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Futa (腐来腐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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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老板娘要我签的同意书
时间Tue Jun 2 18:54:30 2015
在想要用闲聊还是问题当标签...
不过问题占的比率比较多所以就用这个了
文多,请见谅...
最近找到一份工作
是餐饮业
在学校附近的一间小餐馆打工
简单说一下店里规定
试做4小时不给薪
新手期一个月100/hr
之後有个审核,过了就120/hr
无任何保险
原PO目前刚进两个礼拜(一个礼拜排三天)
原PO在两个礼拜前
通过了试做期、正式开始计薪
这两个礼拜先後也有一内场一外场的新人应徵进来
然後昨天去到店里
被老板娘告知说我怎麽没问有没有排我班(你是老板应该要告知吧)
当初不是说好我一个礼拜排三天?
老板娘以他要带新人为理由
要我暂时从这礼拜开始两星期都不要来
想到当初老板娘要我当场签的同意书
当时我趁她不注意时偷拍下来给家人看
也怕自己会忘记所以拍下来
也给同样是工读的学校朋友看
还有刚刚上课时也跟公民老师讨论到
大概的同意书如下:
单月时数未满40小时不给薪
工作满一个月欲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讲
无故旷职须赔偿1000元,并无条件解雇
无故离职须赔偿20K
交学生证及身分证影本
忘记打卡扣20元
下班前的收拾缺一项扣20
刚开始实习薪水是100/hr
禁止使用手机,并调静音
打破碗盘须赔偿200,买回一模一样的才退回200
不慎打翻食材,须赔偿200并扣一小时工资
被客人提醒饮料没了,一次扣20
餐具未清洗乾净单支扣20,若由客人发现单支扣100
其他比较合理的如请勿私下带走食材之类的就没打上来
跟身边的家人、朋友、老师讨论过
他们都觉得不合理
老师说学校也有可以谘询的律师
最近也打算找个去学校的空堂时间找学校律师
所以才想PO上来请教服务业的各位
请问各位觉得现在应该怎麽做比较好?
我跟老板娘讲好做到暑假前
没自信能在契约结束前都不打破任何碗盘...
(之前做了几份同样的餐厅工读,打破好几个都没叫我赔)
但是我想继续做
而这东西我已经签了,我还可以修改内容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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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115.16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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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kedn7401: 别去了吧!什麽鬼合约 06/02 18:59
无故离职,赔偿店里20K...呜
※ 编辑: FlyFuta (120.115.166.155), 06/02/2015 19:13:35
※ FlyFuta:转录至看板 part-time 06/02 19:34
2F:→ prkfcpr: 未满3个月离职无须提前告知,照劳基法跑没任何问题 06/02 19:54
3F:嘘 prkfcpr: 喔,没看到你想继续做这句,那是你自找的 06/02 19:55
4F:推 rc0216: 毁 06/02 20:18
5F:→ rc0216: 没救 06/02 20:19
6F:嘘 godone17: 合约违反劳基法 06/02 21:02
7F:推 nadoka: 违反劳基法合约无效,寄给劳工局检举,但你要有被离职觉悟 06/02 23:10
8F:→ nadoka: 想做就吞下去,不想做的时候拿去检举就好了 06/02 23:10
9F:推 qwe990: 都拍照了 那就检举吧 06/03 09:32
10F:推 f60223: 这契约本身就违法了~~如果你不想继续做就直接检举吧! 06/03 17:23
11F:推 yuublue: 拜托请检举! 只是默默不做老板娘又压榨下一个 06/07 13:19
12F:→ yuublue: 职场生态越来越糟! 应该让老板娘知道我们是法治国家 06/07 13:20
13F:嘘 tj41233: 就是有这种员工造就这种老板 06/08 02:25
14F:嘘 vup350: 奴性太强 07/01 09:46
15F:推 NickMooo: 不干就检举吧 07/24 10:18