 03/14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