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ff0409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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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不是触犯所有法条都会被罚?
时间Tue Aug 18 20:50:08 2015
※ 引述《arokron (aro)》之铭言:
: 公司触犯劳动基准法第二章劳动契约第11条,非有11条内五项情形,不得中止劳工劳动契
: 约。
: 我五项都不符合,公司也不符合资遣员工条件,莫名其妙被要求离职,公司态度恶劣不与
: 我沟通,人事打电话催我去总公司办离职,但我没触犯劳动基准法,也没触犯公司工作守
: 则。
: 公司要这样子我只好去劳工局检举,但劳基法第十一章罚则里并没有触犯第11条的相关罚
: 则
: 所以这样是即使我检举公司,公司也不会被罚?
: 有懂相关法律得人能帮我解答吗
就我所知,除非你们有另订契约,不然公司解雇员工并不违法,就像员工可随时离开公司
一样。
而且你们已撕破脸,主张雇佣关系存在其实也没意义,你也不可能再回去上班。不如钱拿
一拿快找下一间公司。
你现在可以争取的内容为:
资遣费
十天预告期工资
谋职假
另外,印象中公司没提前向劳工局通报解雇事宜会有罚则的样子,这部分你可以再查查看
。希望有帮到你,祝你找到下一个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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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e1012: 雇主解雇必须要符合劳基法的法定事由才对喔 08/31 02:44
2F:推 sue1012: 可参照劳基法11、12条 08/31 02:46
3F:推 sue1012: 如果你要继续在那工作,就主张雇主解雇违法、雇佣关系 08/31 02:52
4F:→ sue1012: 存在,不然就如原po说的,谈资遣费吧! 08/31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