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ller (リリス 激萌 >///<)
看板ShuangHe
标题[图书馆]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电脑使用规定
时间Tue Dec 21 16:40:32 2004
壹‧本馆供读者使用的电脑分为四个部分
一‧本馆资料查询专用电脑
二‧参考资料库专用电脑:二楼参考室
三‧数位生活园地:二楼参考室外电脑区
四‧随选视讯:六楼视听室
一、本馆资料查询专用电脑
〈一〉 使用时间
周二至周五: 9:00-21:00
周六、日: 9:00-17:00
〈二〉 使用说明
1、本馆资料查询专用电脑仅供读者连结本馆网路的各项功能。
2、无法连结到馆外其他网站或从事其他用途。
〈三〉 注意事项
1、阅览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破坏网内、外网路设备或主机
〈二〉散拨电脑病毒
〈三〉暴力、攻击、谩骂、谣言
〈四〉下载非法软体
〈五〉擅自更改电脑程式
〈六〉进入色情网站
〈七〉从事商业行为
〈八〉干扰其他阅览人
〈九〉影响网路安全,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应遵守着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如违反者,需自行负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规事情,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二、参考资料库专用电脑
〈一〉 使用说明
1、使用电脑应事先登记
2、本区电脑仅供检索网路资源,并以本馆资料库优先
3、登记或预约应凭本人借阅证;如未办理借阅证,应持有效身分证明文件
〈如身分证、护照〉等,以便登记
4、申请电脑使用登记在闭馆前三十分钟停止受哩,每次使用以三十分钟为原则
5、每台电脑仅供一人预约,并在该台电脑有人使用时,使得开放预约。使用者
应於登记使用时间完毕後,方可再行登记或预约一台
6、使用者离座或预约时间到未按时上线超过五分钟〈以系统使用时间为准〉,
视同弃权
7、如需储存资料,请自备磁片或USB随身碟;列印资料A4每张四元
〈二〉 注意事项
1、阅览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破坏网内、外网路设备或主机
〈二〉散拨电脑病毒
〈三〉暴力、攻击、谩骂、谣言
〈四〉下载非法软体
〈五〉擅自更改电脑程式
〈六〉进入色情网站
〈七〉从事商业行为
〈八〉干扰其他阅览人
〈九〉影响网路安全,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应遵守着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如违反者,需自行负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规事情,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三、数位生活园地:适用於二楼参考室外电脑区
〈一〉 使用时间
周二至周五: 9:00-21:00
周六、日: 9:00-17:00
〈一〉 使用说明
1、使用电脑应事先登记
2、数位生活园每人每次使用以三十分钟为限地区
3、登记或预约应凭本人借阅证;如未办理借阅证,应持有效身分证明文件
〈如身分证、护照〉等,以便登记
4、每台电脑仅供一人预约,并在该台电脑有人使用时,使得开放预约。使用者
应於登记使用时间完毕後,方可再行登记或预约一台
5、使用者离座或预约时间到未按时上线超过五分钟〈以系统使用时间为准〉,
视同弃权
6、如需储存资料,请自备磁片或USB随身碟;本区不提供列印服务
〈三〉 注意事项
1、阅览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破坏网内、外网路设备或主机
〈二〉散拨电脑病毒
〈三〉暴力、攻击、谩骂、谣言
〈四〉下载非法软体
〈五〉擅自更改电脑程式
〈六〉进入色情网站
〈七〉从事商业行为
〈八〉干扰其他阅览人
〈九〉影响网路安全,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应遵守着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如违反者,需自行负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规事情,不听劝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四、随选视讯
〈一〉 使用时间
周二至周五: 9:00-21:00
周六、日: 9:00-17:00
〈二〉 使用说明
读者凭本馆借阅证在服务台办理登录,凭证换取号码牌,自行对号入座随选欣赏
电脑资料库之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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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馆员凹来的资料 其之二
下面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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