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fang (月小亮)
看板Sijhih
标题Re: [情报] 汐止路边停车请注意 !!
时间Thu Jun 5 12:11:05 2008
※ 引述《tenfish (fish)》之铭言:
: 刚刚打去汐止市公所建设课一位曹先生负责的
: 问他停车费的问题
: 他说目前的路边停车费就不要理会也不要缴款
: 我问他为何不取缔开单人员?
: 他又说这牵涉到法律问题, 没有办法取缔
: 我问他为何市公所不出来好好宣导, 不知道的人不就被骗钱?
: 他说有呀~ 都有发新闻稿出去了, 新闻都看的到!
: 我再问他我家的停车费是用银行直接扣帐的怎麽办?
: 他说那没办法, 还是会被扣, 不过我们市政府会想办法追讨回来~
: 我: 要是你们追讨不回来呢??? 他: 我们会尽力追讨!
: 妈呀~~~ 我要赶快去银行申请停止自动扣缴了!
: 汐止市长/台北县长可以再有用一点!
刚看完前篇的新闻
不过这个如果不是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条的一般处分
光是以新闻就算有公告的做法其实是违反行政程序法九十六条告示义务的规定
所以如果有市民因此而被扣款
应该要先向市公所提起课与义务诉愿(诉愿法第二条)
请求将该扣款返还
若被驳回则提起课与义务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五条)或撤销诉讼合并赔偿
所有途径都穷尽而仍无法获得赔偿的时候方可进入国家赔偿喔
最後补充一下开单人员是行政助手,等於是行政机关的手足延长
行政机关不能认为其非公务员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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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子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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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96.63
1F:推 fryfishtw:直接跟百清公司请求不当得利返还会不会 140.119.49.39 06/05 18:27
2F:→ fryfishtw:比较快啊? 140.119.49.39 06/05 18:28
3F:推 shengo:谓行政助手 203.68.170.1 06/05 19:32
4F:→ moonfang:回F大因为这是公法关系所以还是要走220.137.104.213 06/05 23:58
5F:→ moonfang:行政诉讼为妥220.137.104.213 06/0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